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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儋州市矿山生态修复规定》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4年7月31日在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作者 :编辑 :刘远发来源 :海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9日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本次常委会会议于729午对儋州市人大常委会报请审查批准的《儋州市矿山生态修复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规定》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抵触,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予以批准。

  法制委员会于730午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提出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儋州市矿山生态修复规定的决定(草案)》,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批准决定草案和以上报告是否妥当,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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