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 1994年6月22日至24日在海口举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青林,副主任潘琼雄、韦泽芳、杨文贵、王信田、吴葵光、辛业江和秘书长毛平以及委员共27人出席了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学萍、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田忠木、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秦醒民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共45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杜青林主任主持。
会议认真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阮伟听所作的《关于 <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吉家槐所作的《关于制定<海口市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庞亚贵所作的《关于<海口市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草案)的审查报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秦醒民所作的《关于我省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查处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情况的报告》和工作人员宣读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确认许可逮捕省一届人大代表许书风的报告》。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于 6月24日下午表决通过了《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海口市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决定》、《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许可逮捕省一届人大代表许书凤的决议》。
会议还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田忠木所作的提请干部任免报告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秦醒民所作的提请干部任免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最后表决通过了全部提请任免的干部名单。
会议对秦醒民检察长所作的《关于我省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查处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情况的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大家对我省检察机关打击经济犯罪所取得的成绩表示满意,并对全省检察机关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会议认为,反腐败斗争既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又具有现实的紧迫感。加强反腐败斗争,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加强政权建设、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一件大事,我们应当高度重视,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反腐败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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