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9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黄胜春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胡曙光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奇志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羊茂明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符建成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张成信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林志民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奇志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马轶人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黄一哲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梁永平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罗葵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羊茂明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张成信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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