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李海洪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批准任命:
张甲天为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 铭为三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 彦为琼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 卫为文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 虎为万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邢向东为东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彦青为儋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黎仲民为五指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卓传海为定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林 山为屯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戴 彦为澄迈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郭 彪为临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煦为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洪景春为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覃业山为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唐 论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罗宗煌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文 伟为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吴 彦、陈 煦、林 山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
钟伟东、周学道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检察委员会委
员、检察员职务;
符贞礼、王绥仁、周传琼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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