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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工作的情况报告

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1995年12月25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主任会议的决定,由省人大常委会两位副主任、5位常委、3位人大代表和有关人员共18人组成的评议组,对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的工作进行了评议。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分院三年来的工作认真进行了评议

    评议工作从今年7月中旬开始,12月中旬结束。大体分为思想动员、调查研究,进行评议,监督整改这样几个步骤进行。5个月来,在省人民检察院及分院的积极配合下,评议工作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经过评议,大家一致认为,海南分院自1993年海南省人大一届一次会议以来,认真履行检察机关的职责,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是通过依法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专项斗争,与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密切配合,严厉打击了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二是开展反腐败斗争,查办了一批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三是加强了对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督,促进了依法办案;四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了干警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评议组也有理由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打击经济犯罪和刑事犯罪的力度不够,办案超期的现象较为严重,在机关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方面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还是相当突出的。

    二、促进了办案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

    经过评议,使分院领导和广大干警看到了自己的成绩和差距,进一步增强了法制意识,提高了当好特区法律卫士的光荣感和责任感,有力地促进了分院各项工作。

    一是“严格执法,狠抓办案”成绩显著。在评议期间,分院领导根据评议组的意见,在抓紧办理新案的同时,采取了集中领导精力,调整办案力量,增加办案车辆,量化办案指标,实行办案奖励等措施,消化处理了一批积压的案件和线索。据统计,7月20日至11月30日,对受理自侦的线索,确定初查25件,立案侦查10件11人,比上半年立案总数多4件5人;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6件9人,决定批捕5件6人,所受理的案件均在法定期间内办结,准确率也达到百分之百;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22件475人,其中新收84件353人,重收38件122人,起诉51件173人,免诉2人,退查52件156人;共建议和直接决定追捕诉漏犯16名。在监所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检察调研、检察信息工作等方面,也都有新的进展。

    二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评议组的建议,分院领导班子多次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总结了几年来的经验和教训。几位领导同志都深有感受的说,这次评议对自己的思想触动很大。对分院内部少数干警违法违纪的问题,经过调查核实,都严肃地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恰当的处理。在评议期间,分院注意自查自纠,边整边改,狠抓了机关作风和组织纪律的整顿,干警的精神面貌大为改观。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分院领导还借这次代表评议的东风,在上级机关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打破了传统的提拔使用干部的模式,引入竞争机制,成功地试行了处级领导职位竞争选任的改革,给检察队伍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为我省检察系统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闯出了一条新路子。

    三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改善了机关内部的管理。在评议过程中,分院领导在机关内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干警意见,对机关内部的管理进行了清理和整顿。比如近几年来,分院以及下面的处室,分别同一些单位建立了一些文明共建点。有的较好,有的有名无实,个别的甚至有随意接受企业钱物的“赞助”的问题。对此,评议组根据群众的反映提出了意见,分院即结合整改,认真进行了清理,撤销了一部分文明共建点。在机关后勤工作的管理方面,分院组织力量清查了海南公司的帐目,剖析了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并且采取措施使公司与机关真正脱钩。此外,还解决了机关内部车辆管理和住房管理中的问题。在整章建制方面,分院制定和修订了院党组议事规则和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建立了干部内部交流制度和干部管理制度。各业务处室,也都结合各自在的岗位工作特点,制订了工作量化标准、岗位职责和奖罚、考勤等制度。

    三、几点体会

    几个月的实践证明,进行评议,是地方权力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权的重要形式,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履行代表职责的重要途径。为了做好评议工作,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加强领导,是评议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这次评议工作,是经省委批准进行的。省委副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青林同志亲自作动员报告,参加评议大会,多次深入分院听取汇报和检查整改情况,并对一些重要问题作了指示。潘琼雄、辛业江两位副主任既挂帅又出征,参加评议工作的全过程。省委常委兼省政法委书记王学萍、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秦醒民等同志,参加了动员大会和评议大会,秦醒民同志还在两次大会上作了讲话。在对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检察人员进行民意测验时,在分院试行处级领导职位竞争选任工作时,省委组织部和省检察院都多次进行指导,并积极派员参加配合。领导的重视,不仅能及时指导评议工作,而且对评议组和被评单位干警,都有很大的激励作用。

    (二)反复学习动员,统一思想认识。这次评议,是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组织人民代表进行的评议活动,不仅缺乏经验,而且在思想认识和评议操作上也感到陌生。在这种情况下,做好思想动员尤为重要。为此,杜青林主任亲自作了动员报告。他在报告中,不仅讲明了人大监督及代表评议的法律依据,人大监督及代表评议的性质和作用,而且对于代表评议的指导思想和要求,评议工作的重点和方法,以及对评议工作应采取的正确态度等问题,都做了阐述。动员大会后,评议组和分院采取学习会、民主生活会、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组织干警反复进行学习,从而使大家对评议工作有一个统一的正确的认识。认识提高了,评议工作的进行,就有良好的思想基础。

   (三)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掌握情况。这是评议工作的基础,也是搞好评议工作的关键。一个单位的工作状况如何,本单位的干部群众最有发言权。调查研究必须紧紧依靠被评单位的干部群众。为此,在评议过程中,评议组用了大量的时间,深入下去,进行调查研究。在分院内部,召开座谈会就达23次,与会人员158人次,个别谈话269人次,查阅案券、文字资料几十份。与此同时,评议组还先后到澄迈、临高、琼海、万宁等县市,到省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调查。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评议组还多次召开会议,综合分析情况,核实材料,为评议工作做好准备。

    (四)抓住重点,开好评议会。由人大出面,人民代表参加,对一个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是一项十分严肃的事情,必须十分慎重。为此,我们在评议时努力做到三点:一是选准重点,不能事无巨细,胡子眉毛一把抓。对于分院来说,重点应放在是否依法行使检察权的人与事上。这一点,我们一直是坚持的。二是以法律、法规来衡量是非,据法论理。三是实事求是,评价公正中肯。为了加大评议的力度,我们还采取代表评议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作法。在组织群众评议方面,先组织干警以处室为单位,对分院工作做背靠背的评议,然后推选代表综合大家意见,到大会和人民代表一起作评议发言。由于评议敢讲真话,真诚客观,有一说一,有二说二,讲的问题既依法,又有理有据,使广大干警受到震动,得到教育。

    (五)注重实效,跟踪监督整改。整改是评议工作的目的,也是衡量评议工作的重要标志。为了抓好整改,既要在评议工作的全过程中边评边改,又要专门安排一段时间,集中进行整改。既要被评单位自查自纠,又要由评议组帮助整改,监督整改。由于整改工作主要是受评单位内部职权的事,必须依靠被评单位主动自觉整改,评议组绝对不能越俎代庖,直接处理问题。在抓好整改方面,我们主要做好如下几项工作,一是与分院领导交换意见,研究制订整改方案。为了使整改方案切实可行,我们还采取了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法,广泛征求干警的意见。二是落实整改责任制,做到每个重大整改项目,都有领导和专人负责,责任到人。三是及时听取整改汇报,掌握整改进度。四是帮助解决一些分院自身不能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帮助整改。

    在历时5个月的评议活动中,分院从领导到一般干警,始终以饱满的热情,积极主动地支持和配合评议组的工作,并且认真自查自纠,未评先改,边评边改,评后集中力量抓整改。对代表评议中提出的批评、建议和意见,分院做到了件件有回音,条条有着落。对此,评议组是满意的。

    代表评议工作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人民当家做主,管理国家事务的一种富有生命力的创新形式,需要不断加强,逐步完善。这次评议,虽然费时较长,工作上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但总的来说,收获是很大的。既摸索了一些经验,也为今后开展这项工作开了个好头。今后还应该注意把代表评议同人大常委会日常的监督工作相结合,同其他监督形式相结合,以提高评议工作质量,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通过实践,积累经验,尽快制定人大代表评议工作的规章制度,使代表评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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