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2006年11月03日
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 1994 年 4 月 28 日通过的《海南经济特区基础设施投资综合补偿条例》自 2006 年 12 月 1 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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