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海南经济特区停止实施部分行政审批的决定
作者 :编辑 :来源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11日
(2014年7月30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在海南经济特区停止实施24项行政审批(目录附后)。省人民政府对停止实施的行政审批,应当制定后续管理措施,强化日常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对实践证明不宜停止实施的,恢复实施有关行政审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海南经济特区停止实施部分行政审批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