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05年11月21日至25日在海口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啸风,副主任张德春、韩至中、秦醒民、王琼瑛、王法仁、陈孙文、王亚保,秘书长翟培基及常委会委员共 40人出席了会议。汪啸风主任、张德春和韩至中副主任分别主持了三次全体会议。
会议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海口市龙塘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出缺及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和有关任免名单。
会议补选卫留成同志为海南省出席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德春同志、王法仁同志分别作的关于代表出缺及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关于检查旅游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副省长吴昌元同志所作的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信用建设的决定情况的报告,省教育厅厅长黄国泰同志所作的关于 2005年全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情况的报告,省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吴士存同志所作的关于解决落实侨房政策遗留问题的报告,省农业厅厅长林玉权同志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省建设厅副厅长李建飞同志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分别听取和审议了省民族宗教事务厅厅长刘明哲同志和省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吴士存同志所作的述职报告。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翟培基同志、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庞亚贵同志、省公安厅副厅长林捷同志、省建设厅副厅长李建飞同志、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大鸿同志以及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新富同志分别作了关于召开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海南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草案、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规定草案、关于加强重点景区、沿海重点区域规划管理的决定草案、海口市龙塘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说明。
省政府副省长吴昌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曾浩荣,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德利,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和有关工作委员会委员, 6名省三届人大代表,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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