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栾和丽、翁智用为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曾雄为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 长;
符兴为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王定辉为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孙积昌、卓云为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姜文、李成洪、王志勇、陈祥智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符韶敏的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孙积昌的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王定辉的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潘文壮的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正姣、吴曼江、钟爱萍的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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