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我就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根据《 中华 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规定,省五届人大常委会应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参照全国人大及我省以往作法,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主任会议在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提出了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以下简称名单草案),提请本次会议通过。名单草案共 9 人,组成情况如下:主任委员由分管代表工作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担任;副主任委员由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担任;委员分别有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担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负责同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有关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及专职委员等;其中有妇女委员、少数民族委员、民主党派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代表的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其任期与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相同。
名单草案及以上说明,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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