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农信社等涉农金融机构承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以金融服务为主的便民综合服务物理网点)的建议(1月29日)
作者 :海口代表团吴伟雄 等名代表 编辑 : 来源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 :2016年01月31日
一是“大力发展普惠金融。”
二是“加大各级财政、金融扶贫投入力度,捆绑集中使用各类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在贫困地区、广大乡村设立便民服务网点。”
三是“建设一批 ... 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文体活动场所。”(办好十件民生实事之一)
四是“实施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办好十件民生实事之一)
省农信社已通过内部法定程序,计划投资 2.6 亿元,在全省 2500 多个行政村建立村级金融便民综合服务物理网点(简称金融便民服务点)。
为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上述四条要求,整合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建议将政府计划建设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农信社计划建设的便民服务网点合二为一。
使整合后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成为农民小额贷款服务站、普惠金融教育站、农村水电气费代缴站、存贷汇等金融服务均等化业务服务站、农村书屋、报刊杂志分发站、农村文体活动场所、村邮站、农产品市场信息发布及销售转运站、农村网购服务站、扶贫服务联络站。
建议由农信社承担 2000 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任务,每年建设 1000 个,每个网点农信社出资 10 万元,政府适当支持,起到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由乡镇政府督促建设。也鼓励其它涉农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尽快建成。
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应建在行政村中最大的自然村或村民比较集中的村民小组,避免过去部分村委会建在前不巴村后不巴店的地方。
建议省政府协调市县政府在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上给予支持,尽快落实土地划拨或出让手续,纳入乡村规划。
建成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由承建的涉农金融机构派员管理并承担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