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32119 号
代表团:东方
提建议人:王斌
建议内容: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省和市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对市县总体规划划定开发边界外准入目录主要是限定在交通、电力和能源、水利、通信、市政、矿山及仓储、特殊用地、旅游配套和乡村振兴项目等。
随着当前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国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民消费重心逐渐从“观光时代”向“休闲度假时代”转变,而旅游产业、追求健康享受健康的医疗健康产业正是“休闲度假时代”最主要输出产业,同时也是我省鼓励大力发展“十二大产业”内容。
二、存在问题
产业开发边界准入目录,落规落地难度大。旅游产业和医疗健康产业在我省有着自由贸易区港政策优势的支持和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基础,是推动我省经济发展的有力条件。但也因为这类产业需要依托自然资源和地理条件,大多数基础条件好的区域基本都落在开发边界以外,使得该类产业受限于开发边界准入目录,难以落规落地。
三、建议
优化开发边界外准入目录,针对多规合一确定的开发边界范围外的建设用地(例如风景名胜设施用地等),省政府视情况给予市县审批权限,在符合市县总体规划和控规的前提下,只要不占用生态红线,不破坏生态环境,可准予市县政府发展旅游等项目,推动新的旅游项目和健康医疗项目落规落地,让项目带动产业,让产业带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