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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

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2001年12月26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我省禁毒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我省毒品犯罪基本情况

    当前,国际毒品泛滥,毒品买卖遍及世界各地,根据联合国卫生组织和联合国麻醉品管理委员会先后公布的一些资料分析,全世界估计有5000万至1亿人染上毒瘾,每年有10万人因吸毒致死,至少有1000万人因吸毒而丧失正常的智力和工作能力,每年的毒品交易额达5000亿美元以上。受国际毒潮持续泛滥的影响,国内毒品问题日趋严重,境外毒品对我国形成“多头入境、全线渗透”的态势。除了“金三角”、“金新月”、东北境外,东南沿海毒品对我渗透日趋严重,尤其是冰毒、摇头丸等新型毒品不断流入、蔓延迅速,海洛因消费量依然居高不下。今年1―6月,全国共破获万克以上海洛因大案74起,缴获海洛因3640千克,分别是去年同期的3.5倍和2.3倍,缴获的海洛因均来自“金三角”。非法买卖、走私易制毒化学品也屡禁不止。目前,全国登记在册吸毒人员86万人,占总人口的0.66‰,同比上升26%;全国31个省区市有2084个县(市、区)发现了吸毒人员,占县(市、区)总数的72%。海南、青海、广东、云南、甘肃、北京、贵州、重庆、陕西、宁夏、新疆等11个省区市的吸毒人员超过总人口的1‰。吸毒人员仍以吸食海洛因为主,约有61万人。但是,冰毒、“摇头丸”等苯丙胺类兴奋剂在吸毒人群中的传播速度极快,吸食人数急剧增多,尤其是大中城市文化娱乐场所吸食“摇头丸”现象比较突出。同时,制贩冰毒案件增多,规模越来越大;与我省毗邻的广东省江门市一次查获冰毒超过16吨。截止2001年上半年全国共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26058例,其中因静脉注射毒品传播的占70.9%。

    在国际、国内大环境影响下,我省毒品形势依然严峻,贩毒活动严重,其特点:

    一是毒品在我省城乡仍在蔓延,大部分乡镇均不同程度地受毒品侵害。我省各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都不同程度地受到毒品侵害。海口市、三亚市、琼山市、万宁市吸毒人员达千人以上;文昌、儋州、东方等13个市、县吸毒人员也在百人以上千人以下。全省434个乡镇、街道、国营农场中,受毒品侵害的有312个,占72%。毒品已从中心城市蔓延到偏远乡村,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贫困地区也受到了毒品的侵害。

    二是吸毒人员不断增多,毒品消费市场继续扩大,缴获毒品数量逐年增多。我省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约1.5万人,占总人口的1.87‰,大大高于全国0.66‰的平均比率,2000年查获吸毒案件2261起,查获人员3443人;今年1―10月,查获吸毒案件1940起,查获人员4163人。吸毒案件减少,人员增多,显示团伙聚众吸毒现象严重。毒品主要由广东、云南侵入我省。今年l―10月全省共破获贩毒案件594起,较上年同期增加155起,增幅为35.3%,缴获各类毒品54.7千克,较上年同期增加5.94千克,上升幅度为12.2%。

    三是吸毒人员年龄偏小、文化程度偏低,自残、自杀、吸毒致死的情况时有发生。我省吸毒人员中25岁以下的占68.9%,目前发现年龄最小的是年仅10岁的男孩;吸毒人员大多文化程度偏低,初中以下文化占80%以上。而且,农村青少年吸毒的比例不断上升。1999年11月,琼海市吸毒人员蔡某无钱购毒,在无法忍受毒瘾煎熬的情况下,在万泉河畔自爆身亡。2001年4月,有一吸毒人员到海口市中山路派出所自首,途中毒瘾发作难忍喝下一瓶消毒液自杀。据初步统计全省已有172人因吸毒而死亡,其中今年有47人。

     四是毒品诱发的盗窃、抢劫、抢夺等治安问题日趋严重。据有关部门分析,我省“两抢”、盗窃案件80%以上与涉毒人员有关。2000年发生的6311起“两抢”、盗窃案件中,有5000余起为涉毒人员所为,加上贩毒案件487起,二类合占全省全部刑事案件的67%。2001年2月,儋州黎某因毒瘾发作没钱买毒,持仿造手枪到该市人民路工行储蓄所进行抢劫。吸毒者为获取毒资以贩养吸、以娼养吸也日趋严重,毒品问题已成为影响我省治安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五是贩毒分子正在构建新的贩毒通道和网络。我省毒品大宗贩运曾经以广东普宁人为主,并以客车经港口码头入我省,以海口为集散地,目前这一通道仍然存在;但是,今年以来,又有情报显示,在陵水、三亚和文昌等地存在新的贩毒通道和网络,陵水3月21日收缴24公斤可卡因;三亚市的高含量海洛因贩运网络覆盖乐东、东方、儋州、五指山、陵水等市县;文昌发现大宗摇头丸贩运窝点等都充分说明我省存在新的通道和网络。

    目前,我省禁毒工作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制约着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主要是:

    一是禁毒专业队伍量少质弱,打击贩毒的力量相对弱小。全省145名禁毒民警面对近1.5万名吸毒者,其比列为1:103,难于承担繁重的缉毒情报收集、案件侦破、堵源截流、禁吸戒毒等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特别是毒情严重的海口、三亚尚未成立公安禁毒专业队伍,使各项打击工作措施难以落到实处,严重制约了全省禁毒工作的深入进行。今年4月,我省协助南京市警方在琼山市缴获14000多支非法贩卖的美沙酮,暴露了我省在精神、麻醉药品管理和打击非法贩卖精神、麻醉药品工作上的严重问题。究其原因,就是海口市没有专门的禁毒队伍应付日益繁重的禁毒任务。

    二是戒毒工作存在诸多难点。目前全省只有9个强制戒毒所,有10个市县没有专设强制戒毒所,而且大都是条件简陋,戒毒容纳量为2272床,与登记在册吸毒人数比为1:6   47,客观上造成了绝大多数吸毒人员不能及时收戒治疗。并且现有戒毒场所简陋,功能单一,不能保证实际收戒的需要。同时吸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自理费用困难、生活缺乏保障,而大部分市县政府无拨款,绝大部分强制戒毒所反映难以为继,海口市长流、琼山市东山镇等戒毒帮教点因无经费已相继关闭。根本不能落实“对发现的吸毒者一律实行强制戒毒,对复吸的一律实行劳教戒毒”的禁毒措施。

    三是《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中有关“各级政府要将禁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的要求,仍未得到有效落实,全省各市、县禁毒经费仍没有大的改观。各市县今年新成立了17支禁毒大队,但是队伍组建后,由于经费、装备的困难,致使他们在情报收集、侦察破案、打击处理等一系列工作环节中,困难重重。大部分市县政府未拨任何禁毒专项经费,制约了现有专业队伍在禁毒工作中发挥职能作用。

    四是社会整体禁毒力量动员不够充分。自愿戒毒机构的商业性行为太强,帮助教育的功能没有得到体现;据统计,2001年1至10月,全省12家自愿戒毒医疗机构中,有1家因非法贩卖精麻药品和严重违法,被省卫生厅责令停业,2名成员被警方刑事拘留,2名成员在逃;其余11家机构全年收戒自愿戒毒人员1896名,但真正戒断的廖廖无几;而且戒毒药品单一,方法落后,条件简陋,未能真正发挥医疗戒毒的作用。被解除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人员重新返回社会后,其生活、就业、帮教措施难以落实到位,复吸率居高不下。没有长期固定的青少年教育基地,预防教育未能全面深入到青少年和社会有关层面中,存在“盲区”和“死角”,且形式单调,效果不能持久。

    二、今年我省禁毒工作的主要成效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禁毒工作,各项禁毒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时间短、跨度大、思路清楚、领导得力、上下努力、成效明显”。

(一)党委、政府重视禁毒工作,人大、政协关心支持禁毒工作。

      省领导对禁毒工作做了多次重要批示。省委书记白克明主持召开常委会议,听取我省创建“禁毒优秀社区”工作情况的汇报,对我省创建“禁毒优秀社区”工作做重要指示。2月2日,省长汪啸风主持召开省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把创建“无毒社区”列为为民办实事事项,在全省街道、乡镇、国营农场创建“无毒社区”50个;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拨款500万元用于戒毒场所的建设。3月19日,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对全省禁毒工作做了专门研究,讨论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海南省“十五”期间禁毒工作规划》和《海南省禁毒专项斗争工作方案》三个文件;同意成立海南省禁毒委员会。省委、省政府决定将禁毒列为严打整治第二条战线,从3月22日至6月30日在全省开展禁毒专项斗争;于3月22日召开全省禁毒工作动员大会,原省委书记杜青林亲自对全省禁毒工作进行了动员。会后,各市县党委、政府迅速采取措施,传达贯彻动员大会精神。琼中县委召开书记办公会议,传达大会精神,研究创建“无毒县”工作有关问题。

    10月9日,省委副书记、省长汪啸风视察澄迈县公安局强制戒毒所,对澄迈县的办所模式给予充分肯定;7月10日,省政协主席陈玉益、副主席肖策能等出席省政协禁毒工作暨办理政协提案座谈会,听取省公安厅关于我省禁毒工作和办理省政协提案情况的汇报,对我省禁毒工作提出了要求;11月15日,省人大副主任董范园深入琼山戒毒所,检查指导禁吸戒毒工作。

    (二)省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协调一致开展禁毒工作。

    年初,省领导多次召集省综治委和公、检、法等部门,专门研究了禁毒工作有关问题。省政府办公厅派员督查省公安厅等单位为民办实事一一创建50个“无毒社区”进展情况。省卫生厅牵头组织了由卫生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有关人员组成的联合调查小组,对我省自愿戒毒机构进行了摸底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提出了整改要求。省高级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对毒品案件快捕、快审,开设电视法庭公开审理毒品犯罪案件,有效地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团省委联合省人大监督室、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在全省青少年中开展“正露丸杯”禁毒征文活动。省妇联牵头在全省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武警省边防总队在辖区内认真开展“堵源截流”缉毒专项斗争,取得了较大战果。省经贸厅、省教育厅、省国家安全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对外贸易厅、省文体厅、省外事办等积极派出工作组,指导全省创建“无毒社区”和吸毒人员普查等工作。

    (三)禁毒宣传教育轰轰烈烈。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新闻单位积极投身禁毒宣传活动,使今年的禁毒宣传工作继续保持强劲势头。3月22日,省委、省政府在海口市召开全省禁毒工作动员大会,通过电视直播,各市县以及乡村、街道、居委会在分会场收看了大会实况,全省上下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全省禁毒专项斗争伊始,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全省禁毒专项斗争的通告》;省公安厅印制了《关于开展全省禁毒专项斗争的通告》2万份,在全省各城镇、街道、乡村张贴;各市县纷纷以广播宣传车、标语、横幅、墙报和群众聚会、万人签名等形式大规模开展禁毒宣传,营造出强劲的严打整治声威。“6.26”国际禁毒日当天上午,省禁毒委、省公安厅在海口市举行焚毁毒品暨万人禁毒长跑活动。王广宪亲自点火焚毁毒品102公斤。省禁毒委成员单位代表和海南大学、海南省人民警察学校等16所大中专院校师生近万人冒雨参加了长跑活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琼中县、万宁市也先后开展了万人禁毒长跑活动;各地举行了打毒大会,公捕公判毒品犯罪嫌疑人150多名,其中4名被判处死刑并执行枪决、11名一审被判处死刑。

    省综治委、省公安厅、省教育厅联合编辑出版了《禁毒知识100问》一书,先后向全省发行了近30万册。今年暑假,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发起组织全省中小学学生开展了深入社区进行义务禁毒宣传活动。省禁毒委从成员单位抽调了130名干部组成专门的工作组,携带着4000本《禁毒宣传手册》和大量的禁毒宣传VCD光盘,深入各市县督促、指导禁毒宣传发动工作。新闻媒体都以醒目篇幅、黄金版块对禁毒斗争进行了追踪报道。据不完全统计,开展全省禁毒专项斗争以来,各新闻媒体共刊发禁毒专项斗争宣传报道逾千篇(条)。外省市许多新闻报刊和因特网站都相继报道了海南禁毒斗争盛况。海口市、儋州市、乐东县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受到群众普遍欢迎。

    (四)创建“禁毒优秀社区”工作扎实有效。

    我省禁毒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禁毒优秀社区”工作部署和国家禁毒委的要求,认真、全面、扎实地开展“禁毒优秀社区”创建工作,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

    1、以考核评估为契机,推进优秀社区创建工作。6月20日,省综治委、禁毒委组成7个检查工作组,由厅级干部担任组长,分别对各市县申报的第一批“禁毒优秀社区”进行评估考核,登报公示后,报经省政府批准了120个单位为“禁毒优秀社区”。9月7日,省委、省政府为120个“禁毒优秀社区”单位授牌。11月29日,省综治委、禁毒委又组成7个检查工作组同样由厅级干部担任组长,分别对各市县申报的第二批“禁毒优秀社区”进行评估考核,已将初审名单报省政府批准。目前,我省“禁毒优秀社区”的覆盖率达27.6%。

    2、基本摸清在册吸毒人员底数。今年上半年,各市县根据省禁毒委的统一部署,广泛深入地开展对吸毒人员调查摸底工作,每个吸毒人员均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并列为重点人口管理。经过全省上下努力,至6月底,基本摸清了全省吸毒人员底数, 目前全省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有14748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87‰。

    3、加强了戒毒场所建设管理工作。各市县积极探索多种戒毒模式,禁吸戒毒工作出现了好势头,戒毒场所已初步形成了“五个层次”的戒毒网络。一是劳教戒毒,凡是复吸人员一律送劳教。如三亚市公安局采用有效措施,2001年投送515名复吸人员劳教戒毒。二是强制戒毒。如琼海市、澄迈县强制戒毒所办所有特色。琼海市是全国十大规范化管理戒毒场所之一;澄迈县是我省因地制宜办戒毒所的典型,全省正在学习他们的经验。三是乡镇、农场自办自愿戒毒学习班。四是农村、厂矿民办戒毒点。五是家庭自助戒毒。如白沙县、临高县开展了家庭自助戒毒,亲人帮教戒掉毒瘾,既方便,又省钱。10月12日,省禁毒委在澄迈县召开了全省禁吸戒毒工作现场会,对“三控诉”活动做了具体部署和安排。各市县禁毒委根据省禁毒委的要求分别成立了“三控诉”活动领导小组,制订了“三控诉”活动方案。全省“三控诉”活动取得明显效果。

    (五)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获得新战果。

    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重拳出击,有力地打击了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取得显著成效。全省共破获各类毒品犯罪案件594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528名;查处吸食、注射毒品违法案件1940起,查获吸毒人员4161名;缴获海洛因30.789千克,收缴可卡因24千克,缴获摇头丸852粒及“K粉”一批,协助缴获美沙酮14400支。琼山市公安局破获两起特大贩毒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分别缴获海洛因1.6千克和800克。海口市公安局破获一起特大贩毒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缴获海洛因19.7千克。12月14日,省公安厅与琼山市公安局联手出击,在海口市龙昆南路道客老村捣毁一个特大贩毒窝点,抓获贩毒犯罪嫌疑人3名,抓获吸毒人员3名;缴获毒品3009.7克、毒资2800元、摩托车2辆、制毒工具一批。万宁市公安局向市政府立下“军令状”,层层签订禁毒责任书,今年1―10月共破获毒品案件132起,抓捕贩毒分子156人,居全省之首。

    (六)禁毒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1、17个市县成立公安禁毒专业队伍。年初,省公安厅分别到19个市、县了解禁毒专业队伍情况,并与各市县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商议组建公安禁毒专业队伍。到7月为止,全省17个市、县都成立了禁毒大队;海口、三亚市已经批准编制组建禁毒支队。年内,禁毒民警由原来的63人增加到145人。

    2、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民警。广大禁毒民警对党和国家高度忠诚、对人民群众安危高度负责,在禁毒斗争中谱写了一曲曲可歌可泣的壮歌。琼山市公安局民警侦破“5.4”、“8.19”案件,分别缴获海洛因1.6公斤和1公斤;海口市公安局禁毒民警屡破大案,于5月23日又侦破一起特大毒品案件,缴获海洛因19.7公斤。11月14日凌晨1时许,海口市公安局押送犯罪嫌疑人的汽车被撞翻,四名缉毒民警在骨折受伤的情况下,临危不乱,一面带伤向110指挥中心报告,一面将趁机逃跑的两名贩毒嫌疑人制服。在严打整治禁毒战线中,因工作成绩突出,全省有9名禁毒民警被记功。

    3、禁毒调研工作成果喜人。我省禁毒部门以战略眼光和超前意识对待毒品问题,通过理论指导禁毒现实斗争,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禁毒调研活动。年初,省公安厅党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把创建“无毒社区”今年为民办实事的一项主要内容上报省政府。省公安厅重视禁毒调研工作,一些调研材料引起了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做批示。

    三、今后工作措施和建议

    今年我省禁毒工作成绩斐然,为今后我省禁毒工作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但是,毒情在发展、形势在变化,为有效地遏制毒情发展蔓延,省政府将采取如下措施,加强禁毒工作。

    (一)把禁毒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按照中发[1997]5号文件关于“将禁毒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和《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禁毒工作的意见》(琼发[2001]7号)要求,从2002年起,责成各级财政把禁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省财政每年拿出1000万元配套中央禁毒经费下达,落实专款专用,保证禁毒工作的基本需求。为多渠道筹集禁毒经费,同意并大力支持成立“海南省禁毒基金会”。

    (二)公安机关继续加大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力度,有效地遏制毒品在我省发展蔓延。当前,全国正在开展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公安机关要强化执法工作,严惩毒品犯罪,针对毒品流入我省的渠道和方式,认真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尽快在海口秀英、新港建立毒品检查站,组织地方、边防、港口等公安部门的力量,加强港口、码头的公秘结合的查缉工作,堵住毒品流入我省的渠道,力争堵源截流工作有突破性进展。要协调禁毒执法机关,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和定期联系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执法中的新问题,共同提高办案质量,加大对涉毒犯罪的从重、从快打击处理工作的力度。

    (三)深入开展创建“禁毒优秀社区”工作,努力向“无毒岛”的目标迈进。按照省“两办”印发的《海南省创建“无毒社区”工作方案》的要求,“有毒禁毒创无毒、无毒防毒保净土”,加强对创建“禁毒优秀社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规范创建工作,督促落实各项创建措施,力争早日实现全省无毒害的目标。督促各市县从禁毒工作需要出发,抓好戒毒场所的建设;并按实际收戒人数补助一定的基本费用和戒毒场所设施维护费,确保强制戒毒所的正常运作;加强对戒毒出所人员落实“四位一体”的帮教措施。省政府将统筹规划,建立以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和禁毒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海南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把青少年禁毒教育纳入经常、规范的轨道上来。

    (四)加强禁毒机构和队伍建设。毒品犯罪是结构形式复杂的有组织犯罪,具有隐蔽性、暴力性和活动区域广泛性的特点。打击毒品犯罪,必须有一支数量足够,素质较高、保障充分的专业队伍。为适应当前禁毒斗争的需要,省政府将增加全省禁毒专项编制200名,配齐配强禁毒支(大)队人员,并组建省公安厅缉毒机动队。

    毒品祸国殃民,在近代历史上给中华民族造成过极为惨痛的伤害。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责无旁贷,必须实行综合治另。为此建议:

    1、省人大依据国家禁毒法律、法规,结合我省禁毒工作实际,制定适应我省禁毒工作需要的《海南省禁毒条例》,把国家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的程序细化、标准量化。通过禁毒立法,把禁毒的职责明确到各级人民政府和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至村(居)民委员会,把创建“禁毒优秀社区”工作落实到乡、镇(街道),使禁毒工作形成“党委和政府负总责,公安禁毒部门主管,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2、省人大和各级人大加强对各级人民政府禁毒工作的监督,定期听取各级政府的汇报,经常性的检查指导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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