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天涯海角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关于《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口市城市规划条例〉的决定(送审稿)》的审查意见

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2004年11月22日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海南省制定与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的有关规定,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对海口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审查批准的《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口市城市规划条例〉的决定(送审稿)》及其法规进行了审查,现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环境资源工委认为,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海口市城市规划条例》的决定没有同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

                             2004年11月15日

 


版权所有: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人大办公楼

技术支持:13387486404 (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琼ICP备14001308号 邮编:570203

琼公网安备 460000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