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1995年6月20日至22日在海口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青林,副主任潘琼雄、韦泽芳、王信田、吴葵光、辛业江和秘书长毛平以及常委会委员共25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副省长毛志君、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田忠木、省人民检察院检查长秦醒民以及有关单位负责共53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杜青林主任主持。
会议认真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阮伟昕所作的《关于〈海南省旅游管理条例(草案)〉第二次审查的报告》、省证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吕品图所作的《关于〈海南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规范和监管暂行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黄有钧所作的《关于〈海南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规范和监管暂行条例(草案)〉的审查报告》、省教育厅厅长符鸿合、省农业厅厅长翟守政所作的《述职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辛业江所作的《全国人大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对我省进行执法检查的情况汇报》和毛志君副省长受阮崇武省长委托所作的提请干部任职报告。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省旅游管理条例》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的决议》。
对符鸿合、翟守政的《述职报告》,委员们在审议中既肯定了两位厅长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今后改进工作的意见。
会议认为《海南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规范和监管暂行条例(草案)》尚不成熟,需再作结构上的修改,待下一次常委会再作审议。
经过表决,提请任职名单未获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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