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1995年8月28日至31日在海口举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青林,副主任潘琼雄、韦泽芳、王信田、吴葵光、辛业江和秘书长毛平以及委员共27人出席了会议,杜青林主任主持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苏厚、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田忠木、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秦醒民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共47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认真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黄有钧作《关于〈海南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监督管理规定(草案二审修改稿)〉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阮伟昕作《关于〈海南省保护公民举报权利条例(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史业仍作《关于〈海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规定(草案)〉的说明》、海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金云作《关于制定〈海口市基本菜田保护条例〉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工委办公室副主任房光作《关于〈海口市基本菜田保护条例〉的初审报告》、省财税厅副厅长郑琦作《关于海南省省本级1994年财政决算和1995年上半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黄有钧作《关于海南省省本级1994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和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毛平、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田忠木、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秦醒民分别作的关于提请干部任免的报告。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监督管理规定》、《海南省保护公民举报权利条例》、《海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工作的规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海口市基本菜田保护条例〉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1994年省本级决算的决议》。
会议最后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全部免职名单,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全部交付表决的任职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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