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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主任会议许可海口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机关对省人大代表李和平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决定

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2000年03月24日

  据海口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报告,省二届人大代表、海南健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和平,于 1997年1月至12月间,涉嫌走私进口钢材,偷逃巨额关税。省人大常委会主  任会议根据海口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的提请报告,依据有关规定许可该局对李和平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确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经审议,决定确认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许可海口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对李和平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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