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2006年09月26日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要求,教科文卫工委对海口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审查批准的《海口市民办教育促进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初步审查。
教科文卫工委认为,《办法》没有与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内容,建议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予以审查批准。
以上意见妥否,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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