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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 职 报 告

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1997年03月27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于 1991年7月调来海南工作,任省经济合作厅副厅长,1992年初主持合作厅工作,1993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正式任命我为经济合作厅厅长。任职四年多来,我开展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有三条: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2、以扩大开放总揽本职工作全局,及时调整外引内联工作思路;3、把握全局工作的主要环节,狠抓落实。下面我将自己所做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

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是开展外资、外经工作和国内经济协作的基本依据。在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方面,我抓了三项工作:一抓学法。二五普法期间,我厅结合涉外经济工作实际,重点学习了六法三条例,即:公司法、经济合同法、合资企业法、合作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国家赔偿法以及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省人大颁布的外商投资条例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为了学好这些法律法规,我厅人手一册《法规选编》,按内容分阶段安排个人自学,以处室为单位进行讨论,厅里先后十多次邀请外经贸部、省法制局和其他有关厅局的同志来厅里作法制教育辅导报告;每学一个阶段,举行一次测验。以上活动,只要不出差,我都带头参加;每阶段学习开始时,我尽可能亲自作动员;每次测验,我都独立答卷。在全省机关二五普法考试中,我厅成绩名列前茅,被评为全省二五普法先进单位。二抓执法。我把执法重点放在三个环节上:一是对企业合同章程的审批与变更严格把关,凡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予批准。从近四年批准的 4000多件合同章程来看,在法律上都站得住脚。特别是对一些中外合资的重大项目,在前期准备阶段就请法律专家介入,参与谈判、合同章程起草,从法律上把关。二是依法处理合同纠纷和企业投诉。1994年以来,涉外经济纠纷增多。我要求各处室在处理这些纠纷时一定以合同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搞“法”外生枝。有些重大经济纠纷和经济案件,我亲自参与处理。对拿不准的法律问题,向人大法工委、省法制局和律师请教。三是认真查处企业违法行为。这几年我厅会同有关部门先后撤销“三资”企业合同章程1787件,三抓法制建设。我省涉外经济工作中有许多行政与经济行为需要从地方法规的高度进行规范。为此,按照省人大和省政府的要求,我先后组织起草了“投资者权益保护条例”、“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条例”、“使用外国政府贷款工作(试行)办法”等三项立法送审稿,正在起草的有“技术引进管理暂行规定”,准备起草的有“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

二、重点抓好对内对外招商引资

招商引资是我厅的一项主要工作。开展招商引资,前提是要有一个好思路,关键在于狠抓落实。

在招商思路方面, 92年到93年,我和厅的其他领导抓住国际资本看好中国投资市场和国内正在形成全方位开放格局这两个特点,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提出三条建议:一是把1993年作为海南国际招商年,采取“主动出击”的办法,强化对外招商;二是对外来投资实行宽审批严管理,减化办事程序,即“先上车后买票”;三是注意外商投资结构要符合我省产业政策。这些建议得到省第二次党代会充分肯定,也得到省人大、省政府各部门的大力支持。94年到96年,针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和国际资本流向变化的情况,我和厅的其他领导及时提出招商引资“四个转向”的思路:即招商地域由港澳为主转向以欧美为重点;外商投资领域由第三产业转向以农工交项目为主;招商对象由中小业主转向大财团、大公司为主;引资方式由单一的兴办“三资”企业转向多种投资方式并举。国内招商引资思路调整也比较及时。从94年开始,就提出吸引国内资金要符合我省产业导向;95年又提出,在稳住现有内资企业的同时,要充分利用海南与内地市场的互补性,寻求发展机会;96年进一步明确提出以高效农业开发为重点做好内资工作。

在落实招商工作方面,我努力做到三个“亲自”:一是亲自参与制订年度招商计划,每年年初,我都与招商处、国内协作处的同志一起研究当年招商的重点地区、项目、措施、步骤。二是亲自参与引进大财团、大公司的全过程,这几年我参与或主持引进的国外大公司有美国安然公司、杜邦公司、韩国大宇、三星集团、日本三菱商社、川崎重工、住友银行,法国地中海俱乐部,德国西门子公司、巴斯夫公司、印尼金光集团,国内大企业有鞍钢、中海油等等。其中美国杜邦、德国巴斯夫合办的已二腈项目,从前期谈判、向省政府汇报到争取国家计委批准、签署备忘录,每个重要环节,我都尽可能参与,终于使该项目落户海南。三是亲自抓好新的投资方式试点。如海南航空公司和亚龙湾开发公司的中外股份制试点, 30T方式办清澜电厂,外商独资在海南办炼油项目等。这中间一些难度较大的政策性和技术性环节,我亲自赴京汇报请示,争取支持。

由于招商思路正确,工作抓得比较实,从 93年到96年,我省外引内联成效显著:四年共批准外商投资企业4505家,合同投资金额108亿美元,外商实际直接投入37.56亿美元;投资国别由1990年的15个增至现在的59个,欧美国家投资由1990年占总额的8.4%增至现在的33%;合同项目平均额由1990年的70.6万美元增至现在的820万美元;外商投资农工交项目由1990年所占实际投资总额的26%,上升到现在的50%;近三年来内资投入的170亿元人民币,绝大部分投向农工交项目,其中96年入岛内资一半以上投向热带高效农业。上述数字表明:外引内联为我省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作出了积极贡献,我省利用国内外资金的水平在不断提高。

三、坚持实施外引内联重大项目计划

抓外引内联重大项目的思路是 1992年初提出的。当时由于处在探索阶段,工作上比较粗放,效果一般。93年底,我们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感到抓重大项目方向是对的,但思路要进一步拓宽。从94年开始,由我牵头,采取三项措施抓外引内联重大项目:一是项目筛选严格把关。凡列入省级外引内联的重大项目,必须上规模,投资额一般要求在500万美元以上;必须符合我省产业政策,向农工交项目倾斜;业主有足够的投资实力。二是对外引内联重大项目实行政策倾斜。把外引内联重大项目与省重点建设项目并列为我省经济发展的两大支柱,由省政府办公厅正式下达年度计划。1995年,由我主持,代省政府起草了对外引内联重大项目实行政策倾斜的15条措施,即省政府1995年的37号文件,从项目报建、征地、水电通讯保障、进口配额、社会治安、税费征收、政府协调等十个方面,作出了明确的政策规定。三是实行重大项目责任人制度和监督指导制度。从94年开始,我们向省政府建议,对每个重大项目,由项目产业主管厅局领导、项目所在市县领导和我厅领导共同担任现任人,我厅对每个项目派一至两名联络员;我厅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责任人或联络员碰头会,一次业主单位代表议会,一年一次动员会、一次总结会。我们还提出请省人大、省政协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对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这些做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从94年到96年,52个省级重大实施项目进展基本顺利,实际投资金额8.1亿美元和10.5亿元人民币。其中清澜电厂、冷轧薄板厂、镀锡薄板厂、聚酯切片厂、裕环水泥厂、海口啤酒厂、亚龙湾基础设施、洋浦基础设施以及一大批农业项目都有很大进展,有的已建成投产,成为我省支柱产业和新经济增长点。

四、积极开拓外经和外国政府贷款业务

我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业务 90年以前一直是空白,91、92年才开始起步。为了抓好这项起步性工作,我们采取了两条措施:一是充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处的力量,配备好处室领导班子,选派熟悉外经业务的同志任处长,配备外语水平好、有开拓能力和实业精神的两名干部任副处长,放手支持他们全面开拓各项业务。二是从1995年初开始,对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进行改组改制,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总经理,帮助公司转换经营机制,开展海外业务。由于这两大措施,四年来,我厅共外派劳务人员430人,合同创汇额360多万美元;兴办海外企业37家,投资总额1300多万美元;对外经援和对外工程承包实现零的突破,承担5个项目,金额800万美元;签订技术进出口合同35份,金额为8亿多美元;争取到7个国际无偿援助项目,金额1200万美元。

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工作,是利用外资加快我省开发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但这项工作政策性强,操作难度较大。针对这一特点,我提出了两条思路:一是选准项目,积极申报,提高“命中率”;二是搞好协调服务,确保“成功率”。我们把选项重点放在机场、公路、污水处理、给排水等基础设施方面。到目前为止,已获外经贸部批准的项目 73个,占申报总数的73%。批准金额为6.72亿美元,实际到位3.34亿美元。协调服务,主要是做好贷款国的工作。如原属于邮电项目下的第三批32亿日元贷款余额,根据我省交通建设的需要,我们及时做日本OECF的工作,终于转为东线高速公路二期贷款。又如儋州供水项目,使用挪威贷款484万美元,但转贷手续长期办不下来。我了解到问题出在项目单位一时拿不出高达15%的合同定金,立即派人做挪威开发署的工作,使合同定金降为7%,为企业减少了38万美元的前期支付。

五、努力改善投资软环境

特区政策弱化后,改善投资环境成为扩大开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这项工作,在厅里由我直接负责,主要做了四件事:一是抓典型。 1995年3月,我和一名副厅长亲自带一个调查组深入琼海市调查研究,总结了“让别人发财、求自己发展”、作好土地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搞好社会综合治理的经验。这些经验,通过政府文件和大众传媒广泛宣传,成为各市县学习的榜样。二是对全省投资环境进行系统调查。1995年10-11月,我协同省委办公厅的同志,带三个调查组深入全省各市县,先后召开27个座谈会,发出400份调查问卷,全面了解和分析了全省投资环境现状及原因,从完善基础设施、提高生产要素配套能力、规范政府行为、抓好社会治安、提高全社会服务水平等五个方面,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对策建议。三是开展“国民待遇”研究。随着国际贸易与投资自由化进程的加快,对境外投资者实行国民待遇已提上日程。我对这个问题比较敏感。去年年初,就在厅里组成一个研究小组,着手收集资料和开展社会调查;随后我又与省委办公厅的同志一起赴深圳、上海取经。目前,思路已经明确,今年我们将在投融资方式、投资领域、社会服务收费等方面开展国民待遇试点工作。四是为外引内联企业排忧解难。几年来,我厅多次召开协调会,帮助企业解决建设经营中的困难。我直接参与处理的问题有三十多起。如琼山华航开发区等一批企业征地用地中遇到的农民闹事问题,澄迈老区裕环水泥厂经常资金不足影响工程进度问题,鞍钢规划用地的落实问题,亚龙湾海底世界项目的施工问题,三亚、儋州等地个别乡村农民哄抢企业财产和农产品问题,等等。投资者十分感谢政府为他们作出的努力。

六、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我是从四个方面抓机关建设的:

第一,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我感到,外引内联工作要适应“小政府大社会”的行政体制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一定要把职能从侧重审批转到招商、管理和服务上来。为此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撤并机构。把外资项目审批处与外资管理处合并,减化外资审批,强化外资管理;撤销开发建设处,成立招商处,强化对外招商的协调与组织功能;合并国内项目处和国内企业管理处,改为国内协作处,强化国内招商和对内联企业的宏观协调职能。二是削权放权。为了转变政府职能,我们从自身权力开刀,取消对内联企业设立的审批;把 500万元人民币和100万美元以下项目的审批权、机电产品进口审批权下放给处室;把一部分企业审批与管理权下放给有条件的市县;取消部分物资进口审批权,由企业直接报海关验收。三是强化服务。要求全厅同志树立与企业同甘共苦的思想,通过优质服务,与企业建立信任和合作关系。经过几年的努力,全厅人员服务意识大大增加,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博得企业的好评。

第二,严格按规定配备干部。我分管人事工作,始终坚持两条原则:一是在选拔和任用干部时,严格掌握标准,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厅党组在民意测验的基础上,择优确定选拔对象;通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选拔对象严格考核;最后由厅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不搞个人说了算,不搞承诺,不认“条子”。二是按现代管理中“放权”的原则,放手让干部工作。各级干部围绕工作目标各司其职。独立开展工作。上一级领导只监督帮助,不具体干预,不要求件件工作都请示、汇报。由于坚持按规定配备干部、放手使用干部,我厅干部在学历水平、年龄结构方面比较合理,一支朝气蓬勃、团结勤奋、开拓上进的干部队伍正在形成。

第三,加强制度建设。这几年,我厅先后建立和健全了政治学习制度、经济形势分析会制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公务员年终考评制度、会议与决策制度、机关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厅领导联系市县制度、廉政制度等十项制度。由于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上述各项制度,使厅党组提出的以“开拓、团结、务实、廉洁”为目标的机关作风建设有了可靠的制度保证。

第四,加强领导班子团结。在维护班子团结方面,我坚持三条: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不搞个人说了算二是鼓励大家独立地、创造性地开展自己分管的工作,对好的作法及时肯定,有困难主动帮助,出了漏子我主动承担责任,让大家感到与我共事心情舒畅,放得开手脚。三是在工作和廉政方面身体力行。几年来,我坚持每天提前上班,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及时处理好每天的公务。凡是集体决定的事,我带头执行;凡是要求同志们做到的,我自己首先做好;凡是可参加可不参加的宴请,我尽量推辞;凡是客商赠送的礼品,一律按规定上交;住房坐车和办公条件,不搞特殊。

几年来我努力做了一些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我感到有三个问题没有解决好:一是利用外资在质量提高的同时,数量有所下降。 1996年新批“三资”企业数量比去年下降38%,外资实际投入比去年减少25%。二是在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和对外商实行国民待遇方面,省内各部门不协调、条条与块块不协调、地方政策措施与中央宏观政策不协调的问题比较突出。三是市县经济合作部门在机构改革中调整变化很大。全省19个市县,继续保留经济合作局的只有三个,撤并为贸易局或工业局、统计局的有七个,改为事业单位的有八个,降为二级单位的有一个。这对我省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强外引内联显然不利。存在上述问题,有许多客观原因,但也说明我在思想水平和工作作风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

 

对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外引内联工作,有四点想法和建议:第一,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全省上下要进一步放胆放手利用国内外资金。今后无论是对内引资还是对外招商,都要把发挥我省资源优势放在首位,以大宗资源加工为重点引进国内外大财团、大公司,以新办的大项目为主轴带动引进中小配套项目。第二,把外经工作当成一件大事来抓,实行外资、外经两个轮子一起转,培植我省外向型经济新的增长点。这个问题,全省各部门、各市县还需要进一步统一认识。第三,各级政府在改善投资环境方面要加大力度。要参照国际惯例,尽快出台对外商实行国民待遇的政策;省里要协调有关部门对国外投资者实行一个“窗口”审批、“一条龙”联合年检。第四,加强涉外经济和国内协作经济的立法工作。建省以来,省人大颁布了 79项地方性法规,省政府颁布了208项地方性规章,法制建设成绩是巨大的,但涉外经济类法规还不够配套。这些问题,相信一定会引起省人大各位领导的高度重视。

以上述职,恳请各位委员评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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