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海口市及海口市秀英区、龙华区、琼山区、美兰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2002年11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在海口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对海口市及海口市秀英区、龙华区、琼山区、美兰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决定如下:
一、海口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为 33名。
二、海口市秀英区、琼山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为 17名;海口市龙华区、美兰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为19名。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海口市及海口市秀英区、龙华区、琼山区、美兰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