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本次常委会会议于
一、关于其他气象灾害 的应急处置措施。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 草案二次审议稿仅仅规定发布台风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时,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应当采取的应急 处置 措施,不够全面。 法制委员会经研究, 建议在第四十条后面增加一条规定: “ 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发布 其他气象灾害 预警信号时,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应急 处置 措施。 ”
二、关于法规的施行时间。 法制委员会经研究认为,法规的颁布实施需要有一定时间的宣传和准备, 建议该条例自 2012 年
此外,还对草案二次审议稿作了一些文字修改。
草案建议表决稿已按上述意见作了修改,法制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草案建议表决稿和以上意见是否妥当,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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