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之三)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
四、创新工作机制, 努力 提升司法公信力
稳步推进司法改革。 按照人民法院 “ 三五改革纲要 ” 和省委部署,从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入手,不断优化司法职权和司法资源配置。继秀英法院后,琼海、万宁、临高法院经地方编委批准相继成立了少年法庭。在省高院和部分中院开展知识产权案件 “ 三合一 ” 试点工作,由知识产权审判庭集中审理涉知识产权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修订《海南法院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量刑更加公正和均衡。 对职务犯罪尤其是原为县处级以上干部的罪犯减刑、假释,一律开庭审理。 在龙华法院和美兰法院试行行政案件交叉管辖,并在美兰法院探索适用行政协调确认书,对行政和解协议予以确认,为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提供了审判实践经验。琼中法院 深入推进诉调对接试点工作, 搭建起了 “ 一个诉调对接中心,两个花名册、三级调解机制 ” 的纠纷解决试点网络, 356 件调解协议全部予以司法确认结案, 实现了矛盾化解机制的无缝对接。
全面加强审判管理。 坚持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率。修订出台了《海南省法院案件流程管理办法(试行)》,历时三年开发的审判管理软件系统正式运行。严格落实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纠错、审判业绩通报考核等审判管理制度,提升审判质效。 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及时出台规定对立案审查、案件管辖、诉讼费用收取、法律文书送达、仲裁裁决的执行审查、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归口管理、司法拍卖、检察建议的受理和办理、被告人换押等工作进行了规范。 在全省法院随机抽取评查了 3334 件案件,全部达标。
扩大司法公开与司法民主。 通过民事证据公开确证、设立法院开放日、设立 案件审理流程查询触摸屏、 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直播、定期举办新闻发布会、开通三级法院政务微博、设立院长邮箱等措施,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 “ 三大平台 ” 建设,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网上依法发布生效裁判文书 19902 份,除依法不宜公开和当事人拒绝公开的外,实现生效裁判文书 100% 上网。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发布的《中国司法透明度年度报告( 2012 )》中,海南高院在受评的 26 家高院排名第 四 、海口中院在受评的 43 家中院排名第 一 。以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为契机,完善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增选人民陪审员 180 人;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 6070 件,平均每人参审 13 件。
五、坚持从严治院,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坚持从严管理、惩教并举,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
加强作风建设。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整治 “ 四风 ” 和 “ 三难 ” 、 “ 三案 ” 问题。高院党组认真对照检查,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 21 项,制订整改措施 66 条,出台关于尊重和保障律师诉讼代理权利、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等方面的制度规定 7 项,着力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 “ 司法作风建设年 ” 活动,抓好 “ 庸懒散奢贪 ” 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行中央 “ 八项规定 ” 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成效明显。在海南省政府网和天涯法律网公示了 “ 三公经费 ” 开支, 2013 年 “ 三公经费 ” 同比减少 13.62% 。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建立了 “ 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 的法院系统党建工作新格局,实现了基层党组织全覆盖。找准党建与审判工作的连接点,将党建目标管理与审判绩效考评相结合,以党建促审判执行工作。陵水法院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案例入选全国法院 50 个党建创新优秀案例。全省共有 15 个集体、 18 人次受到省级以上机关表彰,其中省高院有 4 个集体和 7 人次获表彰,涌现了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纪明杰等一批先进模范人物。
加强司法 能力 建设。 充分利用新落成的海南法官进修学院,加大培训力度。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紧密结合审判 工作特点,深入挖掘丰富法院文化内涵,以培育法院文化与弘扬法治精神相结合,引导广大干警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司法良知, 涌现出了一批具有较高 理论 和实践价值的文化建设项目和研究成果,推动了法律文明传承。
加强廉政建设。 坚持年初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播放廉政教育片,强化廉政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落实廉政监督卡、廉政监察员、审务督察、廉政风险节点防控、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特邀监督员、网上投诉举报等内外结合、惩防结合的制度体系,确保廉洁司法。一年来,共受理群众针对干警的投诉举报 296 件,同比下降 10.03% ,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4 件 6 人,同比分别下降 33.3% 和 14.29% 。高院本级连续三年无人违纪。
六、固本强基,夯实基层基础
加大对基层基础工作的支持力度,把更多的人力、财力、物力投向基层,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基层司法水平。为基层法院招录选调充实干部 122 人,缓解法官青黄不接矛盾。通过 上级法院业务庭对口包点指导、选编优秀案例、出台审判指导意见等举措,统一司法尺度。 加快 “ 两庭 ” 建设步伐,包括高院审判综合楼回购改造项目在内的 3 个法院审判用房竣工交付使用。顺利完成全省 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工作,受到最高法院通报表彰。按需购置装备,厉行节约,在政府采购网公布价格范围内积极与供应商谈判协商,争取最低价格,节约采购资金 743 万元。加强人民法庭物资装备建设,统一编制了人民法庭物资装备配备标准,为法庭改装配置巡回审判用车 19 辆。 加强信息化建设,三级 法院专网带宽提速 4 至 13 倍,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和远程电子印章系统全面建成使用,办公自动化、档案数字化工作稳步推进,法院工作的科技含量显著提升。
七、自觉接受监督,改进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监督是人民法院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全省法院始终坚持重大部署、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向人大报告制度,认真负责地做好年度工作报告和专项报告,坚决贯彻人大决议及常委会审议意见,积极协助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调研和执法检查,不断改进工作 。 2013 年,全省法院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座谈 1264 人次,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参加听证、调解和执行等司法活动 808 人次。高度重视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和关注案件办理工作,共办结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转办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和关注案件 95 件,办结回复率 88.4% ,其中去年 “ 两会 ” 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 10 件建议、提案和关注的 8 件案件全部办结回复。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省法院审结检察院抗诉案件 60 件,依法改判或部分改判 26 件,占 43.3% 。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104 次,参与讨论案件 148 件。畅通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借助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及时整改和促进工作。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对万宁二小校长陈在鹏强奸案、三亚中院办公楼装修等社会关注热点,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及时得当应对,主动发声,澄清事实,形成正面舆论导向,彰显了海南法治形象。
( 2014 年 2 月 11 日在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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