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 5 月 29 日在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毕志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的委托,我现就《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实现绿色崛起,全面加快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决议(草案)》 (以下简称《决议草案》) 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起草本《决议草案》的背景和意义
省第六次党代会闭幕后,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组织学习党代会精神,研究如何围绕坚持科学发展、实现绿色崛起做好今后的人大工作,并决定由 常委会作出《 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实现绿色崛起,全面加快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决议》。党组认为,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名义作出这一决议,对于 统一全省干部群众的思想,动员和组织全省人民和各级国家机关为完成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各项目标而奋斗,是十分必要的。 法制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党组会议意见组织专门起草小组,在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党代会精神的基础上起草了决议草案初稿,并于 5 月 21 日提请主任会议审议,根据主任会议的审议意见再作修改,先后五易其稿,形成了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草案。
二、关于本《决议草案》的总体思路和主要 内容
本决议主要根据罗书记在 省第六次党代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将 我省今后一个时期 坚持科学发展、实现绿色崛起 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奋斗目标以法规性决议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从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责出发, 对人大工作、 “ 一府两院 ” 和全省各族人民群众分别提出要求。内容上注重突出原则性、导向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既有针对性地强调 实现绿色崛起 的主要任务和各国家机关的主要职责,又为实践探索留下空间。
本决议草案共有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阐述 了省第六次党代会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实现绿色崛起的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要求全省上下把思想统一到省第六次党代会的决策上来,全面加快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
第二部分集中表述了 坚持科学发展、实现绿色崛起,全面加快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 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 用 “ 八个必须 ” 进行了总体概括,以便各方面领会和掌握,同时在有些方面作出了适当补充。
第三部分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创造性地履行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等法定职责, 加快建立和完善符合 绿色崛起要求的、 与 国际旅游岛建设相适应 的法规架构 ,依法讨论决定各个时期发展和改革的相关重大事项,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支持和监督各级政府工作,为 绿色崛起提供 法制支撑。
第四部分强调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担当起全面加快建设国际旅游岛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服务保障工作,并从履行政府职能的角度,突出要求政府科学 编制和实施 各项规划、 抓好对外开放、集中 力量 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着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改善和保障民生、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等,同时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执行力建设和勤政廉政建设,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的落实。
第五部分强调 各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 围绕公正司法、高效司法, 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能动司法, 努力 提高审判、执行和法律监督的质量、效率, 为绿色崛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
最后部分,号召全省各族人民在党中央和中共海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同德,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加实现绿色崛起的伟大实践,不断争创新的业绩,为建设海南人民的幸福家园和中外游客的度假天堂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以上说明和决议草案是否妥当,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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