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 2004年1月13日在海口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厚宏、张德春、韩至中、秦醒民、王琼瑛、王法仁、陈孙文、王亚保,秘书长翟培基及常委会委员共 41人出席了会议。省政府副省长李礼辉,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毕志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德利,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常委会副秘书长及各工作机构负责人、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县(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3名省三届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王厚宏、秦醒民副主任分别主持了两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翟培基所作的《关于召开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和《关于〈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认真审议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名单(草案)》,《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名单(草案)》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德春所作的《关于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出缺及选举、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罗时祥所作的《关于加强信用建设的决定(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认真审议了该决定草案;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任免案。
对关于召开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草案以及拟提交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和通过的三个名单草案,会议一致认为,决定草案中会议时间和建议议程的拟定、会议列席人员范围的确定以及三个名单草案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的,比较恰当可行,同意提交本次会议表决。
对《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会议认为,报告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比较全面客观地反映了 2003年常委会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权的情况。委员们同意本次会议对报告(稿)进行表决,提交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对《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认为,补选符合法律规定,确认方晓宇同志的代表资格有效,并在会后公布。
对《关于加强信用建设的决定(草案)》,会议认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加强信用建设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入世贸组织后,与国际经济接轨的迫切需要。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就信用建设问题作出决定,将对改善海南投资环境,树立海南诚信形象,提升海南竞争优势,加快海南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委员们同意本次会议对《关于加强信用建设的决定(草案)》进行表决,提交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以按表决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加强信用建设的决定(草案)〉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提交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提交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名单(草案)》,提交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名单(草案)》,提交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以及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审议的任免名单。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厚宏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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