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2000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过去的一年里,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人民团结奋斗,克服了重重困难,特别是战胜了百年不遇的特大自然灾害,全省经济增长速度创造了六年来最高水平,并步入了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的良性发展轨道。财政工作和各项社会事业均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审计机关认真学习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大执法力度,拓宽审计领域,突出审计重点,积极开展各项审计工作,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治省,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职能作用。
一、审计结论办理情况
2000年7月24日,在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的作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1999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存在的问题,引起了很大反响。
按照省人大代表的建议,省政府委托省审计厅对报告披露问题处理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表明,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单位能认真执行审计决定,按照审计建议进行整改。如省财政厅按审计决定将海南烟草公司罚没收入104万元征缴入库;海口地税局票证分局已将挪用的罚没收入89万元归还,并将欠缴的140万元上缴国库,违规退库900万元已重新入库;省教育厅、省水利局、省科技厅下属单位应缴财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63万元、省水产局应缴的税金12万元,已足额上缴;省物价所截留、挪用罚没款354万元,已按审计决定归还原资金渠道;省物价局私设的“小金库”已撤消,余额81万元除存在海发行的78万元无法上缴财政外,其余已全部上缴财政;陵水、保亭、屯昌等5个国定贫困县已归还原资金渠道46万元,已处理违规贷款304万元,应缴财政资金25万元已全部上缴;海南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按审计决定,采取积极态度,认真执行,已上缴预算收入、财政专户款499万元,已处理追回挤占挪用资金679万元。省教育厅等部门根据审计决定,认真进行了相关的帐务调整。海南南洋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陈涛任职期间,利用职权侵吞挥霍国家资财,亏损近3亿元,使一个原本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面临资产的问题,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过问下,陈涛及其弟陈师两人已被公司部门拘捕。
根据省政府138号令《海南省审计结论办理规定》,今年5月至6月,省审计厅在省政府的统一安排下,派出3个检查组,对全省2000年度审计结论办理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2000年全省审计结论办理情况总体上是好的。一些部门和单位在落实审计结论中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省政府办公厅在收到省审计厅对所属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前任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后,立即召开厅党组会议和纪检人员会议通报审计结果,并要求广州办事处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认真落实审计意见,组织人事处、纪检组跟踪督办。目前广州办事处已执行了审计决定,并按审计意见进行了整改。琼海市委、市政府收到省审计厅对前任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决定后,专门召开会议,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向省审计厅反馈整改情况。
据统计,2000年度全省审计机关共对305个项目作了审计处理、处罚决定,其中138个审计决定已执行完毕,占45%;96个审计决定部分执行,占31%。经审计处理、处罚,应上缴财政资金24,506万元,已上缴财政17,214万元,占72%,未上缴7,292万元,占28%;应归还原渠道资金28,310万元,已归还17,995万元,占64%,未归还10,315万元,占36%;基建项目审计核减工程造价9,026万元,已执行1,354万元,占15%,未执行7,672万元,占85%。全省审计机关出具审计建议书26份,其中已办理的10份,占38%,正在办理的6份,占24%,尚未办理的10份,占38%;移送处理12项,其中已办理6项,未办理6项。
但是,一些被审计单位,一些相关部门和机关对这项工作的认识还不够,不能很好地执行审计决定,对审计机关建议、移送的事项不能积极主动地办理。省水产局、省口岸办对审计出具的决定有的未执行,有的未完全执行,也未说明原因;省公安厅对省审计厅2000年9月12日移交的海南金帆广告公司虚假注册、设置巨额“小金库”、偷逃税款等问题未进行反馈。
二、200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海南省各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办法》的规定,省审计厅在省政府和审计署的领导下,于今年3月至6月,对本级2000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省地税局省级税收征管情况、省国库办理预算资金收纳拨付情况、洋浦管理局预算执行情况和省直11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过程中,共延伸审计了44个二级预算单位,对40个单位的政府采购情况进行了函证。同时,省审计厅对省财政厅直接办理的燃油附加费、福利彩票基金、体育彩票基金、社会保险基金、事业性收费专户、省级城市住房基金、财政周转金等财政资金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已顺利完成。
2000年,我省遭受了16号台风和百年不遇的洪灾,给全省经济和财政收入带来了巨大损失。面对这一严峻形势,我省财税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信心,把握重点,认真抓好重点税源企业的征管。同时,抓好零星税收的征管。在支出方面,积极贯彻国务院的要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积极推行各项财政改革,省级完成了省直单位会计管理中心的组建,对省本级79家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了会计集中委派;继续推行政府采购制度,2000年,省本级政府集中采购中标金额达5,072万元,与计划相比,节约资金380万元,节约率为5.52%,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4项社会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全省范围内促成了社会保险费由地税部门征收的改革;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探索。同时,加强财政监督,规范财政秩序,加大对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债资金等方面的检查力度。
审计表明,经过几年的预算执行审计,财税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认真贯彻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加强内部管理,违法违规问题明显减少。2000年省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是比较好的,能够按照省人大批准的财政收支预算,依法积极努力组织财政收入,同时,严格管理预算支出,加强内部监督,规范拨款程序,保证了机关正常运转和各项事业发展所必需的财政支出。审计后,2000年省本级财政总收入为575,823万元,调增326万元,完成预算的127.04%,其中地方财政预算收入为194,3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7%,比上年增收11,073万元,增长6.03%;省本级财政总支出为482,888万元,调减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8.29%,其中地方财政预算支出为277,0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3.06%,比上年增支44,982万元,增长19.38%。年终滚存结余为92,935万元,调增336万元。剔除结转下年支了71,356万元,净结余应为21,579万元,调增336万元(以上调整数字仅供参考,不作为调整决算的依据)。但是,审计中也发现,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合规的问题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省审计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作出了处理,相关部门和单位也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三、2000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及处理情况
这次审计省财政厅,查出的主要问题是:
1、应收未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80万元。2000年,海南省散装水泥推广办公室收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共计180万元,当年仅缴入国库100万元,年末尚有80万元未上缴,省财政厅也未及时催缴,造成当年少收基金预算收入80万元。
2、少列水利建设基金收入242万元。2000年度,省财政厅从燃油附加费收入中提取3%的水利建设基金680万元,当年仅将其中的542万元转作基金预算收入,少转138万元;省财政厅从上缴的预算外财政专户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中提取的省级水利建设基金104万元,也未转作基金预算收入。两项共计少列水利建设基金收入242万元。
3、洋浦财政局违规调整预算。2000年度,洋浦财政局通过科目调剂的方式,共调整支出预算3,234万元。其中:调减“农业综合开发支出”720万元、调减“工业交通等部门事业支出”105万元、调减“专项支出”442万元等,共计调减支出1,617万元,调减当年支出预算的16.4%;调增“基本建设支出”720万元,调增“税务等部门事业费”106万元、调增“其他支出”770万元等,共计调增支出1,617万元,调增当年支出预算的16.4%。这些支出预算的调整,均未报经批准。
4、政府采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政府采购资金核算不够规范。未及时将1999年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利息收入4万元缴入国库作预算收入,仍留在政府采购资金专户中;虚列政府采购资金支出10万元。二是政府采购重点不突出。目前,政府集中采购范围仅为物资采购和部分服务采购,而资金量较大的工程采购尚未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三是制约机制不健全。目前,省本级没有设立政府采购中心,其职能由省财政厅和政府采购中介机构共同承担,省财政厅既是政府采购具体参与者,又是监督者。四是经对2000年40个单位政府采购情况进行函证,结果反映省本级在政府采购过程中,还存在时效性差、售后服务不到位、部分商品质量不高、部分商品价格偏高等不尽人意的地方。发省征稽局2000年政府采购的夏季服装在4月份就开始实施采购,但直至年底才收到;省文体厅政府采购的计算机配置不够合理;省纪委通过政府采购的12部台式电脑死机现象严重;省高级技校反映供应商售后服务不到位;省农业厅反映2000年通过政府采购的防蝗农药,采购价格比原自行购买的价格要高。
5、财政周转金由于历史原因,目前仍存在会计处理不合规、回收效果差、未编制年度会计报表、未纳入总预算会计核算等问题。对财政周转金核算、管理上存在的问题,省审计厅在历年审计中已多次指出,多次提出处理意见,但至今未能得到很好纠正。
(二)审计省地税局组织省有税收征管情况
2000年,我省地税部门坚持“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挖掘税源、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税收工作方针,向征管、政策、法制要税收,严征细管,较好地完成2000年省级税收收入任务。2000年,省财政厅给省地税局下达省级税收计划为125,203万元(含洋浦),根据省地税局报表反映省本级全年实际完成税收收入为127,074万元,为计划的101.49%,超收1,871万元。审计中也发现海口地税局存在税收会计核算不健全,税收征管电脑系统软件存在严重缺陷,无法全面、系统和连续地记录税收资金活动情况,税收征管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
1、税收会计核算不规范。由于计算机系统软件的原因,2000年度,海口地税局尚未健全税收会计相关帐册,难以全面、系统和连续地记录税收资金活动情况;该局票证分局收取的发票保证金未按规定纳入税收会计核算。
2、税收征管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漏征税收收入30万元。审计抽查13家企业申报纳税情况发现,海口地税局由于对企业纳税申报材料审核不严,漏征海南邮电工贸公司2000年各种税金共计30万元。二是代征单位挪用税款26万元。经审计调查发现,海口地税局与海口市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处签订协议,委托海口市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处代征海口市所属客车、货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以及驾驶员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各项税款,并在该单位设立税款过渡户。2000年1月5日,海口市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处擅自从代征税款过渡户中将26万元税款转入该单位的经费会计帐户,用于补充该单位的经费。三是代征代扣单位滞留税款。经审计调查发现,2000年底,海口市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处未及时上缴代征税款共计203万元。这部分代征税款直到2001年3月才缴入国库。
3、税收征管系统软件存在严重缺陷。主要表现在:不能对以前的历史数据进行查询、对比等,没有继承性;征管软件对数据管理混乱,不便对税源进行有效监控;系统软件数据结构不合理,管理不科学,运行速度慢;操作程序不规范,容易出现同一张税票重复录入现象;征管软件采用密码固定式保密措施,不能对密码进行管理,容易泄密,数据极易被修改,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也将受到严重威胁。由于税收征管系统软件存在严重缺陷,税收基础工作薄弱,难以对纳税人实施动态监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税收征管工作。
(三)审计省国库办理省级预算资金收纳拨付情况
2000年度,省国库在办理省级预算资金收纳、报解、拨付等方面基本上能够履行国库的职责,保证省级预算资金的正常运转,发挥国库对预算执行的监督与促进作用,做到了帐表一致,国库会计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省级预算收支情况。省国库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基本上落实审计决定,对收入过渡户加大了监管力度,省级预算收入过渡户、行政性收费及罚没收入过渡户划解比较及时,纠正了超预算级次拨款的问题。但也存在国库办理退库把关不严的问题。
(四)审计其他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省审计厅对省海洋与渔业厅、民宗厅、人劳厅等11个部门和单位200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重要问题向以前年度延伸。审计结果表明,2000年度大部分单位能认真地执行单位预算,合理分配和使用财政资金,保证了机关的正常运转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但是在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有些问题的性质还比较严重。对11个部门和单位的审计共查出违法违规行为金额10,031万元。主要问题是:
1、应缴未缴财政资金336万元。省地税局、省海洋与渔业厅等部门征收的行政性收费及罚没收入未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共计336万元。
2、帐外资金1,084万元。1993年7月至2000年12月,省经贸厅以宣传费、项目评审费、造画册和会议费等名义,收取企业资金共计1,084万元,存于帐外。
3、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019万元。主要是海南电视台挪用职房改资金892万元用于该台彩电中心大楼建设;公安厅行政经费超支占用待处理案件赃款、保证金679万元;技术监督局挪用检测大楼基建及购置设备专款130万元用于建职工住宅楼。
4、乱收费176万元。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按已明文取消的项目收取代码证电子副本IC卡费124万元,时在没有收费许可证的情况下,收取代码代理费22万元。省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在没有收费许可证的情况下,收取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报名费30万元。
5、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信息失真。一些部门和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违规资金达6,416万元。其中,少计收入2,342万元,少计支出1,710万元,违规支出775万元,少计固定资产1,589万元。
四、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及处理情况
2000年,全省审计机关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认真开展各项审计工作。全年共审计了515个项目,查出违规行为金额29.4亿元,处理上缴财政金额24,551万元,应减少财政拨款1,652万元,应归还原资金渠道28,043万元;移送处理案件8件,建议给予行政处分19人,为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保证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围绕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维护社会稳定,开展了体育彩票资金、福利彩票资金、电力发展资金、社会保险四项基金的审计。
通过对省体育彩票和福利彩票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查出彩票发行管理部门违纪违规金额5,304万元。1996年于2000年1月,省体育彩票管理办公室挪用彩票资金办公司、炒股、出借给其他单位使用974万元;违规多提并占用发行费及兑奖资金1,058万元;挪用体彩风险金160万元和将应列入风险收入的8万元用于自身经费支出。同时还存在公款私存125万元、兑奖手续不合规520万元、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个人人寿保险及所得税33万元等问题。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也存在少计发行费用47万元、擅自有偿出借社会福利资金261万元无法收回等问题。审计中还发现彩票发行管理部门存在财务管理混乱,费用支出数额大等问题。省体育彩票管理办公室1996年至2000年8月费用支出共计2,739万元,其中招待费就达201万元。截止2000年9月,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挪用社会福利资金共计363万元用于各项经费支出。在彩票的发行和管理中还存在操作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个别人涉嫌经济犯罪。
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了有关人员涉嫌犯罪的线索。同时,对其他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作出了审计处理,并针对管理中存在的弊端提出了改进建议。省文体厅调整了省体彩办的领导班子,并督促指导进行财务整顿。目前省体育彩票管理办公室挪用的彩票资金974万元已基本归还,用公款支付的个人支出33万元已追回25万元,被挪用于自身经费支出的彩票资金将逐年归还。
通过对我省1997年至1999年电力发展资金征收管理情况的审计调查,发现省电力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未按规定执行《海南省电力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存在隐瞒电力发展资金、征收管理不规范、违规提取手续费等问题。如省电力公司下属单位市县供电公司隐瞒电贴费1,027万元,东方、保亭等市县供电公司违规提取手续费14万元。省审计厅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改进建议。省政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十分重视,专门召开了省长办公会议,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
通过对全省养老、工伤、医疗、失业四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及管理情况的审计,发现各级社保部门未完全执行审计决定。虽然采取了多种措施,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回收效果不大,仍有以前年度挤占挪用的社保基金11,946万元未得到纠正。2000年4月13日和7月3日,省政府召开67次、73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回收以前年度挤占社保基金的问题,明确了回收基金的具体办法。但省相关部门和社保局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省政府的决定。在社保基金征缴上还存在征缴不力,参保率低,参保单位欠费现象严重的问题。至2000年底,全省养老保险参保率为88%,医疗保险参保率只有30%,各单位累计欠缴四项保险基金42,569万元。全省仍拖欠退休人员养老金22,769万元。此外,审计发现,社保部门内部管理不严,造成基金损失的情况时有发生。如琼海市社保局出纳员曾某,乘内控制度不健全之机,私提公款51万元潜逃,至今下落不明。省社保局1996年违规动用养老保险金500万元,与海南华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定协议,通过银行以存定贷,造成基金至今无法收回。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作出了处理。同时,就加强社保基金的征收和管理提出了建议。
(二)从结合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入手,加强对我省重点建设项目审计。
对府城供水工程、海南东线高速公路(左幅)建设项目等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共查出违纪违规资金56,197万元,其中:核减工程造价6,912万元、不予确认的工程造价1,007万元、挤占挪用建设资金4,129万元、资金来源不合法12,000万元、超概算投资4,275万元、少计建设期借款利息3,700万元、损失浪费资金757万元、漏计缴税金37万元等。如府城供水工程项目存在工程结算高估冒算6,205万元,项目建设超概算4,275万元,挪用建设资金4,067万元用于偿还其他欠款、修建职工宿舍、为私营企业注册资金,乱集资432万元,浪费资金757万元,招待费达438万元等问题。西线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存在预付材料款未及时结算3,309万元、少计建设期借款利息3,700万元、多计重计工程价款707万元、挤占建设成本62万元。审计中还发现,重点建设项目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混乱、会计核算不合规、部分工程项目未公开招投标、违规分包工程、建筑企业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等。
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省审计厅依法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改进建议,并分别向省政府作了专题报告,省领导非常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多次作了重要批示。
(三)围绕治理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规范会计核算,加强了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的审计。
通过审计,查出各类违纪违规金额14,265万元,有的性质还比较严重。如海南日报社长期以来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缺乏必要的管理和监督,部分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混乱,存在帐外核算各项收入达1,404万元、少交税金162万元、财务人员挪用公款17万元、国有资产流失等严重问题。尤其是下属的海南金帆广告公司在帐外核算各种经营收入达1,077万元,以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公司个别人员还存在涉嫌侵吞公款的问题。海南省工商经济检查大队1996至1999年共挪用罚没款、扣留款229万元用于经费支出和发放各类补助、奖金,个别人员涉嫌贪污公款。审计中还发现,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不到位,形成下属单位财务管理混乱,违纪问题多的局面。
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作出了相应的处理,并提出了规范管理的建议。对涉嫌经济犯罪的问题,及时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海南日报社和省工商局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非常重视。海南日报社领导班子根据审计意见,调整充实了财务人员,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了对下属单位财务的监督管理;省工商局领导采取措施,逐项落实审计决定,并根据审计建议,加强了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管。
(四)围绕深化企业改革,促进企业规范管理,开展了国有企业审计。
全省共对25户国有企业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从审计情况看,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目标,总的效果是好的,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国有企业和股份制公司的审计,查出各类违规行为金额106,100万元。审计发现,国有企业和股份制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亏损面广,数额大,负债率率。审计的16户企业中,亏损企业11户,亏损面达69%,亏损额为20,485万元,资不抵债的有6户,亏损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113%。二是不良资产数额大,潜亏严重。25户企业的不良资产为46,47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1.87%,其中已经形成损失或潜在损失达19,351万元。三是改制企业存在问题较多。儋州春江糖业有限责任公司、海口市乳胶厂、糖厂、营养食品厂,由于经营不善,被实行兼并。按合同规定,兼并方应投入7,607万元的资本金,但实际只投入574万元,仅占应投入数额的7.5%,有两家企业分文未投入,其中海南银瑞贸易公司还占用了海口糖厂资金1,221万元。由于兼并方未实质性地投入资金,兼并方违规将企业土地、财产进行变卖或抵押贷款的情况严重;有的兼并方有意低价出售产品,收入不入帐,利用各种手段侵吞公款;兼并改制企业普遍存在违法经营问题。海口市四家企业被兼并两年后,资产比移交前减少522万元,负债增加1,353万元,所有者权益相对减少1,875万元。春江糖厂被兼并后至今年3月底,拖欠蔗农款、税金、养老保险费等合计1,088万元。四是逃废银行债务。在审计16个企业中,有10个单位存在逃废银行债务情况,占审计单位数的63%,金额达56,239万元;有些单位借款未在帐面反映,严重违反国家信贷政策,损害了社会信用,扰乱了金融秩序。五是会计资料严重不实。据对16家企业审计情况的统计,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损益不实分别为40,160万元、16,390万元、35,151万元和25,623万元。今年在开展全省烟草行业审计中,发现海南省烟草公司洋浦经济开发区分公司原经理曹某涉嫌经济犯罪,金额达302万元,现已移送省检察院处理。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根据省政府的安排,省审计厅对省证券公司本部及其下属8个营业部、6个关联公司进行了清产核资,为我省证券业的重组,实现证券业与信托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奠定了基础。
(五)围绕规范国外援贷款资金的使用,促成我省外资项目建设,开展了外资运用审计。
通过对我省18个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国外援助项目进行了审计,查出各类违规行为金额15,000万元。如我省利用世行贷款的结核病与传染病控制、第四个贫困地区基础教育项目,存在配套资金严重不到位、挪用配套资金和项目物资等问题。省审计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披露,并依法作出了处理。通过审计,促进了项目资金的规范核算和管理,为更好地利用外资奠定了基础。
(六)围绕依法治税,促进税务部门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开展了国税系统审计。
去年12月至今年1月,根据审计署的部署,省审计厅派出6个审计组27名审计人员,参加了由审计署组织的对我省海口、三亚等6市国税局税收征管情况的审计。审计共查出违规行为金额15,595万元。审计中发现,国税部门存在税收征管不力、税收政策执行不严的问题,如琼山市国税局违规征收“过头税”1,415万元、违规办理缓税255万元、未及时征收增值税535万元。纳税申报审核不严,税收会计核算不规范,如海口、琼山等市国税局少计纳税单位欠税6,178万元、结转欠税不实475万元,三亚、东方、儋州等市国税局未按规定核算查补税款265万元,虚增“待清理呆帐税金”91万元。审计中还发现,6市国税局都不同程度存在扩大代征代扣税基多提手续费、违规使用代征代扣手续费、挪用发票保证金、发票工本费和税务登记费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帐表不符等问题。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省审计厅如实向审计署作了报告。审计署已依法作出了相应的处理。
(七)围绕加强对党政领导的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大力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中办、国办文件精神和《海南省市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经省委组织部提请,自2000年6月至2001年6月,省审计厅对我省15位市县级党政领导和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主任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审计中共查出违规行为金额97,646万元,决定处理处罚41,723万元,指明要求纠正55,923万元;查出损失浪费金额1,622万元,个人经济问题0.6万元。通过市县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查出了市县财政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不真实、不合法的问题,促进整顿和规范了县域经济秩序,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水平。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财政收支不实。琼海市1996至1999年少列财政收入3,092万元,昌江县1997至1999年少列财政收入1,150万元,琼山市1999至2000年少列财政收入572万元,保亭县1996至1997年少列财政收入286万元;白沙县1998年多列财政收入574万元,陵水县1999年多列财政预算收入455万元;临高县1998至1999年少列财政支出698万元。二是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被审计的13个市县中,均不同程度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合计13,924万元。如琼山市1998至2000年挪用农业专项资金及国债资金3,262万元,屯昌县1998至2000年4月挪用教育资金、下岗职工基金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以及中央国债资金共计1,487万元,用于发放全县干部职工工资,白沙县挪用扶贫资金、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补贴等845万元用于归还借款、经费支出。三是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或潜在损失。如广州办事处为获得高息利差,以流动资金不足不名,向广州工行贷款800万元存入海发行广州分行,获得高息利差收入43万元,置于帐外,并将部分款项进行私分。由于违规操作造成存款无法取出,办事处每年需支付大量的利息,给单位造成沉重的经济包袱。万宁市政府1998年经有关部门批准立项,投资1,107万元开发建设万宁市英豪半岛4,000亩高位池养虾项目,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严,资金使用不当,该项目已于2000年年初停工,不但项目未建成,也给英豪半岛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1,107万元借款也将到期。四是无预算拨付财政资金。如临高县在无预算安排的情况下,经县委、县政府几位领导商定,以扶持开发新产品为由,向海南双龙保健品厂(集体企业)拨付预算资金216万元,用于弥补省国税局查处该厂偷漏税而补交的税款和罚款。澄迈县财政局在无预算安排的情况下,依据县长办公会议决定,以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名义无偿拨付海南欣龙无纺公司227万元。五是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给下届政府造成极大的财政负担。如澄迈县62个行政事业单位,将国有土地504亩和房屋向银行抵押贷款15,751万元,用于项目建设,目前有15,677万元,面临诉讼。六是国有企业改制不规范,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如万宁市万州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承建万宁市由中央财政、省财政、万宁市财政无偿投入8,952万元的10万吨供水工程的单位。1996―1999年,在未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凭借万宁市招商局向万宁市工商局出具的虚假证明,两次通过公司更名,将经济性质由全民所有制变更为联营经济和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变为三个个人股东,致使一个国家投资上亿元的供水工程,在海南万州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帐上全部变成了几个私人老板的财产。
根据审计的情况,省审计厅实事求是地界定了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客观公正地作出了审计评价,向省政府提交了审计结果报告。对存在的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
五、加强省本级预算管理的意见
根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的精神,针对这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和设想:
(一)应围绕公共财政框架,积极推行细化部门预算,强化预算的约束力。财政部门在具体组织预算执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合理地分配财政资金,规范财政分配秩序;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保障财政资金专款专用;进一步收缩财政供应范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不断完善各项改革措施。要努力提高政府采购的时效性,做好售后服务,以高质量、高效率的政府采购工作,赢得各部门单位对这项工作的支持,切实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进展。应成立政府采购机构,负责政府采购的具体业务,将使用权、采购权和监督权分离,增强省财政厅对政府采购的监督力度。
(三)税务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省地税局应加大税收征管电子化工作的力度,切实解决税收征管系统软件存在的缺陷,尽快建立健全税收会计电算化系统,严格税收会计核算,如实反映税收会计信息,加强税收征管的基础工作,便于对纳税人实施动态监控,使向科技要税收的工作落到实处。
(四)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落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各项措施;财政部门对尚未实会计集中核算的单位,应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收支行为,强化会计基础工作,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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