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省人民政府和有关市、县政府今年办理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今年5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167件省人大代表建议(含议案转建议71件),交给省政府办公厅,比去年增加27.1%。这些建议中,涉及农林水方面的33件,工交城建方面的46件,财金商贸方面的19件,教科文卫方面的17件,公安司法方面的12件,人事民政方面的19件,其他的21件。5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联合召开省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市县共67个单位参加的建议提案交办会,将167件代表建议交给37个单位办理。
一、今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今年5月上旬,省政府办公厅接到省人大代表建议后,抓紧时间进行登记、分类、审阅,确定承办单位,并及时交给有关部门办理。半年来,在省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市县政府的努力下,在省政府办公厅的督促下,已于10月29日前将167件省人大代表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通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解决了代表提出的、群众迫切要求的一些问题。
(一)代表建议被采纳,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48件,占总数的28.8%,比去年增加5%。例如:陈英代表提出“农机安全监督应有一个法规”的建议。该建议所提出的问题,省农业厅曾于1995、1997年分别向省政府作过请示,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解决。在收到代表建议后,省农业厅抓紧了这一工作。根据韩至中副省长的批示:“建议先作初步的立法预研,待条件成熟再报省政府列入年度立法计划。”省农业厅在省内调研较为成熟的基础上,会同省人大和省法制局有关同志赴农机立法工作开展较好的四川、贵州等省进行立法预研考察后,由农业厅和法制局向省政府提交了“关于海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预研报告”,常务副省长王厚宏、副省长韩至中等领导同志作了批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以琼常发[1998]20号,将该条例列入1998年立法计划。1998年11月9日省政府14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决定通过《海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审查稿)》,会议决定由法制局会同有关单位根据会议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报省政府审定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又如今年8月3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借助议案的转办函》(琼常办函[1998]35号)将王明刚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东方市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待遇的议案》(第8号议案)转给省政府办公厅办理,这对于东方市广大人民群众是一件重大事情。1997年3月,国务院批准撤销东方黎族自治县,设立东方市(民行批[1997]4号)。东方市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现有8个少数民族乡镇,少数民族人口约74690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2%。根据“国务院关于海南建省筹备组撤销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设立民族自治县和三亚市升为地级市的批复”(国函[1997]81号)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原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待遇的东方撤县建市后,继续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待遇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汪啸风省长、王厚宏副省长、朱明国副省长对王明刚等10位代表的这一议案办理十分重视,分别作了重要批示。9月9日,朱明国副省长批示:“拟同意,请汪省长、王副省长审定。”9月12日,王厚宏副省长批示:“应是没有疑义的事情。拟同意省政府发文明确。”9月14日,汪啸风省长批示:“同意东方市按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享受民族自治地方的各项优惠政策。”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并按办文程序完善有关手续,省政府随即发文给予东方市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待遇。
(二)代表建议被采纳,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60件,占总数的35.9%,比去年略有增加。例如:林天学代表提出“关于请求解决牛路岭电站迁安遗留问题的建议”。万宁市政府非常重视,对此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1、建议中提出的设立教学点问题,市政府经研究决定,从市财政拨款2万元,由市教育局在排溪村设立一个教学点。2、关于帮助原已搬迁的三个村庄群众解决饮水、道路、照明问题。市政府已制定出联手扶贫计划,近期将派出工作组到三个村庄,帮助当地群众发展经济、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3、关于给排溪村购买机船解决群众过河难问题,市水利、交通部门已进行了研究,但由于资金困难,待市财政状况好转后再予以解决。又如:许世英等代表提出“海头大桥已成为危桥,要求拨款修建”的建议。省交通厅在收到代表建议后,立即抽调有关处室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组成调查组,对全省公路危桥进行了一次深入全面的调查,列出了急需改造包括海头大桥在内的桥梁项目。目前该桥已动工修建。
(三)代表所提建议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留待以后解决的50件,占总数的29.9%,比去年增加4.5%。这些代表建议大多数都是好的,应该办的,但是办理落实有困难,原因是目前财政比较困难。例如:何志清代表提出:“关于海南省应建立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图书馆”的建议。这个建议很好,是省文体厅几年来一直力争立项的筹建项目,并每年定期向省计划厅编报基本建设计划,但由于目前我省财政情况比较困难,无法拿出足够的资金兴建一个规模较大的、与大特区发展相适应的省级图书馆。只能留待我省财政状况好转后再考虑建设。
(四)代表建议留作参考的9件,占总数的5.4%,比去年减少8.5%。例如陈海燕代表提出:“征收用电增容费款,不利于海南工业发展”的建议。由于用户按规定缴交新装或增容用电贴费是国家规定的电力收费项目,所收费用于110千伏以下输、配电网的建设和改造,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系统,另外电力巨额的投入需要回收,所以,用户用电增容费仍需按国家和省政府的现行规定收取,陈海燕代表的建议只能留作参考。又如关进平等代表提出“把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更为西、南、中沙群岛管理区”的建议。省政府已在1992年、1994年两次向国务院呈报撤销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设立“琼沙县”的有关材料,民政部、外交部均已会签。把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更名为西、南、中沙群岛管理区不符合我国现行的行政区划管理规定,因为“管理区”不是行政区划的名称,不具备行政职能,不利于对西、南、中沙群岛行使行政管理权。所以,关进平等代表的建议仅作为参考意见。
在政府系统办理并答复代表的167件建议中,我们收到代表的反馈意见67件,其中满意的28件,占41.8%;基本满意的32件,占47.8%;不太满意的2件,占3%;不满意的5件,占7.4%。满意加基本满意的共60件,占89.6%,比上年稍增,满意率比上年提高6.1%;不太满意加不满意的共7件,占10.4%,比去年略有下降。
二、今年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特点
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省政府发动全省干部、群众集思广益,为海南开发建设献计献策,而人大代表建议就是献计献策的重要部分,因而,新一届政府把办好人大代表建议作为政府对人民负责,接受民主监督,改进政府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实现领导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有效途径。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加强了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在省政府办公厅承办的9件建议中,省长、副省长阅批的5件,召开省长、秘书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解决的有2件,给代表的复文、分管的副秘书长亲自把关审核签发。今年我们把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作为响应和落实省政府决定开展的“行政优质服务年”活动和全省上下为实现今年经济增长8%目标的实际行动,加强了同有关单位的联系,深入实际,现场办案,联合调查,做好协调,跟踪督办,加强培训等,改进办理工作。
(一)深入调查研究,多种方式办案。在今年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由于建议所提问题的内容、涉及的办理单位、部门不同,我们在办理过程中,采取了不同的方法进行办理,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1、现场办案。如:文国达等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尽快安排开采文昌锆钛矿的议案”(转建议)。为妥善办理代表的建议,1998年6月4日上午,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国土海洋环境资源厅、文昌市政府和市环境资源局的负责同志和文国达、韩爱芳代表一起到铺前锆钛矿区进行实地察看,边看边商讨,并在大致坡镇岛东林场会议室召开座谈会。经过认真的讨论研究,大家一致认为,开发建设铺前锆钛矿区要按照“统一规划,规模开采”的原则进行,表外矿体由文昌市将现有的开采单位组成2―3家规范化公司有组织、有计划地开采;Ⅰ号、Ⅱ号矿体则由有实力的公司进行规范化开采,以适度开采规模和综合利用资源、开发深加工产品相结合,带动我省锆钛加工业和文昌市经济的发展。根据座谈会所取得的一致意见,6月15日,于迅副省长在省政府办公大楼七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办公会议,同省发展计划厅、国土海洋环境资源厅、工业厅等有关部门研究文昌铺前锆钛矿开采管理等问题。会议作出了4点议定。根据省长办公会议的4点议定精神,省国土海洋环境资源厅于6月底依法向海南侨友公司颁发了Ⅱ号矿体的采矿许可证。7月6日,文昌市政府向省国土海洋环境资源厅报送《关于发给开采铺前锆钛矿区表外矿许可证的函》(文府[1998]12号),待省国土海洋环境资源厅审查后,报省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即可颁发表外矿体的采矿许可证。使这一建议得到了妥善解决。
2、联手办案。如:儋州市代表团提出“依法做好我省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征收管理工作,保证‘普九’的顺利实施”的建议。为了认真办理这一建议,总结经验,推动我省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征收工作,1998年10月7日至9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工委、省政府办公厅、教育厅、财税厅、审计厅和农业厅等抽调人员组成三个调查组,对儋州、临高、文昌、乐东、昌江、琼海和陵水等7个市县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征收工作进行调查研究。调查组分别听取了各市县、乡镇领导关于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征收工作的汇报,同时深入乡镇查看有关的文件资料。根据三个调查组提供的情况,省政府于10月30日召开了省直有关厅局、各市县分管教育的副市县长和部分市县局、乡镇负责人会议,总结、交流全省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征收管理工作经验。常务副省长王厚宏在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会议要求各级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要把《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征收管理的决定》(琼府[1997]41号)文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思想发动工作;要建立一支懂业务、工作责任心强的征管队伍;要完善征收手续,加强收支管理和加大执法力度等。通过同有关厅局、市县政府联手办案,使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得以妥善解决。
(二)做好协调工作,为领导决策服务。如马招德代表提出:“关于解决安美镭射制造有限公司问题的议案”(转建议)。海南安美公司自 1996年4月被依法关闭以来,因各种问题而迟迟不能结案,使原安美公司的土地、厂房和设备长期不能重新利用和投入合法生产,我省一些金融机构的数千万元贷款也无法收回。省政府办公厅对此建议非常重视。由于有关部门对安美公司违法生产案的犯罪事实认识一致,但在对其财产处理尤其是光盘生产线是否采取没收措施上意见分歧较大。因此,省政府办公厅多次召开有关部门的协调会,进行了深入的商议。在充分协调的基础上,省政府办公厅写出了“关于协调处理海南安美镭射制造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报告”,提出了处理此问题的4点建议。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此案件极为关注,4月9日王厚宏副省长批示:“此事较为复杂,也很重大,看了材料才了解情况,过程已写得很清楚,我倾向于同意‘清算方案’。请青林、啸风、明国同志阅示并确定原则意见后我再协调具体意见。”4月13日,朱明国副省长批示:“此案公安厅、定安县委的同志向我汇报过,同意按‘清算方案’进行操作。”4月22日汪啸风省长批示:“应走司法程序处理。政府要学会依法行政。原则同意省政府办公厅所提初步意见。”4月23日杜青林书记批示:“同意啸风、厚宏、明国同志意见。要依法公正处置,抓紧解决。”6月23日上午,朱明国副省长主持召开办公会议,听取了省文体厅、省商贸经济合作厅、省公安厅和定安县政府等单位对原安美公司违法制售盗版和淫秽光盘案件的善后处理意见,并作出了6条议定,有关单位正在依照6条议定精神认真落实。
(三)跟踪督查催办,确保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顺利完成。 1998年由于进行换届选举,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到4月下旬才召开,人大代表建议5月20日才交办。因而在办理工作上出现了新情况,就是有些单位领导班子是新的,办案人员变动也较大,交办建议的时间又较晚,再加上今年的建议数量又是历年来最多的(167件,其中议案转建议71件,去年为122件,其中,议案转建议48件),这就给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为了确保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的顺利完成,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进行催办。建议交办后,我们首先采用电话催办,向各厅局、市县的具体办案人员了解办案的进度,询问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具体困难,是否需要帮助或协调解决等。针对有的厅局在办理建议过程中,人员不到位,答复不认真,甚至出现错漏等问题,我们都及时予以纠正,并要求有关单位领导切实重视建议的办理工作,把建议的办理工作真正纳入领导的议事日程。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省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按时完成今年的办理任务,省政府分管建议提案工作的副秘书长徐庄同志于1998年8月26日在省政府办公大楼七楼会议室召开了省直关厅局分管建议提案工作的办公室主任座谈会,并邀请省人大联络处、省政协提案办的同志出席。会上,各单位汇报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度、交流办理工作经验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座谈汇报表明,大多数单位的办理进度比较快、办理质量也较高,如发展计划厅、工业厅、民政厅、人事劳动保障厅、农业厅、水利局和台湾事务办公室等,这些单位已全部办完,但也发现有的单位的办理进度还比较慢,甚至有一件也未答复的;不少单位在办理过程中与代表沟通不够、听取意见也较少等。在听取有关厅局情况汇报后,徐庄副秘书长在讲话中,首先肯定各厅局在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领导重视、人员落实取得了较好成绩,同时要求省政府办公厅要多些同各厅、局联系,了解和掌握各厅局的办理工作情况,各厅局在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向省政府办公厅提出来,办公厅将尽量帮助协调办理。省政府办公厅要想方设法为各厅局的同志多提供工作服务和学习的机会;其次,根据各厅局提出的意见,为了提高建议提案质量,请省人大、省政协有关部门对代表建议、委员提案提出进一步规范的要求,并及时通报重复建议、提案等情况,指导帮助代表、委员提好建议、提案;第三,各厅局在办理工作中要加强同代表、委员的联系,直接吸取他们的意见,求得他们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有的问题如代表委员提得有理有据的,应当重新办理,再次答复。为了按时完成今年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任务,会议要求各厅局作一次认真检查并抓紧办理。会后,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直有关厅局办理今年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情况的通报》(琼府办[1998]88号),并列出了各单位办理建议提案的进度表,促进各单位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10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在琼海市召开了各市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了解各市县办理省交办的和本市县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情况,研究在新形势下如何提高办理工作质量,使各市县的办理工作逐步推向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按时完成省交市县办理的和本市县的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工作。省政府副秘书长徐庄、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古克武和省人大办公厅有关方面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会议强调领导重视是解决建议提案问题的关键,同时要建立相应的制度和程序,加强检查落实,通过对议案的办理促进政府部门有关工作的改进。会后,根据会议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对琼海、万宁、临高和澄迈等市县的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检查,对办理进度缓慢的市县要求他们加快办理速度,对办理质量较差的市县,与他们一起研究如何改进的方法。通过督促、检查和指导等办理推动建议的办理工作。
(四)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办案质量。为了提高省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学习和吸取兄弟省、市办理建议提案的先进经验,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省政府办公厅于 7月13日组织部分厅局和市县办公室(或秘书处)分管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或具体承办的同志)前往云南、贵州、湖南省等省,考察、学习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经验。通过考察,学习了兄弟省办理建议提案的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看到了我们在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存在的许多不足,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法。10月8日,省政府办公厅在琼海举办了建议提案工作培训班,对市县具体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的同志进行了培训。省政府副秘书长徐庄出席会议并作了总结讲话,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有关同志就办理范围、办理原则、承办职责、组织领导、办理程序和办理制度等具体操作作了专题讲座,取得良好效果。通过这些活动,提高办案人员对建议提案工作的认识和办案水平,参加培训班同志普遍反映良好。
(五)登门拜访代表,沟通思想提高办理质量。今年政府系统办理的 167件建议中,我们收到代表对答复的反馈意见67件(去年为56件)。我们将这些反馈意见复印给承办单位并要求对答复不满意的代表,要尽量登门拜访或电话联系,认真听取代表的具体意见,必要时重新答复。如陈人忠等13位代表提出“关于东线高速公路扩建第二幅进入三亚路线走向的议案”(转建议),6月24日至25日,省政府办公厅邀请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沈国平同志一起到三亚市,听取代表们的具体意见。24日下午,我们在三亚市政府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陈人忠、黄桂来、陈垂仲等3位代表,三亚市余根淼副市长,市交通局罗运璋局长,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沈国平助理等。经过大家充分发表意见,客观地分析情况,双方意见的利弊与得失都讲清楚,结果陈人忠等3位代表表示接受原定的东线高速公路扩建第二幅进入三亚路线的走向的意见,放弃他们提出的新路线走向的建议,双方意见完全取得一致,完满地解决了这一建议的办理。又如文大华代表提出:“关于依法增加农业投入的建议”,省财政厅承办。文大华代表在收到答复函后表示不满意。省政府办公厅在收到代表反馈意见后,立即复印转财政厅。省财政厅领导在收到代表反馈意见后,非常重视,由曾德运副厅长率有关处室的同志登门拜访了文大华代表,并就有关问题向他作了详细的解释说明,文大华代表对财政厅的上门答复表示满意。
今年对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总的看来都完成得比较好,办理质量也有一定的提高。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单位领导对办理建议工作重视不够;一些单位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倾向;有些单位的办理程序、制度还不够规范;调查研究、走访、回访代表还不多等。这些存在的问题,有待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以上报告,不妥之处,请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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