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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 关于《关于运用特区立法权暂停实施行政 许可事项的决定(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

作者 :编辑 :来源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发布时间 :2017年10月11日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主任会议委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对省政府提请审议的《关于运用特区立法权暂停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了审议。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前介入,将草案印发各市县征求意见,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就暂停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相应的监管措施等问题听取省直有关部门意见,还通过省直相关厅局征求了相关部委的意见,并就相关问题到部分市县进行调研。法制委员会于 2 13 日上午召开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审议,省法制办、省编办、省农业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水务厅、省文体厅、省民政厅、省海洋渔业厅等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向省委呈送了《关于 < 关于运用特区立法权暂停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草案) > < 关于运用特区立法权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草案) > 审查情况的报告》,省委同意此报告。法制委员会认为,为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运用特区立法权,制定本决定是十分必要的,草案基本可行。同时,提出以下具体修改意见:

一、关于暂停实施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草案目录序号 2 对暂停实施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作了规定。法制委员会认为,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是职业中介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对其设立与监管有着比内资职业介绍机构更加严格的条件和要求。目前我省设立内资职业介绍机构仍由市县进行审批,如果取消外资设立职业介绍机构的审批,将造成法律适用上的不协调。同时,《 中华 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取消该项行政审批,不利于进行监管和执法。经省人社厅征求人社部意见,人社部不同意取消该项行政审批。法制委员会经研究,并征求省法制办、省编办和省人社厅意见后,建议保留该项行政许可,改为下放至市县实施。

二、关于暂停实施围垦河道项目审查。草案目录序号 5 对暂停实施围垦河道项目审查作了规定。法制委员会认为,河道是行蓄洪水的通道,事关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 2016 11 8 日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明确规定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在严格河湖管理保护、维护水生态、保障水安全的形势下,加强围垦河道行为的管理十分必要,保留“围垦河道项目审查”有利于严格管控围垦河道的行为。经省水务厅征求水利部意见,水利部不同意取消该项行政审批。法制委员会经研究,并征求省法制办、省编办和省水务厅意见后,建议保留该项行政许可。

三、关于暂停实施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草案目录序号 7 对暂停实施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作了规定。法制委员会认为,进出口食用菌菌种关系到农产品种质资源的保护,涉及种子质量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重要领域。近几年我国食用菌进出口呈上升趋势,是食用菌进出口大国,且我省自然环境适合食用菌的生长,该产业正在我省兴起,一旦取消该项审批,可能使我省成为全国该项审批的真空地带,不利于进行监管。经省农业厅征求农业部意见,农业部不同意取消该项行政审批。法制委员会经研究,并征求省法制办、省编办和省农业厅意见后,建议保留该项行政许可。

法制委员会已按上述意见提出《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海南经济特区暂停实施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草案修改稿)》。

草案修改稿和以上报告是否妥当,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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