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之六)
作者 : 编辑 : 来源 :海南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 :2013年01月29日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之六)
——2013年主要工作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符 兴
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确立“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对支持和保证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作出了明确部署。省第六次党代会描绘了坚持科学发展、实现绿色崛起的宏伟蓝图。这对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建议新一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 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国际旅游岛建设的立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和监督,推进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此,2013年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着力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增强针对性、系统性和前瞻性,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导和保障作用。集中 力量 抓好对我省现阶段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法规制定,为实施新的五年立法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今年重点抓好四方面的立法:一是为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振兴,拟制定信息化、公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条例,批准海口保税区和海口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条例。二是为实施国务院批准的我省海洋功能区规划,加快建设海洋强省,拟制定海岸带保护与开发利用管理条例,修订渔业法实施办法。三是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新社会管理,拟制定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规定、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四是为强化生态环境建设,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海南,拟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珍稀树木、古树名木保护的管理规定。
(二)进一步加强与改进监督工作。在推动经济发展方面,继续加强对地方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的监督,着手开展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的审查,推动建立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制度,组织城乡规划法和城乡规划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调研,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城镇化、深化农垦改革、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设施农业、闲置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情况的专题调研,跟踪农业法执法检查的整改情况;在保障民生方面,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五保户供养、困难归侨侨眷生活保障等调研,开展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整改的督查;在促进社会进步方面,开展行政复议法执法检查,开展我省民族自治条例、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地方志工作规定、禁毒条例执行情况的执法调研,以及我省高中学位建设、华文教育、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地区脱贫和宗教教产等情况的专题调研;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深化环保世纪行活动,开展绿化宝岛大行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等调研。
(三)进一步加强与改进代表工作。继续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小组活动等制度,创新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方式。加大培训力度,加强服务保障,丰富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拓宽代表参与的渠道。完善激励机制,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
(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素质和履职 能力 。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执政兴国的第一要义、核心立场、基本要求、根本方法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要继续整治“慵懒散贪”,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 内容 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进群众感情,树牢群众观点,加强群众工作,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使人大工作更加顺应民心、体现民意、贴近民生。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激发机关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