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杨宜生为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陈海波为海南省财政厅厅长;
王 勇为海南省交通厅厅长;
曾繁深为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宋泽江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检察长。
任命:
李言静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光琼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高海燕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副检察长;
王会义为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陈日进的海南省财政厅厅长职务;
李执勇的海南省交通厅厅长职务;
张光琼的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李言静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
曾繁深的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泽林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吴 慧的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会义、闫桂凤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樊明亮的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白会民、王 超的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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