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9月25日至27日在海口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宪生、许俊、康耀红、陈海波、贾东军、林北川,秘书长屈建民及常委会委员共41人出席了会议。副主任李宪生、陈海波分别主持了两次全体会议。
会议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审计监督条例》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南渡江生态环境保护规定》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万泉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定》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规定》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经济特区水条例》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海口市美舍河保护管理规定》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海口市城市黄线管理办法》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任免案、《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国泰、颜家安辞去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以及《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许可对省五届人大代表王棒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会议还审议了《海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海南省实施< 中华 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修正案(草案)》、《海南省基本农田保护规定修正案(草案)》以及《海南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定修正案(草案)》,《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传达学习了第二十三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会上,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路同志作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解决我省五个华侨农场职工社保遗留问题的专项工作报告、关于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同志作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同志作了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东军同志作了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林回福同志作了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海南省珊瑚礁和砗磲保护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路同志、何西庆同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同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同志、副检察长张劲同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省纪委派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负责同志,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和有关工委委员,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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