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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国家司法救助法制化建设的建议

作者 :编辑 :系统管理员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3月08日

一、主要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将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目标之一,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措施。2014年1月,中央政法委会同财政部、司法部制发《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同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实施<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若干意见》,基层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抚平刑事被害人心理创伤化解社会矛盾起到了很大的作用2016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制发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文书,对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进行了统一规范,健全完善了相关配套工作机制;2019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及文书样式,规范了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办案工作;2019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扶贫领导小组联合制定了《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强化了国家司法救助与国家扶贫工作的衔接,共同助力国家扶贫攻坚战。

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当前司法救助还存在程序缺乏可操作性救助范围窄救助标准不明确等问题。《国家赔偿法》经过2012年的修改,虽然解决了实践中亟待解决的许多问题,但仍遗留了一些问题。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司法救助工作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特点,需要通过不断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来加以解决。为使司法救助的法律效力和实施效果最大化,建议加快对现有司法救助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梳理,出台国家司法救助法,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确立司法救助制度在法律体系中应有的地位。

二、司法救助立法的可行性

(一)具有较为扎实的法治基础。我国司法机关2007年部署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试点工作。2009年3月,中央政法委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等八个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2014年《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出台,救助范围进一步扩大,救助人数、金额也逐步上升,司法救助社会知晓度较高。目前,各地区都出台了本地区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办法,一些司法机关还制定了本系统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

(二)具有可以承受的财力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国家财力和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公共支付能力显著提升,完全有能力实现国家司法救助立法。目前,国家赔偿费用由各级财政分别负责。实践中,中央、省级两级财政负担有力,法检系统省以下人财物统管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在此背景下,推动建立完善司法救助法律法规,构建完善的中央、省级两级统筹或全国统一的费用负担机制,有利于解决国家赔偿“最后一公里”问题,切实保障人民利益。

(三)具有一定的立法基础。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中央政法委牵头出台过《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两高”、地方政法委及时跟进,制定了若干配套规范,有效地推动了这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也为这项工作奠定了立法基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众法治需求的增加,应当及时推动调整立法预规划,积极推动国家司法救助法单独立法或者在社会救助法中作出单独规定,使具体的司法救助工作有法可依。

(四)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在实施司法救助的过程中,司法救助各相关单位都设立了相对应的工作实施部门,配备专业办理人员,为救助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较为充实的人力资源。此外,各相关单位也在积极探索建立多部门、多渠道开展司法救助的工作机制,如法检单位与民政、卫健、妇联等部门建立协调措施,实现多位一体的救助模式,实现真救助实救助,让司法救助形成有效工作合力。

三、意见建议

(一)尽快制定颁布国家司法救助法。一是建议加快对现有司法救助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梳理,出台国家司法救助法,确立司法救助制度在法律体系中应有的地位。通过立法,建立统一、明确、稳定的司法救助体系,有利于形成社会共识,更好促进司法救助工作。二是制定国家司法救助法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遵循辅助救助原则、公正救助原则、及时救助原则、程序从简原则。同时,司法救助对受害人给予临时性、一次性补助,不解决受害人长期生计问题,不代替社会保障。司法救助有别于诉讼类司法活动,不应当实行诉讼化程序、模式和机制,宜采用委员会一次性决定制,不设辩论、上诉、申诉等。

建立国家司法救助的内外沟通协调机制。国家司法救助为政法系统内部救助制度,建议进一步建立健全政法系统内部救助信息互通工作协调机制细化工作流程,确保案件办理全环节全流程信息互通,避免重复救助,进一步提高救助精准性、时效性。同时还要加强外部沟通协作,实现资源共享,针对申请人的案件信息及时了解,精准分析,高效审批,确保救助金更及时有效地发放到申请人手中,解决其实际困难。

加大国家司法救助法的资金保障力度建议设立国家司法救助专项资金,并对各类救助金发放标准作出统一规定,确定救助金由各承办单位根据救助标准统一发放,提升救助实效,从根本上减少救助金的拨付时间,使救助金能够在第一时间发放到救助对象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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