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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海南省国土综合规划》的决议

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1996年04月26日

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了省政府提请的《海南省国土综合规划(草案)》(以下简称《规划》)。会议认为,《规划》在总结海南建省以来开发利用国土资源取得的成就和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描述了我省国土资源和开发建设的现状,注意突出了海南的地区特色,是一项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和综合性的规划,也是我省制定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和城市发展建设规划的基础和主要依据。《规划》提出的我省今后国土资源开发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 布局 ,较好地与《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相衔接,是符合海南实际的,反映了全省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经过全省人民的努力是能够实现的。会议决定批准《海南省国土综合规划》。

会议认为 ,实现《规划》提出的国土资源开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必须始终坚持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基本方针,积极推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认真贯彻《规划》提出的国土资源开发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坚持以农业为基础,加强和提高第一产业,以工业为主导,加速发展第二产业;以旅游业为龙头,积极发展第三产业。要保护并合理开发国土资源,处理好生产活动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国土整治,使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取得最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会议要求 ,要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采取措施引导全社会资金投向,通过经济手段、信息服务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更多的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要继续坚持以经济开发为主的扶贫方针,充分利用贫困地区资源优势发展经济,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会议强调 ,要根据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布局,加快城镇体系和开发区建设步伐,尽快形成一批投资环境好、功能齐全、设施配套、具有较强凝聚力和一定辐射力的中心城市。把城镇建设与开发区建设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使我省城镇形成布局合理、职能分工明确、结构有序、相互联系、协调发展的有机城镇体系。

会议指出 ,要认真实施科教兴琼战略和持续发展的战略。要加速科技进步,优先发展教育,促进科技、教育与经济紧密结合。要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继续把计划生育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要发展卫生体育事业,提高人民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要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会议要求 :全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执行《规划》。本《规划》是制定我省社会经济其他发展计划的基础和依据,今后我省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必须注意与本规划的衔接,注意执行规划的连续性,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凡有重大修改应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全省各族人民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 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领导下,万众一心,励精图治,艰苦创业,奋发进取,为把我省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科技先进、人民富裕、政治民主、法制完备、社会文明的社会主义经济特区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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