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海南代表团在住地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等六项决议草案和外商投资法草案建议表决稿。
刘赐贵、沈晓明、罗保铭、吕彩霞、毛超峰、蓝佛安、许俊、苻彩香、吕薇、吴月、阿东、朱洪武、邓泽永、符宣朝、邓小刚、王长仁、刘平、杨莹、韩金光、廖虹宇、符小琴、陈飘、王书茂等代表参加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同志到会听取意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凤超、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列席会议。
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审议了外商投资法草案建议表决稿。
经审议,会议同意将上述决议草案和外商投资法草案建议表决稿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闭幕会表决通过。
(视频编辑:潘家仑 文字编辑:周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