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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海南经济特区禁毒条例》情况的报告

——2014年3月26日在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作者 :海南省公安厅厅长 李富林编辑 :来源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五届七次会议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06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我省实施《 中华 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海南经济特区禁毒条例》(以下简称《禁毒法》和《禁毒条例》)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情况

    2008 6 月《禁毒法》和 2010 6 月《禁毒条例》实施以来,在国家禁毒委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为载体,依法加强各项禁毒工作,有效遏制了毒品泛滥的势头,一些地方毒品问题严重的状况得到改变,人民群众对禁毒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我省多项工作迈进全国先进行列,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据省统计监测中心社会民意调查结果显示,人民群众对禁毒工作满意度从 2010 年的 72.91 分提升至 2013 年的 85.82 分,提高了 12.91 个百分点。

(一)不断完善禁毒领导体制。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禁毒工作力度的意见》、《 2010-2012 年全省禁毒专项斗争规划》等相关文件,研究制定《海南省禁毒工作领导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市县政府、省禁毒委 31 个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制定了年度考核办法;成立 6 个专题工作协调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中增加了禁毒工作“一票否决”建议权,将禁毒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2014 年,省级财政禁毒工作经费预算已由 1000 万元增加至 2000 万元,有力保障了禁毒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1 年,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李建国来海南调研时对我省禁毒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2013 年中央政法委在政法综治要情信息上刊发我省做法。 2008 年以来,国家禁毒办、公安部禁毒局先后 5 次通报表扬, 18 次以简报形式刊发我省经验, 5 次在我省召开现场会。

(二)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各市县各有关部门把预防教育作为治本之策,广泛开展“青少年远离毒品”、“不让毒品进我家”、“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等活动,积极推动禁毒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场所、进乡村、进家庭,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禁毒的意识和自觉抵制毒品的 能力 6 年来,全省创建了全国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 2 所、 省级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 10 所、市县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 23 所;建成省级禁毒教育展览馆 1 个、市县禁毒教育展览馆 7 个、乡镇禁毒教育展览馆 27 个,年均教育群众超过 30 万人次;成立省级禁毒志愿者总队和直属队,禁毒志愿者达 15600 人,各基层组织和禁毒志愿者等社会各界 力量 关注禁毒、参与禁毒的热情不断增强。 2011 年和 2012 年我省连续在全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

(三)全面加强禁吸戒毒工作。创新动态管控机制,加大收戒管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发现和管控吸毒人员的能力。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工作取得突破,海口市、儋州市设立公安监管医院以及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设立特殊监区收治病残吸毒人员,初步解决了病残吸贩毒人员打击难、羁押难的问题。不断强化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的理念,积极构建了生理脱毒、身心健康、融入社会的戒毒模式。加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提高了覆盖面和维持率。贯彻落实《戒毒条例》,规范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积极开展戒毒人员法制教育、职业职能培训及心理矫治工作。依法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营农场)开展吸毒人员戒毒康复、管控帮教等工作。借鉴贵州省“阳光工程”建设经验,稳步推进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工作,有效巩固了戒毒成果。 6 年来,全省共查处毒品治安案件 65069 起,查处吸毒人员 76221 人次,强制隔离戒毒 44904 人次,行政拘留 25443 人次;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 17590 人次,戒毒药物维持治疗 14727 人次,有 17961 名吸毒人员戒断 3 年未发现复吸。 2011 年至 2013 年全国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工作综合考评分别排在第 7 位、第 6 位和第 7 位。

(四)切实加大缉毒执法力度。坚持严打方针,组织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加强堵源截流工作,设置毒品查缉站点 81 个,配备查缉设备,初步建立了覆盖陆海空和邮路的立体防控体系。完善多部门多警种打击毒品犯罪工作机制,积极组织开展网上研判、网上作战,强化专案经营和侦查破案,组织开展了“扫毒害保平安”、雷霆扫毒、利剑禁毒等专项行动,有效提升了禁毒情报和缉毒执法水平,有力打击了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2008 年以来,全省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 12791 起,抓获犯罪嫌疑人 12765 名,缴获各类毒品 1273 千克 。2010 年公安部开展缉毒执法工作综合考评以来,我省分别排在全国第 11 位、第 12 位、第 16 位和第 17 位,其中破获零包贩毒案件连续 4 年全国排名第 1 ;“ 108 、 “ 185 专案被评为全国十大缉毒精品案件;侦办“ 185 专案是建国以来我省破获的最大毒品案件,缴获毒品 353 千克 ,时任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签署嘉奖令通报表彰。

(五)深入推进重点整治工作。以重点整治为抓手,先后对 12 个毒品问题突出的市县和 28 个乡镇(社区街道、国营农场)挂牌整治,初步扭转了毒品问题严重的局面。大力开展禁毒创建活动,截止今年全省共创建 235 个“无毒社区”和创建“无毒社区”先进单位。加大娱乐场所涉毒问题整治,建立退出机制,实施“五个一律”和“一次性死亡”。 2008 年以来,全省共查处涉毒娱乐场所 1088 家(次),其中停业整顿 209 家,取缔、吊销证照和限期整改 107 家。 2010 年,我省被国家禁毒委评为“全国治理娱乐服务场所涉毒问题先进集体”。建立完善易制毒化学品和精麻药品管理机制,加强对重点品种监督检查,全省共备案列管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单位) 405 家,没有发生精麻药品、易制毒化学品重大案件。

二、禁毒斗争形势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我省禁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受国际国内各种复杂因素影响,我省毒品问题发展蔓延的势头仍未从根本上得到扭转。 一是 岛外毒品渗透加剧。截止目前,我省没有发现规模毒品种植和制毒工厂,绝大部分毒品为岛外流入,是一个典型的毒品输入省、消费省和受害省。广东、广西、云南等全国毒品重灾区是我省毒品主要来源地,渗透到我省的毒品一直居高不下,毒品经由铁路、水路、航空等多渠道流入,通过人体携带、行李夹藏、汽车藏匿等全线渗透,物流、快递行业涉毒问题愈发凸显。 二是 毒品滥用危害严重。当前,我省面临着海洛因复吸率高和合成毒品快速蔓延的双重压力。海洛因滥用规模虽趋于稳定,但基数依然较大、复吸率高,治理难度大。合成毒品滥用规模继续呈快速增长之势,致使“毒驾”、自伤自残、恶性暴力、肇事肇祸、极端事件等不断增多。一些地区娱乐场所等突出毒品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治理,部分农村地区吸贩毒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 三是 暴力贩毒活动日益严重。贩毒活动持续高发,以贩养吸、家族式贩毒、有组织犯罪特征凸显,贩毒手段更加隐蔽、狡猾,渠道多、变化快,更加难以发现,执法打击要求更高。同时,毒品犯罪暴力抗法问题严重,毒黑同流、毒恶同流、毒赌同流、毒枪同流等问题更加突出。 2013 年全省共破获涉枪毒品刑事案件 25 起,缴获各类枪支 37 支,抓获犯罪嫌疑人 103 名。 四是 毒品社会危害不断加大。毒品问题与黑恶势力、暴力凶杀、毒驾等危害社会的行为联系紧密,严重危害社会安全;毒品滥用与吸毒者健康恶化、家庭破裂息息相关,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毒品滥用还导致大量刑事案件高发,一些地方“两抢一盗”案件中吸毒人员作案比例高达 60% 以上,毒品已经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源头性问题。

与此同时,我省禁毒工作还存在不足:一是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部分地区和个别部门对毒品问题严重性、危害性认识不足,对禁毒工作重视不够,没有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禁毒经费也未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宣传、教育、打击、管控、保障等措施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二是工作中还有薄弱环节。毒品查缉网络仍不够严密,对吸食合成毒品人员缺乏科学有效的惩戒教育和干预措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发展不平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还存在漏洞,病残吸毒人员打击处理难、羁押收戒难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巩固娱乐场所整治成果面临较大压力。三是相关法规制度有待健全。对非管制易制毒化学品流入制毒渠道缺乏打击法律依据,对曲马多等新出现的合成毒品犯罪缺乏定罪量刑标准。此外,戒毒管理制度、矫治制度、诊断评估办法还不够健全,对吸毒驾车现场检测处置、追究刑事责任等缺乏法规依据,互联网、物流等领域禁毒管理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全省禁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贯彻实施《禁毒法》和《禁毒条例》,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注重理念转变、科技应用、机制创新,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并狠抓落实,着力打击毒品犯罪、挽救吸毒人员、深化宣传教育, 努力 实现禁毒斗争形势持续好转,最大限度遏制毒品问题在我省的蔓延扩散,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社会危害。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督促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法将禁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提高禁毒经费保障水平,加强禁毒基础设施建设。禁毒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禁毒工作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充分利用省综治委赋予省禁毒委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禁毒工作“一票否决”建议权,加大对各地以及省禁毒委成员单位考核力度,以强有力的监督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大力宣传《海南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奖励办法》,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毒品违法犯罪活动,适时表彰民间禁毒人士和先进人物,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性,形成广泛的群众禁毒网络和全民禁毒格局。

(二)进一步加强缉毒执法工作。坚持“破大案”与“打零星”相结合,以打击贩毒团伙、网络、毒枭为重点,始终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主动进攻和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从重从快惩治毒品违法犯罪分子。今年 3 月份组织 93 个登记在册吸毒人数 200 人以上的镇、社区街道、国营农场开展“百镇禁毒大会战”,迅速掀起打击毒品犯罪新高潮。深入推进娱乐场所整治,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对娱乐场所实行“五个一律”和 “一次性死亡”,完善退出机制。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组织食品药品监督、工商、商务、安监、公安等部门开展一次清查行动,防止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和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建立健全公安、检察、法院和国家安全等部门禁毒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会商解决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困难和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堵源截流工作。依托“海岛型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构建陆海空邮一体化、打防管控一体化的禁毒查缉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口岸所在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禁毒工作责任。加强 6 个官方口岸毒品检查站建设,加大沿海市县 75 个非官方口岸毒品检查站投入,完善工作机制,配强查缉装备,常态化开展毒品查缉工作。加强与广东、广西的禁毒执法合作,推动建立琼粤桂毒品堵源截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提高查缉实效。探索建立邮寄快递实名制,严密监控毒品入岛渠道。对游轮游艇进行调研,积极探索监管办法,加大禁毒监管力度。

(四)进一步加强对吸毒人员的戒治挽救。组织开展吸毒人员排查管控工作,最大限度发现和管控吸毒人员。进一步规范病残人员收治管理工作,抓好海口、儋州公安监管医院和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特殊病隔离区建设,督促指导部分地区和相关部门建立专门监管医院或者在戒毒场所开辟专门区域,切实解决病残吸毒人员送戒难、戒治难问题。学习借鉴云南等省工作经验,加强三亚戒毒康复中心建设,积极创造栓心留人环境,增强戒毒康复人员回归社会的能力。依法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督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营农场建立健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配备必要工作人员,落实必需经费装备,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措施。借鉴推广贵州省“阳光工程”建设经验,积极落实戒毒治疗、帮扶救助和就业安置等措施。发展和规范自愿戒毒工作,积极推进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建立与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之间的衔接机制,进一步萎缩毒品消费市场、减轻毒品危害。

(五)进一步加强禁毒宣传和法规建设。坚持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在“ 6 · 1 ”《禁毒法》实施纪念日、“ 6 · 3 ”虎门销烟纪念日、“ 6 · 26 ”国际禁毒日等重点时段、重要节点,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集中大型宣传活动。深化禁毒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 等六进活动,组织宣传、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以禁毒教育展览馆、群众活动场所、媒体网络、社区橱窗、楼宇电视、手机短信、农村广播等为主要阵地经常性化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强化大众传媒特别是新兴媒体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定期发布禁毒公益广告。对全省大中小学在校学生和社区、农村青少年,全面深入地开展毒品预防专题教育,提升青少年对毒品危害的知晓率。组织开展防范合成毒品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增强科学性和说服力,努力消除认识误区,不断提高公众特别是青少年自觉抵御合成毒品的能力。

在禁毒法规建设上,根据当前禁毒工作需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研究修改《海南经济特区禁毒条例》,增加合成毒品的管控与执法、互联网和物流快递的禁毒管理等 内容 。 

依法加强禁毒工作,遏制毒品来源,打击毒品犯罪,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我们将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禁毒工作,不断提升禁毒工作能力和水平,为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加快国际旅游岛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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