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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纪要

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2012年06月15日

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11 7 20 日至 22 日在海口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卫留成,副主任符桂花、符兴、毕志强、张力夫、陈海波 ,秘书长陈国舜及常委会委员共 46 人出席了会议。主任卫留成、副主任毕志强分别主持了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省红树林保护规定)》、《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条例》、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 〈海口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海南省省本级 2010 年财政决算的决议》、《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资格的报告》及 人事任免案。

会议还审议了《 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若干规定(修订草案) 》、《 <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 的修改决定(草案) 》、《 <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 > 的修改决定(草案) 》、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医疗保险条例(修订草案)》、《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条例(修订草案)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志强,秘书长陈国舜,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符琼光、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褚晓路,省财政厅厅长徐唐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李建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王焕明分别作了有关议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海波作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副省长符跃兰作了关于海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省财政厅厅长徐唐先作了关于海南省和省本级 2010 年财政决算的报告、省审计厅副厅长何琼妹作了关于 2010 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作了关于刑事审判工作的专项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陈高卫作了关于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国舜,省政府副省长符跃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卫国分别作了有关人事任免的报告,

本次会议还进行了联组会议,就《关于 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进行了询问。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刘康德、钟业昌、龚旭光、何云霞、颜家安、王传荣在会上代表常委会对省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询问。省政府副省长李秀领、省财政厅厅长徐唐先、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厅长陈健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李建飞、省民政厅厅长苗建中、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朱华友、省审计厅副厅长何琼妹就委员们所提的问题进行了应询。

省政府副省长符跃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卫国,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和有关工作委员会委员,省四届人大代表,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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