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
张光琼的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决定任命:
王厚宏为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任命:
范忠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
张永林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张光琼为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向明为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
吴青为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
王龙文为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孙建华为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赵立为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孟励为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曾广东为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言静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海平为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肖介清为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员;
潘明煌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检察员;
吴佳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检察员;
佟莉莉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检察员;
宋文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检察员;
郭彪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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