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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998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1999年07月26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 1998年省 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1998年,全省各族人民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解    放思想,开拓进取,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消除了过去经济过热时期造成的经济泡沫,国内生产总值增长8.2%,使我省   经济走出了连续几年持续低迷的困境,增长水平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呈现出适度快速增长的态势。财政状况有很大好转,财政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1998年,省本级财政工   作以清理整顿、规范管理为突破口,努力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在财力趋紧的情况下,继续加大了对农业、教育以及基础设施投资,发挥了财政分配、调节经济和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为实现全省经济增长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海南省各级预算执行     情况审计监督办法》,省审计厅在省政府和审计署领导下,对1998年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省财政厅具体组织执行省本级预算情况,省地税局系统税收征管情况,省国库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部分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同时,省审计厅还对社会保险等公众性基金、水利资金、重点建设项目等其它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省政府对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非常重视,首次转发了《省审计厅关于1998年省本级各级预算执行情   况审计及其它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安排意见》,提高了预算执行审   计的地位。省审计厅根据《意见》制定了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如期完成了任务。从审计结果看,1998年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是比较好的,完成了省人大二届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据1998年省本级(含洋浦)财政总决算(草案)反映,1998年省本级财政总收入369728万元,财政总支出341886万元,扣除上解中央支出400万元,地方财政支出341486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7842万元。但1998年我省实行新的财政管理体制后,洋浦管理局作为省本级财政的分帐并表单位,1998年省本级决算中含洋浦管理局的财政收支数。剔除这一因素,按可比口径计算,1998年省本级一般预算总收入338690万元,完成预算的115.3%;一般预算总支出3159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7.7%。年终滚存结余22763万元,减结转下年支出20759万元,净结余7083万元。但是,审计中也发现,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仍存在一些不真实、不合法、不规范的问题,有的还比较严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省审计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作出了处理,有的部门单位已经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取得成效。

这次审计,还对 1997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处理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总的看,省财税部门落实审计处理决定情况是好的,并按省政府的要求,认真进行了整改,制定了相应的改进措施和规范制度。省财政厅对税务部门的提退问题进行了清理,取消了7个违反国家税收规定的文件。

一、 1998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及处理情况

(一)审计省财政厅具体组织执行省本级预算情况

省财政厅领导班子调整后,做了大量工作。积极组织财政收入,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收费收支管理办法,加强了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注意了控制支出,进行支出供应范围的调整,压缩行政经费,积极试行政府采购制度;加强预算资金的管理和调度,加快资金拨付速度,结转下年支出大幅度下降;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清理银行开户,取消自行开设的帐户 47个;进一步整章建制,先后制定了25项工作管理制度,努力规范财政行为。通过一系列努力,财政工作保证了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但是,在具体组织省本级预算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1.未批复支出预算16058万元。

1998年4月28日,省人大二届一次会议批准了省本级财政预算。按《预算法》规定,省财政厅应在支出预算经人大批准后30日内批复到有关部门单位,但省财政厅直到6月份后才陆续批复到有关部门。1998年,省本级支出预算为293452万元;应批复给各单位的支出预算145480万元,实际批复给各单位129422万元;当年未批复支出预算16058万元。省财政厅应严格执行《预算法》,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增强预算支出的严肃性和透明度,使财政资金及时发挥使用效益。

2.少列预算收入814万元,造成预算结余不实。

1998年,洋浦财政局将收取洋浦港二期工程土地出让金280万元挂往来帐,未转作预算收入;将收取的行政性收费滞留在专户,未缴入国库,少列预算收入35万元;省财政厅将原在预算外帐册核算的资金499万元挂往来帐,少列基金预算收入499万元。以上三项,造成当年预算结余少计814万元。省财政厅应调增1999年年终 存结余814万元。

3.应收未收基金预算收入449万元。

1997年度我省实际收取的机场建设费8608万元,按规定应留成2727万元,实际仅收到2278万元,三亚凤凰机场尚欠缴449万元。省财政应及时收缴入库。

4.未按规定程序拨付预算资金363万元。

1998年,省财政厅未按规定程序报经政府批准,在预算包干经费外拨付预算资金363万元。其中:给海口柳铁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海南招港海运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1997-1998年度纳税奖励资金313万元;安排1998年度全省人武部职工调资经费50万元。

5.部分中央专款结转下年支出数额较大。

1998年,中央补助我省专项资金共计72690万元,当年省级分配了60704万元,结转1999年支出11932万元。其中,简易建筑费结转250万元,占全年中央补助的71%;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事业费结转983万元,占全年中央补助的59%;公检法司支出结转1152万元,占全年中央补助的60%;卫生经费结转260万元,占全年中央补助的56%;其他支出结转674万元,占全年中央补助的73%;教育事业费805万元和企业挖潜改造资金45万元均被全额结转。

6.省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增长慢,支出增长较快。

按可比口径计算, 1998年省本级一般预算总收入338690万元,比上年增加14907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对我省的补助大幅度增加,而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则比上年减少3898万元,减少3.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大幅度下降。此外,省级一般预算收入的主要税种即营业税,也比上年减收698万元。一般预算总支出315527万元(不含上解中央支出400万元),比上年增加36972万元,增长19.6%,主要原因是消化上年结转的支出。从一般预算收支情况看,支出增长的速度大于收入增长速度。

(二)审计税务部门税收征管情况

税务部门在具体组织 1998年度税收收入过程中,大力挖掘税源,加强了重点税源的控管,率先实施以票管税,改进税收稽查办法,服务行业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外商企业所得税增长较快。但在税收征管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少征城市维护建设税844万元和教育费附加346万元。

海口市地税局 1998年少征城市维护建设税360万元和教育费附加140万元。洋浦税务局1998年应征未征城市维护建设税484万元和教育费附206万元。洋浦税务局少计征两项税费是由于将外资企业免征上述两项税费的优惠政策扩大至内资企业而引起。对这一问题,省审计厅已连续三年向洋浦税务局提出,要求改变这种作法,但洋浦税务局至今仍未改正。

2.税收征管存在薄弱环节,部分税款流失。

据对有关数据的审计分析,截止 1998年,海口地区税务登记数为50105户,全年进行纳税申报的单位约为25900户,占税务登记数的52%;在纳税申报户中,又有零申报企业11200户,占全年纳税申报户的43%;实际缴纳税款单位仅占税务登记单位的29%。针对这一现象,审计抽查了10家零申报企业。抽查结果为:10家企业中有4家办公地点根本没人;有2家为增值税缴纳企业,但全年亏损;有1家企业已更名,但原税务登记未注销;有3家企业的税款是税务机关委托相关部门按固定的纳税标准代征代缴。同时,发现税务机关对委托代征代缴的企业有少征税款的现象,海口市地方税务局(原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局)对海口市客运企业车辆营运班次、座位实行计征固定税额,1998年度海南大富豪客运有限公司等3家客运企业实际缴纳税金及附加19.8万元,但按相关税法税率计算,上述3家企业应缴纳税金及附加79.3万元。1998年省审计厅查出企事业单位漏缴税金达3161万元。

(三)审计国库办理预算资金收纳拨付情况

1998年省本级预算执行中,省国库在办理库款收纳、划分和报解方面以及审核预算收入退库等方面较好地履行了职责,确保了财政资金收费、拨付工作的正常运行。但是,在国库资金监管中也存在一些问题。省国库共设5个过渡户,1-10月末均有余额,过渡户资金划解不及时,有的长达半月才划解一次。

(四)审计财政厅直接办理的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省财政厅掌管的省级城市住房基金、事业性收费等 18项其他财政资金、基金,上年结余31680万元,当年收入85388万元,支出90490万元,年末余额26578万元。主要问题有:

1.省财政厅掌管的省级城市住房基金等18项资金中,1998年前有7项资金违项存放在省信托投资公司、省财信总公司等开设的9个帐户中,1998年末余额7089万元。由于这些单位目前经营状况不佳,资金周转困难,致使这部分资金无法调用,加剧了省级财政资金的高度难度,并存在巨大风险。

2.今年初,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对我省1998年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进行审计时,查出1998年12月9日省财政厅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中拨付了300万元给省农药厂,用于弥补该厂破产后职工安置费用的不足,已作出“收回上述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的审计决定。

(五)审计其他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省审计厅审计了省财政厅、国土海洋环境资源厅、建设厅、卫生厅、民政厅、农业厅、交通厅及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南中级人民法院等 9个部门1998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延伸审计了32个二级预算单位。1998年,省财政厅批复这9个部门和单位的支出预算为13757万元,当年实际拨款为16173万元,实际拨款数比预算批复数多2416万元。主要是由于大量用中央补助支出安排支出预算未批复到部门单位造成的。据审计核实,9个部门和单位1998年收入合计35291万元,其中上年结余5880万元,当年收入294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184万元,其他收入8324万元,事业性收费返还4870万元);支出合计33878万元;年末结余1412万元。从审计情况看,1998年上述9个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总的来说是好的,较好地履行了各自职能,做了大量工作。但在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上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还比较严重。在对9个部门审计中,共查出违法违规金额40089万元。主要问题有:

省列固定资产 20683万元。主要有省高级人民法院10567万元、财政厅7004万元、建设厅1195万元、国土海洋环境资源厅1031万元、民政厅616万元、交通厅222万元。造成少列固定资产的原因,有的是不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帐务处理,有的是用帐外资金购置形成的帐外资产。致使财务会计报表夫法真实地反映单位的资产负债状况,不利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加强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少列收入 8170万元,少列支出3143万元。省民政厅将民政部拨给我省的救灾捐助款1171万元,国务院安置办拨来的军队离退休干部调整生活待遇专款168万元等八项专项资金,在法定帐册外设帐核算,收支均未在单位财务报表中反映,造成少列收入2153万元,少列支出1010万元。省民政厅对存在的问题非常重视,正在采取措施积极整改。

应缴未缴财政资金 1012万元,其中应缴预算收入342万元,应缴财政专户资金670万元。如省高级人民法院转让房产未缴税金316万元。

财政资金使用监管不严,部分资金使用效益差。 1998年省民政厅拨给下属省直军队离退休干部修养所财政资金199万元,当年该所用于招待的餐费就达46.8万元,占23.52%,人均年招待费32429元。又如省农技中心负责的三江优质水果示范基地、新桥隔离试验区基地从1995年兴建至1998年底,累计支出达310万元,不仅没有起到示范试验的作用,还需大量资金投入来维持其生存。

会计核算不规范。审计结果反映, 9个部门在会计核算上均不同程度地存在违规问题,财务报表反映的会计信息不真实。许多财会人员还不能适应新财务会计制度的核算要求,财政厅和交通厅等单位仍在执行已废的旧会计制度;一些单位受利益驱动,不愿将收支的真实数据反映在财务报表上,有意设置帐外帐核算收支,逃避监督管理。

对审计查出的上述问题,省审计厅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了相应处理。

(六)审计省工商局财务收支情况

省审计厅在对省工商局原局长富荣武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出富荣武任职期间省工商 局在财务收支和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主要有:

帐外资金 780万元。1993年10月至1998年8月,将保险公司退回保险金、下属单位上缴收入、房租收入和存款利息共计780万元,转到招待所的帐外帐户,用发放职工的各种补贴743万元,结存37万元。

占用罚没款项 160万元。1995年10月1998年7月,下属经济检查大队占用罚没款160万元用于弥补经费超支的缺口,其中占用应缴省本级财政罚没款42万元,应缴国家工商局罚没款118万元。

事业性收费 495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省工商局1996年至1998年7月收取的企业登记资料查询费等事业性收费495万元,均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全部被坐支。

审计中还查出该局少许固定资产、少列收入及个人侵占公款、资金用途不明等问题。原局长富荣武涉嫌利用职权与妻子互相勾结,侵吞公款及非法所得 1013.8万元的严重经济犯罪问题,已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

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及处理情况

(一)     审计公众基金及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通过对省本级 1996、1997年养老、工伤、医疗、失业四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查出省社会保障局管理的三项基金存款中,违规在信用社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8300万元,占存款总额的44.6%,特别是在部分存款到期已不能支付的情况下,仍增加违规存款3400万元。省社会保障局还挪用基金存款利息1560万元用于建办公楼和宿舍楼,挪用基金280万元弥补经费不足和经商办企业。对这些问题,省审计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作出了处理。1998年7月31日,省审计厅还向社会公告了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根据 1998年10月21日省长办公会议决定和审计署的布置,审计了银行、邮电等11个行业266家中央驻琼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移交地方管理的招待情况,查出27个单位隐瞒结余基金2189万元;一些行业养老保险金计算依据存在差异,少缴养老保险金;一些单位突击办理提前退休,致使养老金支出大幅度增加。

通过对 1998年度省本级燃油附加费和公路建设基金的审计,查出该项资金计划管理环节仍较薄弱,同时存在少列国家股投资收益92万元,专户存款利息151万元未列专项资金收入等问题。省交通厅没有全部招待以前年度的审计决定。省审计厅对上述问题正在作出相应处理。

通过对 1997年度电力发展资金的审计,查出11家代收单位截住留电力发展资金6645万元。三亚电业公司将电力发展资金2772万元转作电业股份公司对其的电贴费拨款,并隐瞒截住留了电力发展资金1567万元;万宁电业公司隐瞒电贴费收入32万元;琼海电业公司挪用电贴费收入1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对截留、隐瞒、挪用电力发展资金的问题,省审计厅已依照有关法规作出归还原资金渠道的处理。

通过对省水利局、财政厅等 16个单位掌管的水利资金的审计,查出延压水利建设基金,配套资金不到位,挤占挪用水利建设资金,水利资金建设项目工程进度缓慢等问题。1998年10个使用国债专项资金的水利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4500万元,实际仅完成计划投资额的20%。三亚市水电局将150万元的水利资金转给该市赤田水库管理处,用于归还以前年度欠付的工程款。海口市计划局将117万元水利资金挪用于其他工程。省松涛水利工程管理局将水利建设资金79万元支付该局职工房改楼工程。乐东县水电局将水利资金30万元转入单位行政帐户。海口市计划局、松涛管理局及乐东县水电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现已纠正,归还了挪用的水利资金。对存在的问题,省审计厅也提出了相应建议。

(二)     审计全省粮食系统新增财务挂帐情况

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审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粮食系统新增财务挂帐和其它不合理占用农发行贷款情况进行了审计。截止 1998年5月底,全省粮食企业反映自1992年4月1日以来累计新增财务挂帐为127753万元,审计核实为98230万元,核减29523万元,占24%。查出的主要问题是:挤占挪用粮油收购贷款32182万元;粮食主管部门欠拨财政补贴资金9598万元;财政部门未及时下拨消化粮食挂帐资金6448万元,挪用及平衡预算6898万元;粮食企业少计收入、虚列成本、虚报挂帐等14974万元;对外投资和联营造成损失1932万元。海口市粮食局从海口市粮食转运站,借出地方储备周转金贷款1230万元给海口市南区粮油供应公司等4家企业使用,1994-1995两年收回804万元,还有425万元未收回,造成粮食转运站地方储备粮少储备5438吨;三亚市粮食局在1993-1997年期间,共挪用粮食资金798万元用于建造培训中心、招待所、宿舍楼及购买股票、支付招待费等,个人挤占挪用贷款的问题也较严重。一些粮食企业为分流安置自身下岗人员,普遍以借款或扶助名义,将贷款借给下岗人员作为经营性启动资金,仅万宁市此类资金就达362万元。审计中还查出一批挤占挪用收购资金、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金和个人挪用公款等违法违纪案件,审计机关共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送20起此类案件。

(三)     审计重点建设项目情况

审计金轮帘子布厂、大广坝水电站等 5个重点建设项目,查出违法违规资金70745万元,占这5个项目总投资681629万元的13%,损失浪费14897万元。金轮帘子布厂建设项目共损失浪费7938万元,其中,三次试车失败损失5300万元,价值948万元的产品下落不明,高进低卖原材料损失102万元及原公司总裁离职带走财物118万元。

审计调查 21个重点建设项目,发现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短缺严重。子午橡胶轮胎等5个跨年度重点在建项目1998年计划投资12.3亿元,因资金困难,实际完成投资7亿元,占计划投资额的57%。其中,子午橡胶轮胎项目1998年计划投资3亿元,实际仅完成3000万元,因资金困难和多次变更项目法人,致使上亿元的设备进口后无法安装,停工一年多。调查的9个竣工项目中有8个拖延工期半年以上,最长的达3年;工程造价超概算现象严重,超概算比率最大的达160%。

(四)     审计国有企业、股份公司财务收支情况

1998年,省审计厅组织开展对56户国有企业、股份公司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查出违规行为金额8.8亿元。审计中发现一些国有企业严重资不抵债;有的股份制企业领导人涉嫌私分公款。如华海(香港)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不善,截止1998年8月底,资不抵债1.5亿元;该公司还透支银行信用,在1995至1997年期间代多家公司开具信用证4818万元,因对方公司破产清盘造成开证款1739万元无法收回;该公司还为他公司担保贷款6554万元,现已逾期,形成或有负债;所属公司经营亏损严重,累计亏损5199万元,其全资子公司华海进出口公司与两家私营公司联合经营“三十天美丽秘方”食品,被联营公司长期占用国有资金1162万元,至今无任何效益,且存在资金难以回收的风险。审计结束后,省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该公司存在的问题,作出了整改整顿公司的决议。又如大东海股份公司在1993-1997年期间,虚列收入及投资收益,造成虚增利润2.28亿元;违反规定炒卖本公司B股,获利1932万元,并将其中510万元以发放奖金的名义在帐外私分,共有32人领取“特殊贡献奖”,其中董事长领取72.95万元。省审计厅已将上述两个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五)     审计世行、亚行贷款情况

1998年,省审计厅加大了世行、亚行贷款项目审计监督力度,据对5个世行、亚行贷款项目的审计,共查出各种违法违规和违反协议的金额5.5亿元。如省电力局历年往来帐户的明细科目重复开设,应予核销的债权债务未予核销,造成虚增资产负债5亿多元。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已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六)审计救灾未物管理和调拨情况

省审计厅对省民政系统和红十字会接收捐赠的 1998年长江、松花江流域洪涝灾害救灾款物的管理和调拨情况进行了审计。截止1998年11月,我省民政系统共募集救灾款人民币2201万元,接收物资折合人民币1444万元;红十字会接收捐款184万元,接收物资折合人民币402万元。共调拨支出捐赠款物3712万元,结余519万元。审计结果表明,我省民政系统和红十字会加强了救灾款物的管理,接收手续合规合法。

(七)     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1998年,根据<<海南经济特区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规定>>和<<海南省市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审计机关对162名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其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评价。其中,党政 机关、事业单位领导137人,企业法定代表人25人;出具审计意见书162份,审计决定89份,提出合理建议和改进意见400多条;查出违规金额1.2亿元,其中应上缴财政7905万元;有7名政绩突出、清正廉洁、群众评价好的干部得到了重用,有18名干部受到诫勉、降免职处分或移送司法、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三、加强省本级预算管理的意见和设想

1999年,我省经济既面临良好的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改革与发展的任务很重。认真组织和执行好省本级1999年预算工作,对于保持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深化各项改革,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针对这次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和设想:

(一)     强化预算约束,增加预算透明度。财政部门应严格接照<<预算法>>的法定组织预算执行,经人大批准的预算,要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批复到本级各部门。在法定时间内不能批复的,要向省政府及人大常委会报告理由。对超额完成收入预算需相应增加的支出预算,财政部门应作出方案,经政府审定后报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不得随意挪用,确实需要调整的,应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二)     严格依法组织财政收入。财税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足额征收财政收入,杜绝组织收入的随意性。同时,应努力培植财源,挖掘税源,堵塞漏洞,开拓新的财政收入增长点,促进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以保证各项事业发展所需的资金。

(三)     大力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财政部门要模范招待新会计制度,认真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要强化会计培训,利用每年一次的会计证年审工作,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财会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使之熟悉新预算会计制度的核算要求;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会计法>>、新预算会计制度以及<<行政单位财务规则>>,造成会计信息不真实的行为,应追究会计人员及其他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尽快推行会计委派制,从体制上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四)     加强和改进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继续深化对财政部门具体组织执行预算情况的审计,依法规范预算分配秩序和财政管理行为;要强化预算执行单位审计,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都要有计划地进行审计,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和加强党政机关廉政建设。要加强对下级政府及部门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进一步扩大财政资金审计监督的覆盖面,提高监督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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