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编辑 :来源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发布时间 :2018年06月12日
第111号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海南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暂行办法》已由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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