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代表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两院”工作报告(1月29日至30日)
作者 : 编辑 : 来源 :海南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 :2013年01月31日
积极建言献策 不负人民重托
1月29日至30日,屯昌代表团认真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两院”工作报告。
贾东军代表认为,过去的五年,省人大始终按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准确定位工作重点,正确履行法定职能。立法数量多、涉及领域广泛、质量不断提高;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创新依法监督方式;促进干部交流,优化干部结构,激发干部生机活力;积极提高代表履职水平,认真答复督办和反馈代表建议意见,发现和解决了系列事关发展大局的问题,推动了海南经济社会的发展。过去的五年,法院的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极大的改善,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中心,保障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很好地发挥了法院的职能,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很好的效果。建议:对占涉访涉诉比率较大的民商事案件、执行案件等,应引起重视,强化措施不断给予改进,不断提高法官的公正执法意识和执法水平;案件主审法官依法公正行使自由裁量权,在公正执法、为民执法的基础上,对每一宗案件都要认真细致熟悉案件材料,保障案件证据的认定和采纳的公平公正,确保案件审判质量,减少争议,维护法律尊严。
陈笑波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简明扼要地回顾了五年来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五年来,省人大的立法工作涉及了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和行业,为海南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发展奠定了法制基础;结合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和全省的中心工作开展了形式丰富、覆盖面广的监督,推进了海南依法行政;注重通过代表培训等多种途径,帮助代表提高履职 能力 ,对代表的建议意见,加强督办,注重落实。对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指导有力,工作到位,取得明显效果,尤其是紧锣密鼓地推进了三沙设市工作,彰显了国家主权。报告对今后五年的工作定位准确,承前启后,保持了工作的连续性。
王安仍代表说,过去五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和特区立法权制定地方性法规,如省直管市县、农垦体制改革、三沙设市等;二是创新监督方式,对就业工作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联组询问,推动重点工作开展和民生问题解决;三是加强对“一府两院”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四是加强代表培训、外出考察、调研工作;五是指导市县圆满完成换届工作;六是指导市县人大工作。建议:加强立法宣传,每部法规可选择实践中存在的3至5个突出问题,进行执法检查,推动问题解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陈家东代表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过去的五年是海南发展最快、项目最多、变化最大的五年,省人大立法工作紧跟海南快速发展的步伐,顺应了新时期新阶段人大自身发展的要求,切实保障和推动了海南经济社会的发展。过去的五年也是省人大监督工作力度最大、方法最多、目的最明确的五年,实现了人大监督服务发展、推动发展的目的。过去的五年也是省人大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整体素质全面提升的五年,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切实践行了人大工作的宗旨。
符之冠代表建议:1、要增强人大立法的目的性,立足于服务社会进行立法,杜绝为规避行政责任而立法;2、要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改变对代表议案重答复、轻落实的做法,加强跟踪督办,积极反馈落实进度,强化对承办单位的问责,提高议案的答复落实质量;3、发挥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在闭会期间要积极组织代表视察,进一步促进“一府两院”工作。
张凤玲代表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内容 丰富、阐述清晰。五年来,省人大立法数量多、涉及面广,监督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对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跟踪问效,对推动海南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报告对今后的人大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建议: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抓好法律法规的衔接配套,出台具体可行的实施办法;加大执法监督,让立法的作用切实体现出来;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认真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社情民意。
邓玉妹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简洁精练,内容丰富,工作卓有成效。如在去年的换届选举工作中,及时修订了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和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确保了全省县乡两级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完成。加大代表培训力度,代表整体素质不断得到提升。更加注重自身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干部结构,市县一级人大干部逐步实现年轻化等。建议进一步拓宽代表培训渠道,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不断提升代表履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