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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要点

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2007年04月05日

 

2007 年,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四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履行各项法定职责, 为加快推进和谐海南建设,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经济结构和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以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五次党代会召开。

一、努力提高立法质量,以立法促进发展、保障和谐

坚持把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贯穿于立法的全过程,注重用好特区立法权和地方立法权。 在继续搞好经济立法的同时,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和保障公民权利、资源与生态保护等方面的立法,突出立法的时代要求和特区特色,增强法规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 、制定土地权属确认与权属争议调处条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条例、公共财政资金管理监督条例和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环境保护条例、天然橡胶条例、防震减灾条例等法规。审议海口市和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送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

2 、对法律援助、华侨捐赠、旅游、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天然生态林保护以及《监督法》实施办法等法规项目开展立法预研,时机成熟时适时安排审议。

3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对以往制定的法规进行必要的清理、修订。 督促省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或废止。加强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工作,继续完善政府规章备案审查的工作体系和制度。

4 、继续探索完善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新途径,贯彻立法为民的宗旨。进一步规范立法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和社会公示等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扩大社会公众对立法的积极参与,在立法实践中集中民智、反映民意,使制定的法规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和利益。

二、贯彻实施《监督法》,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以贯彻《监督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围绕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海南、优化投资环境、建设生态省中的重点问题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强化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督促 一府两院 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1 、加强对《监督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举办 2―3 期培训班,组织全省人大工作者、 一府两院 有关人员参加《监督法》学习培训,提高监督工作业务水平。加大对《监督法》和人大监督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社会各方面共同学习贯彻《监督法》、支持人大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

2 、组织执法检查。对《海南省禁毒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推动我省无毒岛建设。结合环保世纪行活动进行《森林法》及《海南省林地管理条例》执法检查,促进生态省建设。

3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及企业所得税征缴、节能减排、实施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等情况的专题报告。

4 、听取和审议整改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海南省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水污染防治法》和《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执法检查整改情况的报告,组织对沿海防护林执法检查暨环保世纪行情况进行 回头看 。对上述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继续跟踪监督,督促 一府两院 自行整改,对重点难点问题监督整改,保证整改工作取得成效。

5 、依法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的审查及监督。年中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 2006 年财政决算及 2007 年上半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 2006 年度省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 2007 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含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报告。 积极深化、细化预算监督。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完善公共财政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跟踪 监督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审计结论办理情况以及预算外资金使用管理和 重大支出 情况。

6 、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围绕常委会工作重点及监督工作发现的重大问题确定本年度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听取 一府两院 有关重大事项的报告,更有效地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7 、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继续规范信访办理制度。切实做好信访件综合分析工作,落实好主任会议成员接访制度及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大督办、催办力度,重视解决老上访户重复上访问题。

三、加强代表工作,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

持之以恒地把加强和规范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进一步健全代表活动制度,加强对代表活动的指导,为代表依法充分行使职权,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创造条件。

1 、抓住省人大换届选举的契机,选好省人大代表。进一步优化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年龄、知识结构,更好地体现代表性。

2 、健全代表培训制度。争取落实培训经费和师资,举办省人大代表和市县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培训班, 重点培训新当选的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 提高其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3 、依法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和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继续坚持邀请省级人大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扩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立法、监督工作的广度、深度。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 积极推广 代表论坛 、建立代表工作室等经验,继续探索代表约见 一府两院 有关领导等做法, 为代表履行职务提供平台和必要的条件,增强代表活动的实效。

4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把握好征集、交办、答复、跟踪等重点环节,尤其注重加强与承办单位和代表的沟通,不断提高议案、建议提出和办理的质量, 提高办结率和代表满意率。对涉及热点难点的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

5 、扩大 建立代表履职档案的范围,健全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6 认真 督促落实将各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等 保障措施, 完善人大代表反映社情民意的 直通车 制度, 积极探索加强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形式和途径。

四、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的自身建设

结合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增强常委会及其机关的整体凝聚力和战斗力, 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

1 、结合本年度重点工作,抓好常委会及其机关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办好法制讲座,加强对《物权法》等重要法律的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继续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2005 9 号文件,以常委会及其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为重点,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程序,不断促进常委会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2 、加强对省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调研,周密部署,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就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成,积极向党委提出建议。与此同时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关心人大干部的政治、工作、生活待遇,建设好人大干部队伍,更好地发挥常委会机关的参谋和服务作用。

3 、在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更加牢固地树立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鼓励其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听取群众意见,在各项工作中更好反映和代表人民意志,更好地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4 、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研究,积极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指导工作。将 在构建海南特色的经济结构和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中发挥人大作用 作为常委会重点调研课题,组织调查研究。

5 、加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人大宣传网络和宣传工作机制,不断把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宣传引向深入,强化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民主法制观念和人大意识,形成加强人大工作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有利氛围。

6 、继续加强对市县乡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支持搞好市县、乡镇人大建设。开好全省人大财政经济、环境资源、教科文卫、华侨外事等工作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

7 、加强与兄弟省市人大的联系和互动,承办好中南六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积极开展地方人大对外交往,扩大海外联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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