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人大新闻奖是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办的全省常设性新闻评奖,每年举行一次。开展人大新闻奖评选活动,旨在鼓励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在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宣传报道人大工作中创作出更多的优秀新闻作品,以利于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推动法治海南建设,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
一、参评作品基本要求
参评人大新闻奖的作品题材应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有关。
参评作品应符合宪法和法律,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参评作品应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社会效果好。
参评作品应 内容 真实,新闻性强,主题鲜明,语言生动,制作精良,富于创新,感染力强,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二、评选范围
参评作品的发表时间为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
1、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通讯社刊载的新闻作品。
2、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刊播的新闻作品。
3、经国务院新闻办批准的由新闻单位(限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和省级人大常委会会议报道的新闻单位)设立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和全国人大、省级人大常委会机关网站登载的新闻作品。
4、中央驻琼新闻单位和省各有关新闻单位发表的有关宣传人大制度的作品,可参加评选。
5、省、地级市人大常委会主办的有国内统一刊号或准印证号的报纸、杂志刊载的新闻作品。
6、各、市县(区)、自治县的新闻单位参加评选的范围,由各市、县(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决定。
三、评选项目及具体要求
(一)报社、通讯社作品
设6个参评项目。
1、消息 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字数一般不超过1000字(含标点、符号,下同)。要求新闻性强、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有完整的新闻要素。作者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按“集体创作”申报,并另报责任编辑1人。
2、评论 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述评、短评等,不包括杂文和系列评论,字数一般不超过2000字。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有新意,论据准确,分析深刻,论述精辟,论述有力。作者、编辑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3、通讯 用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含分上、下两期刊发的通讯)。新闻特写、新闻综述不超过3000字;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不超过4000字。要求主题鲜明,选材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评议、刻画到位,感染力强。作者、编辑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 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方式报道,1件系列报道应不少于3件作品。作品策划性强,单篇作品间关联性强,成系统。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刊发的“追踪式”报道,1件连续报道应不少于3件作品。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平均单篇作品不超过2000字(以作品总篇目和字数计)。该评选项目不包括专栏、系列评论和系列文章,不含事后将一段时间内分散发表的主题和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要求题材重大,主题鲜明,结构完整,报道全面,新闻性强,有深度,有影响。
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问、结尾部分各1件代表作并附该作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
作者以代表作刊播时的署名为准,刊播时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创作”申报。每件代表作可另报责任编辑1人。
5、新闻版面 要闻版等新闻版面(不包括摄影、漫画等专版、专刊版面和成组的版面)。要求体现政治性、新闻性、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标题准确生动,照片、文字与图示兼顾,编排整体协调,版式设计讲究、新颖、有特色,便于阅读。作者指版面编辑和版式设计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创作”申报。
6、新闻专栏 报社、通讯社刊发有共同特征(同类主题、同类题材、同类体裁)的新闻报道的版块(单元),每周刊发或更新不少于一次。要求有固定的名称,位置相对固定和独立,不含专刊和专版。要求内容选择与栏目定位、版面位置相适应;形式新颖,特色鲜明;编排制作精良,社会影响较大。该评选项目主创人员指栏目策划、采写和编辑等,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创作”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二)广播电台和电视台作品
各设6个参评项目。
1、消息 定义和标准同报社、通讯社作品消息。时间一般不超过4分钟。作者指采写、编辑等主创人员,超过4人按“集体创作”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2、评论 定义和标准同报社、通讯社作品评论。广播电台作品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 节目 ,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电视台作品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时间一般不超过40分钟。作者、编辑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3、专题 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广播电台作品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电视台作品时间一般不超过45分钟,要求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声音、画面)生动,有细节,有深度,音响、画面运用得当,有感染力。要求报送该作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作者、编辑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 定义和标准同报社、通讯社作品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平均单件作品不超过8分钟。该评选项目主创人员指作品策划、采写和编辑等,署名超过7人的,按“集体创作”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5、现场直播 与重大新闻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要求必须以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时长不超过整个作品时长的1/3。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的占优。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问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该评选项目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作品。要求主题重大,策划周密,能够全面迅速准确地采集与传播新闻现场的重要信息,导播调度合理,主持应变机敏,音质画面清晰。要求报送该作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该评选项目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创作”申报。
6、访谈 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作品和新闻人物访谈作品,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作品时长不少于2/3。嘉宾与现场观众有互动内容的作品占优。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要求选题恰当,时效性强;嘉宾有代表性、权威性;谈话主题集中,脉络清晰,结构完整;谈话内容与节目定位、播出时段相适应;语言简洁生动、流畅准确;主持人提问、转承自然得当,对现场节奏把握适度;背景资料运用得当。要求报送该作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该评选项目主创人员指作品主编、编导、主持人等,超过6人按“集体创作”申报。
(三)网络作品
设3个参评项目。转载、链接作品不在报送之列。
1、评论 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评论,包括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短评、专家评论等,字数一般不超过2000字。网络评论要求具有鲜明的网络特色。作者超过3人按“集体创作”申报,并另报责任编辑1人。
2、专题 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要求主题得当,特色鲜明;容量大、采集广、更新迅即;交互性强、表现形式丰富多样;页面结构清晰、逻辑分明、布局合理,页面设计新颖美观,富有特色,达到形式、内容与主题思想的完美统一。要求附该作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该评选项目主创人员指策划、采写、编辑、页面设计等,超过6人按“集体创作”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3、访谈 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或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在线访谈作品,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内容不少于作品的2/3。该评选项目不含系列访谈。评选标准同广播电台作品访谈。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30分钟,附该作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广播电台作品访谈。
(四)摄影作品
设2个参评项目。摄影作品是指报社、通讯社和新闻网站首发的新闻摄影作品。参评作品要求新闻性强,原创、首发、现场抓拍、表现力强、图像清晰,标题准确、文字说明新闻要素完整,文字简洁。转载、合成、多次曝光和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作品不在报送之列。
1、单幅作品 指运用单幅照片表现一个主题的作品。只能申报1位作者。
2、组照作品 指运用一种或多种表现手法,由多幅照片表现一个主题的作品。作者超过2人按“集体创作”申报,并另报责任编辑1人。
(五)人大报刊作品
设4个参评项目。
1、消息 定义、标准和要求同报社、通讯社作品消息。
2、评论 定义、标准和要求同报社、通讯社作品评论。
3、通讯 定义和标准同报社、通讯社作品通讯,字数适当放宽至4000字以内。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 定义、标准和要求同报社、通讯社作品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
五、推荐办法
1、中央驻琼新闻单位和省各有关新闻单位发表的作品,由新闻单位直接向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推荐。
2、各市、县(区)、自治县新闻单位发表的作品,由所在市、县(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向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推荐。
3、中央驻琼新闻单位和省各有关新闻单位以及市、县(区)、自治县人大,按规定的数目推荐参评作品,并报送推荐作品目录一份。但新闻摄影作品各单位可根据质量在分配数额外推荐。
4、所有参评作品须报送纸质文字材料,同时报送参评作品的电子版。摄影作品须是首次发表时的作品;音、视频作品须是原版播出节目复制成的光盘;网络作品须是原创的(网址必须准确、有效)。电子版必须与纸质文字材料、摄影作品、音频视频光盘、网络作品相一致,不得为参评重新修改、编辑、制作。
5、所有参评作品文字材料的打印件及复印件均请使用A4复印纸。参评作品一式9套。每套由一份作品和一份推荐表组成。参评作品须是剪报或清晰、完整的复印件。报纸、通讯社、人大报刊参评作品须同时报送刊出时的原件1份,新闻摄影还需提供原件1张,尺寸为8英寸。
6、广播电台作品:须刻录成CD光盘,每张CD光盘只刻录一个节目。每件作品须刻录2张CD光盘,并附作品文字稿、推荐表一式9套。
7、电视台作品:须刻录成DVD光盘,每张DVD光盘只刻录一个节目。每件作品须刻录2张DVD光盘,并附作品文字稿、推荐表一式9套。
8、广播电台、电视台参评作品标明作品标题、参评项目、作者姓名、刊播单位、时长等内容,并用不干胶条将以上内容粘贴在每张光盘上。
9、各报送单位须按规定填写清晰、完整的《海南省第二十届人大新闻奖推荐作品目录》、《海南省第二十届人大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第二十届人大新闻奖网络新闻作品参评推荐表》和《海南省第二十届人大新闻奖参评摄影作品推荐表》,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参评。
10、推荐的作品,应按规定的格式和数量,于2014年4月10日前寄(邮戳为准)送至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宣传处(电话:65339842,65381821),同时把电子邮件发至:hnrdxcc@sina.com,过期视为弃权。
五、奖励
1、本届海南省人大新闻奖共设33件奖。其中一等奖6件,二等奖9件,三等奖18件。如作品水平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可空缺。
2、评选结束后即将评选结果通知各参评单位。
3、获奖者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给证书和奖金。
4、评选委员会将从一、二等奖中选出10篇作品,推荐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和中国人大制度新闻协会主办的第24届人大新闻奖评选。
附件:1、海南省第二十届人大新闻奖评选推荐作品数额分配表
2、推荐作品目录
3、参评作品推荐表
附件1
海南省第二十届人大新闻奖推荐作品数额分配表
单 位 数 额 单 位 数 额
(一)
新华社海南分社 3 经济日报驻琼记者站 1
人民日报海南分社 3 检察日报驻琼记者站 1
光明日报驻琼记者站 2 中新社海南分社 3
法制日报驻琼记者站 2 中国经济导报驻海南记者站1
中国环境报驻琼记者站 1 中国改革报驻海南记者站 1
人民法院报驻琼记者站 1 中国贸易报驻海南记者站 1
中国青年报驻海南记者站 1 中国商报驻海南记者站 1
中国国土资源报驻海南记者站1
(二)
海南日报社 5 海南特区报社 3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电视新闻中心 5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新闻广播 3
《海南人大》编辑部 4 海南人大网 2
国际旅游岛商报 2 南海网 2
南国都市报 3 法制时报社 3
南岛晚报 2 海口晚报 3
海口广播电视台 2
(三)
海口 4 三亚 4
三沙 4 儋州 4
文昌 2 琼海 2
万宁 2 五指山 2
东方 2 定安 2
屯昌 2 澄迈 2
临高 2 昌江 2
乐东 2 陵水 2
白沙 2 保亭 2
琼中 2 海口市美兰区 1
海口市龙华区 1 海口市秀英区 1
海口市琼山区 1
附件2
海南省第二十届人大新闻奖推荐作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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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作 品 标 题 | 评 选 类 别 | 评 选项 目 | 作 者 姓 名 | 刊播登载 单 位 (日期) | 作品字数 (时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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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第二十届人大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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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第二十届人大新闻奖网络作品参评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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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第二十届人大新闻奖参评摄影作品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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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品 评 价 及 推 荐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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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 2014年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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