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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大常委会2003年工作要点

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2003年04月23日

    省人大常委会2003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及省第四次党代会、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的精神,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经济建设中心,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为加快我省经济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局阶段的各项任务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以立法创新营造海南经济特区发展的法制优势

1、大胆探索创新,充分运用经济特区特别立法权。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相结合,在遵循国家法制统一原则的基础上,大胆进行立法创新,为加快海南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和有效的保障。把如何用好特别立法权,当作今年的重要调研课题,进一步就立法的依据、范围、权限、效力、同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的关系等作出阐释,以指导立法实践,努力把经济特区授权立法的优势转化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优势。

2、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及本年度立法计划。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意见,以可持续发展、扩大开放、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为主题,编制我省五年立法规划和2003年立法计划,以立法引导、促进和保障省第四次党代会和省人大三届一次会议所提出的各项发展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实施。

3、突出重点和地方特色,区别轻重缓急,急用先立。一是加强有关可持续发展的立法。制定林地管理、生态公益林保护等有关法规,修改我省计划生育条例。二是加强“三农”立法。制定土地纠纷调处条例。对制定水产种苗管理办法进行预研。三是以立法推动体制创新,促进信用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制定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的法规,修改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作出关于加快处置停缓建工程的决定。四是以立法推动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制定监督违法案件、禁毒和司法鉴定等法规,加大规范和监督行政和司法权力运行的力度。同时要抓紧修改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城镇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

4、推进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立法质量。面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对涉及全社会、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草案,继续采取向社会公布、举行听证会等形式,直接听取社会各方面和公众的意见,增加立法的公众参与度,提高立法质量,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使所制定的法规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在地方立法工作中坚持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制度,同时发挥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的专业优势和专家学者的作用。必须遵循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消除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倾向。

    二、加强和规范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5、切实把监督工作放到与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针对当前法制建设中“有法不依”这一突出矛盾,抓住规范和监督执法权力运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这个重点,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扎实有效地开展监督。要依法探索和完善监督方式,更好地把对事的监督与对人的监督结合起来,把运用一般监督方式与运用刚性监督手段结合起来,把人大及其常委会集体行使监督职权与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结合起来,把人大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监督工作重在落实,要建立和落实监督整改情况的反馈制度。对人大常委会提出的监督整改意见,要责成有关部门切实采取整改措施并按时反馈整改结果。

    6、认真组织执法检查,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常委会重点对《水法》、《会计法》、《退耕还林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在《水法》执法检查中对松涛水库等重要水源的保护利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结合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对红树林、海防林等生态公益林保护 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我省农村电网改造2期工程和县乡公路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分阶段对防治非典型肺炎疫情进行工作检查。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对《婚姻 法》、《防震减灾法》、《海南省旅游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并向常委会报告。对执法检查后提出的整改意见,要加大跟踪力度,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有关执法检查工作。

7、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监督。常委会听取省政府关于我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实施《行政复议法》情况、发展无公害瓜果菜情况、《民族区域自治法》、《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整改情况等专题报告,在年中听取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主任会议在适当时候听取省政府有关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查封积压房地产情况的汇报,督促和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贯彻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加强和改进对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预算监督实效。

8、强化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的力度,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对近年来民族区域自治法、土地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已经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继续跟踪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加以落实。对发展环境影响较大的典型执法违法案件,由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决定实施监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可在深入调研和听取有关情况报告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决议。

9、加强对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为维护法制统一,要对省政府及海口市政府所制定的规章进行备案审查。对超越权限,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违背法定程序,以及其他不适当的规章,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必要时作出撤销不适当规章的决定。

10、改进人事任免工作和人事监督工作。改进对人大常委会拟任命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测试工作,必要时对其执法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切实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依据。

  11、不断探索个案监督方式,规范案件监督程序。监督工作要注意从个案入手,抓住不放,一抓到底。主任会议或主任办公会议听取有关个案监督情况的汇报,研究具体督办意见。实行司法机关对监督的个案进行说明、交换意见制度,加强跟踪督办。有选择地对重大疑难案件及影响较大的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实施监督,督促司法机关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司法改革。

    12、重视信访工作。加强与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信访工作机构以及上下级人大常委会之间的联系和协调,继续做好主任会议成员接访日工作。注重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弱势群体生活保障、司法不公等信访案件的督办处理力度,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切实为民多办实事好事。

    三、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依法治省中的主导作用

    13、指导依法治省办公室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的指导,结合依法治省的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把发挥依法治省办公室职能作用同建立健全各相关部门的法制工作机制、综合发挥各方面的优势结合起来,促进依法治省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14、规范权力运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 继续把“提高执法水平,优化经济环境”作为依法治省工作的首要任务, 有针对性地指导和督促“一府两院”制定优化经济环境的措施,落实执法责任制以及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措施,努力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执法责任制等调研成果向立法转化。将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与转变政府职能结合起来, 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 以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为中心环节,促进司法公正。继续督促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和规范,促进政府信用和社会信用建设。

    15、深入开展市县、行业、基层依法治理活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同市县依法治市(县)机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联系,结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更有针对性地指导支持和督促各市县、行业、基层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突出抓好城市文明法治社区建设,结合农村文明生态村建设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活动,把文明生态村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密切与市县人大的联系

    16、认真抓好新一届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切实增强代表的职 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健全基层代表小组,推广海口市兴办“代表之家”的经验,采取多种形式把代表组织起来,活跃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

    17、提高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质量。要高度重视、及时反映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增强办理实效。继续办好代表建言献策“直通快车”。

    18、组织代表视察,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围绕本年度人大工作的重点组织代表视察,在各项执法检查和工作检查中注意吸收各级人大代表参加,发挥代表作用。常委会及其机关要积极为实现代表的知情权创造条件,认真落实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各项保障。

    19、密切与市县人大的工作联系。加强对市县人大工作情况的调研,总结推广好的做法,指导和支持市县人大依法履行职责。有些重大的立法、监督活动,可以上下联动,以加大工作力度。要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总结,为做好今后的换届选举工作和代表工作提供依据。有计划地开展对市县人大和乡镇人大工作人员的培训。

    五、加强常委会及机关的自身建设

    20、加强学习和培训。从新时期人大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省第四次党代会和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坚持常委会法制讲座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新一届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工作培训,提高其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全面加强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的思想、组织、作风和业务建设,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要求的,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扎实、朝气蓬勃的人大工作者队伍。

    21、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把加强调查研究作为提高人大工作整体水平的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大力量投入,紧紧围绕全省今后一个时期“三个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推进人大各项工作的实际需要认真组织实施。对如何更好地运用特别立法权、更充分地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素质和结构、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现状及其要求、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权益、规范和活跃文化市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红树林与海防林保护、文明生态村建设和推广沼气、少数民族地区“普九”教育等课题进行重点调研。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深入基层调研,机关各部门都要确定重点调研课题,切实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为行使职权提供充分可靠的依据。建立和完善调研工作的运行机制和成果转化应用机制。

22、加强人大制度和民主法制宣传工作。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现实需要作为人大宣传工作的重点,把程序性内容的宣传与实质性内容的宣传更好地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利用网络、期刊、报纸专版等多种渠道全面展示常委会履行职责的过程,做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所制定的各项法规的宣传,提高人大工作的民主化、公开化程度。提高《海南人大》的办刊水平,扩大刊物的社会影响。

    23、健全和完善机关工作制度,改善工作环境。理顺机关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加强制度建设,使机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加快机关信息化建设步伐,建成和开通“海南人大”网站,积极推进常委会机关信息化建设。努力为机关工作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机关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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