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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海角

让林区群众坐拥青山过好日子

作者 :编辑 :刘颖来源 :海南日报发布时间 :2014年02月13日

■ 海南日报记者 况昌勋 胡续发 程范淦 赵优 通讯员 秦海灵  

  生态环境是海南发展的最大优势。生态公益林补偿,海南这一在全国率先实现全覆盖的创举,让万千百姓有了生活保障。然而,“守着青山过穷日子”的现象仍然存在。为此,多位代表委员呼吁,我省应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补偿力度、提高补偿标准。

  现状

  生态核心区经济依然落后

  2013年,我省森林覆盖率达61.9%。作为以“地”为生的农民,为保护森林,牺牲着自己的利益。“保亭森林覆盖率达85.2%。”省人大代表彭家典说,与之相比的是,保亭县现有耕地面积8.1万亩,农民人均可利用耕地面积仅为0.92亩,比全省农民人均可利用耕地面积少0.21亩。

  “一些原来的农用地划为生态林地后,农民不能再耕种。”来自基层的省人大代表邓运周说。

  建议1

  受益者向保护者补偿

  2004年,我省开始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并逐年将重点公益林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从每年每亩5元提高到20元。“但是,生态补偿资金还是很少,主要用于育林护林,如发放护林员工资等,补偿资金并没有分到农民手上。”邓运周说。

  省人大代表孙喆建议,逐年加大省财政转移支付年度预算比重,发挥财政资金在生态补偿中的激励和引导作用。同时,建立地区间横向补偿方式。即“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上游区域”和“下游区域”之间的补偿。

  彭家典认为,可以全省统筹,从森林植被恢复费的返还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作为中部市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等。

  省政协委员杜海山建议,我省应加大三方面补偿力度:一是管护性补偿,给护林员发放管护费;二是直接性补偿,对生活在林区周边农户进行资金直接补贴;三是间接性补偿,给林区被划为重点公益林后居住在林区周边的农民群众进行间接性补偿。  

  建议2

  加大产业扶持力度

  2009年我省启动了“中部市县农民增收三年计划”,省财政专项支持1.47亿元,优选项目,促进了中部农民收入增长,年均增长20.6%,高出全省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但是中部的投资额和增幅均低于东部和西部。

  孙喆建议,应充分利用中部山区绿色生态资源,加大区域间统筹,扶持保护区内第三产业发展,加大对中部山区生态旅游业的扶持力度。“特别是加大对旅游开发和宣传资金的投入,重视并帮助招商引资,可在自然保护区或森林公园相宜地段推出系列产品类型,开发生态旅游项目。”孙喆说,可以以琼中为中心,开展现代生态观光游,带动中部山区市县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海南日报海口2月12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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