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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纪要

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2011年11月11日


    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11月23日至25日在海口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卫留成,副主任吴昌元、符桂花、王法仁、符兴、毕志强、康耀红,秘书长陈国舜及常委会委员共48人出席了会议。卫留成主任、康耀红副主任分别主持了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通过了《海南省消防条例》、《海南省审计监督条例》、《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海口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水利设施保护条例>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林文东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的决定》和任免案。
    会议还审议了《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条例(草案)》、《海南省旅游景区景点管理规定(草案)》、《海南省导游人员管理规定(草案)》、《海南省旅行社管理规定(草案)》、《海南省旅游价格管理规定(草案)》、《海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修正案(草案)》、《海南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
    会上,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国舜作了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成分别作了关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情况的报告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整改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徐庄作了关于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同志作了关于提请撤销林文东职务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成,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勇霞,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和有关工作委员会委员,省四届人大代表,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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