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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纪要

作者 :编辑 :来源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发布时间 :2013年06月13日

 

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12 5 29 日至 30 日在海口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保铭,副主任符兴、毕志强、张力夫、康耀红、陈海波、贾东军, 秘书长陈国舜及常委会委员共 52 人出席了会议。罗保铭主任和毕志强副主任分别主持了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实施〈 中华 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决定、《海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实现绿色崛起,全面加快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决议》、《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修正案》、《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海南省计量管理条例 > 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海口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 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2012 年海南省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任免案。

会议还审议了《海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规定(修订草案)》、《海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和《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

会上,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林方略同志作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情况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国舜作了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林方略同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诚同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贾志鸿同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及有关工委委员、省人大代表,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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