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 1993年7月29日至7月30日在海口举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青林主持了本次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琼雄、韦泽芳、杨文贵、王信田和秘书长毛平以及委员共31人出席了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苏厚、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秦醒民、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钟玉瑜和有关人员共38人列席了这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杨文贵同志所作的关于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的传达、杜青林同志所作的关于各省、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座谈会精神的传达、毛平同志所作的关于中共海南省第二次代表大会精神的传达、潘琼雄同志所作的海南省 1993年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吴乾煜同志所作的关于《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初审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省财政税务厅厅长刘桂苏同志所作的关于海南省 1992年财政决算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黄有钧同志所作的关于海南省1992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和秦醒民检察长所作的关于提请干部任职的报告。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海南省 1993年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总结的决议》、《海南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海南省1992年财政决算的决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秦醒民提请的干部任职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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