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厚宏辞去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2005年09月28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厚宏辞去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报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厚宏辞去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