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1996年6月27日通过)
任命:
阮伟昕为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规室主任;
符致光为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室主任;
庞亚贵为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规室副主任(兼);
王成艺为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室副主任;
刘元卿为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谭洪涛为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
免去:
阮伟昕的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元卿的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决定任命:
陈辞为海南省外事办公室主任。
任命:
黄卫国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符敬荣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李言静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亚春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陈愿刚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杨有藩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批准任命:
陈大鸿为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康光为海南屯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
陈亚春的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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