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大和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第三次党代会和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省,推动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努力开创海南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新局面。
一、 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一)制定五年立法规划。要充分运用全国人大特别授予的较大地方立法权,从我省的实际出发,编制今后五年的立法规划,为依法治省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今后五年,经济立法仍然是我省地方立法的重要方面,同时,要加快科技、文化、环境资源、海洋等方面的立法,还要加强政权建设、机构改革、民族工作、精神文明、对外开放等方面的立法。
(二)保持较快的立法速度。要从海南的实际出发,坚持立法同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大决策相结合,继续对授权立法的理论与实践进行认真的探索,以法规的形式巩固改革开放的成果。要加强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探索公有制实现形式、培育市场体系、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制等市场体系方面和政府机构改革等方面的立法,全年计划出台地方性法规 16项,修改地方性法规7项。在确保法规质量的同时,争取多些法规项目出台。
(三)建立和完善地方立法运作新机制。要加强立法机关与政府的协调配合,继续发挥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既听专家的意见,又听群众的意见,努力提高立法工作的民主化程度,重要的法规草案,可以在报刊公布,广泛征求意见。要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国家整体利益出发,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通过立法加以合法化。
二、 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施
(一)认真总结监督工作经验。要认真贯彻实施《海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充分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不断提高监督工作水平。上半年要召开全省监督工作会议,认真总结交流我省各级人大监督工作经验。
(二)定期听取、审议报告。常委会要定期听取、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或专题工作汇报,及时发现问题,必要时有针对性地作出相应的决定或决议,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对重大问题,要采取询问、质询、组织特定问题调查等办法,如大监督的力度。
(三)抓好执法检查。除了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安排全省的执法检查之外,还要抓好我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选择那些涉及改革开放的难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开展执法检查。要把执法检查的立足点放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解决执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增强实际效果上。
(四)加强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常委会对我省国民经济计划和预算的执行过程要加强监督,加强与政府及计划、财政部门的联系,定期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及时了解和掌握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和经济运行情况,遇到重大问题要组织专题调查,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加大对预算外资金管理的监督力度,督促政府部门规范管理。
(五)继续深化代表评议和述职评议活动。要认真总结近年来代表评议的经验,继续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进行代表评议。评议中要注意找准问题,抓住重点,讲求实效,并把代表评议和述职评议结合起来,把依法行使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结合起来,把对事的监督和对人的监督结合起来,使评议活动不断深入。
(六)加强个案监督,认真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要把监督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和监督司法部门公正司法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方面。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依法纠正违法行为,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尊严。
三、 进一步加强对市县人大工作的指导,密切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一)加强对市县人大工作的指导。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各类经验交流会和理论研讨会的形式,提高新一届市县人大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指导市县人大抓好依法治理、建立和健全执法责任制、代表评议、述职评议以及机构改革等各项工作,促进全省人大工作上新台阶。
(二)密切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要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建立代表小组,健全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组织保障。常委会要通过接访代表、召开座谈会以及发放文件资料等形式,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指导代表小组开展经常性的活动。要进一步健全主任会议成员接访日制度,每月定期接访各级人大代表,通过接访代表,深入了解民情民意。要继续设立常委会会议旁听席,欢迎各界人士参加旁听,增加人大工作的透明度,拓宽民主渠道。
(三)抓好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要抓紧办理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召开“交办会”,及时转交政府及有关部门处理,并做好跟踪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
(四)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要抓住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全局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开展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并注重实效,跟踪督促有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
四 、 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对 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
(一)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各工作部门要根据本人和本部门的实际,结合形势和任务。制订出今年的调研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年终进行评比表彰。努力提高调研水平和质量。要把调研工作与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等项工作结合起来,拓宽调研渠道。同时要采取部门配合、区域协作、召开研讨会等多种形式进行调研,不断改进调研方法。
(二)要提高人大宣传工作的水平和实效。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推动学法、普法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完善联席会议和新闻发布会制度,密切与新闻单位的联系,使宣传内容更具针对性、典型性、时效性和感染力。继续开展“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活动,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推荐优秀作用。继续办好《特区民主法制》期刊,进一步丰富刊物内容,提高质量,办出特色。
(三)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研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常委会要组织新一届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学习和研究,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对地方人大工作进行深入探讨,促进和指导工作。办好《综合材料》,及时编发调查报告、经验材料和理论探讨文章,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和决策提供参考。
五、 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和人大机关建设
(一)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整体素质。要兴起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的新高潮,进一步落实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战略任务。认真学习党的十五大文件、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省第三次党代会、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从根本上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整体素质,要好地履行职责。
(二)树立法治、民主、开放的人大机关形象,建设一支勤政、廉洁、高效的人大机关干部队伍。机关的工作机构和工作关系要进一步理顺,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健全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继续巩固“绩效评估,竞争任岗,双向选择”的人事制度改革成果,坚持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对干部的培养、管理,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机关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积极争取全国人大的指导,密切与兄弟省市人大的联系,学习和交流人大工作经验;同时,积极开展与国外议会之间的友好往来活动,通过出访和接待来访,增进我省人大与国外议会之间的友谊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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