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要点的安排,退耕还林第三阶段的执法检查于 11月24日至12月4日进行。这次检查与2003年海南环保世纪行活动结合起来,其主题是“退耕还林,保护生态”。检查组分别到海口、文昌、陵水、三亚、屯昌、白沙、昌江、东方等8个市县,对我省贯彻实施《退耕还林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检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王厚宏、张德春、韩至中、陈孙文、王亚保、翟培基同志,常委会委员白在林、刘元卿、芮锡森同志,省人大办公厅、环境资源工委和省监察厅的负责同志以及中央和省八家新闻单位的记者参加了检查活动。省林业局的几位负责同志也自始至终参加检查,并对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在此之前,为了及时检查监督,推动退耕还林工作,常委会于今年4月组织了退耕还林第一阶段的执法检查。检查组到了海口、三亚、文昌、琼海、儋州、万宁、五指山、东方、澄迈、临高、昌江、乐东、陵水、琼中等14个市县,重点检查了《条例》中所规定的退耕造林的范围、面积,种苗来源和供应以及备耕的落实情况,并将检查情况向省政府反馈。今年8月,常委会组织了退耕还林第二阶段的执法检查。检查组到了儋州、昌江、东方、临高、乐东、琼中、琼海、万宁等8个市县,重点检查《条例》中规定的退耕还林方案主要内容的阶段性实施情况,省委、省政府对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十分重视,汪啸风同志在执法检查报告上批示:“我同意执法检查组所提建议。我省真正的退‘耕’还动得不好,政府在抓荒漠、荒山造林的同时,要落实好退耕还林的任务。”这次退耕还林的第三阶段执法检查,是在我省今年造林季节过去之后,对《条例》执行情况的全面检查,采用省检查和市县检查相结合的上下联动方法。在各市县对《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后,省进行重点抽查。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听取了省政府的退耕还林工作汇报,并集中检查海口市、文昌市,然后分成三个组,分别到上述其他6个市县进行检查。在市县检查期间,检查组听取了各市县政府的工作汇报;实地检查了一批造林现场,调阅了钱粮补助账目、退耕农户档案,还与一些村社干部、退耕农民、造林户和金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了座谈和接触,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结束时,各检查组与所到市县的人大常委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交换了意见。现将检查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退耕还林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退耕还林任务完成较好。 2002年国家下达我省退耕还林任务20万亩,实际完成造林面积16.24万亩。2003年全省退耕还林任务100万亩,截止今年11月16日,全省已完成退耕还林合同面积108.83万亩,实际完成造林面积103.2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52.26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50.94万亩,完成造林占计划任务的103.2%。两年来,全省共增加造林面积119.44万亩,加快了我省造林绿化的步伐。在退耕还林中,各市县认真做好种苗的生产、供应和管理工作。全省建立了以省和市县骨干苗圃为主体,与社会育苗相结合的苗木生产体系,今年共培育退耕还林良种壮苗1.32亿株,较好地满足了退耕还林用苗需要。
(二)造林质量总体符合要求。一是造林的成活率和保存率达到规定标准。 2002年省级退耕还林工程复查结果显示,在造林总面积16.24万亩中,除了澄迈、保亭两县的1020亩林木成活率低于84%外,绝大多数造林的成活率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这次执法检查重点抽查的八个市县,造林的成活率也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二是部分市县注重加强植后管理。陵水县对人畜活动频繁,牛羊出入的造林地采取围篱阻拦,对风沙影响严重的海防林带,设置防风沙网,种上野菠萝,加强对幼林的管护,对大面积种植的纯林,设计种植防火带,开防火道。昌江、东方等市县在今年气候干旱的情况下,发动群众抗旱保苗,提高了苗木的成活率。
(三)一些市县将退耕还林与三边(城边、路边、海边)防护林建设相结合,取得了较好的生态效益。有些市县合理制订规划,利用退耕还林政策推进城边林、路边林和海防林的建设。如海口市将南海大道、海文高速公路、东线高速公路、海榆中线和滨海西路等五大出口路两侧 50米范围规划为永久性生态林带,目前五大出口路已完成造林3138亩。昌江县从县财政拨出专项资金,对高速公路两旁各一百米、省道县道两旁各三十米的甘蔗地给予每亩100元的青苗补助,共营造路边林8287.81亩。东方市营造海防林2000多亩,恢复了被破坏的部分海防林。陵水县在建省初期房地产开发热时,海防林带全部被毁,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再加上今年在退耕还林中补植,特殊海防林带已基本合拢。
(四)部分市县造林选地较好,做到地尽其用,增加了农民收入,改善了生态环境。如文昌市将土地贫瘠、土壤沙化严重、生态脆弱的北部、东部沿海地区作为退耕还林的重点区域,将荒漠化治理与退耕还林工程结合起来,并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选择根系较发达的木麻黄、粗果相思等作为造林树种,既改善了生态环境,又提高了经济效益,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三亚、陵水、东方、昌江、屯昌等市县还在造林地上间种西瓜等短期农作物,增强了地力,促进了苗木的生长,同时也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率。
(五)生态林比例符合国家要求,注重发展特优林业。各市县退耕还林以乡土树种为主,生态林主要有桉树、木麻黄、马占相思、橡胶、槟榔、椰子等,经济林主要有芒果、荔枝、杨桃、橙、莲雾等。从这次检查的八个市县情况来看,生态林与经济林的比例,都符合《条例》关于生态林面积不得低于退耕地面积 80%的规定。不少市县还注重发展特优林业,提高造林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如海口市、屯昌县鼓励农民种植柚木、花梨、白木香、黄桐等珍贵树种,重视发展特优林业。三亚、陵水、白沙、昌江等市县还把退耕还林与扶贫攻坚结合起来,引导贫困地区农户种植橡胶、槟榔等生态林中经济价值较高的树种,既坚持了生态优先的原则,又兼顾了农民的长远经济利益。
(六) 2002年退耕还林钱粮补助大部分已经兑现。去年全省退耕地造林10万亩,全年粮食补助3000万斤,生活补助费200万元,种苗补助费500万元。截止今年11月30日,共兑现补助原粮2374.62万斤,占全年任务的79.2%。生活补助费已兑现176.1万元,占任务的88.1%。种苗造林费方面,据省林业局汇报,已全部兑现。2003年的钱粮补助开始兑现,截止11月30日,全省完成造林验收面积63739.6亩,粮食部门已兑现补助粮食220.26万斤,占全年任务15000万斤的1.4%。海口、屯昌、三亚、保亭、东方等5市县已开始兑现今年钱粮补助。
(七)基础工作基本到位。一是工程档案基本符合要求。大多数市县注意做好农户退耕还林承包合同书的签订以及分户建立登记卡、验收单等项工作,并以此作为检查验收和政策兑现的依据。海口、文昌、白沙等市县还注意采取先进技术,逐步实现工程档案的数字化管理。二是抓好检查验收工作。大多数市县林业部门注意抽调懂技术、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从事检查验收工作,并采用先进的 GPS(卫星定位系统)设备测量土地面积,绘制造林小班图、竣工验收图等,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部分市县注意做好林地的确权发证工作。2002年全省发放林权证525份,面积54348亩;2003年发放林权证24份,面积3500亩。儋州、屯昌、白沙、文昌、东方、乐东、三亚等市县确权发证工作进展情况较好。
(八)各级政府重视退耕还林工作,各级人大依法加强对退耕还林工作的监督。汪啸风同志亲自与各市县政府主要领导签订《退耕还林责任书》,并在洋浦召开的全省浆纸林工程现场会上明确要求,今年全省退耕还林任务要在 10月底前基本完成。分管副省长江泽林同志对退耕还林工作认真组织指导。省林业部门全力以赴抓好退耕还林工作,派出11个工作组长期驻在市县,具体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市县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把退耕还林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许多市县都是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海口市委、市政府针对全市退耕还林工作进展缓慢的实际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加大工作力度,想方设法扭转被动局面。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王富玉同志经常过问退耕还林工作,并作出重要批示,陈成同志亲自部署退耕还林工作,并深入检查,推动了退耕还林工作顺利开展。乐东县落实机构人员,将退耕还林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定编10人,负责退耕还林的具体实施工作。各市县人大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退耕还林工作的检查监督。昌江县人大今年以来三次组织检查,并就退耕土地的落实和合同的签订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引起了县委的重视,使存在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东方市人大主任亲自办点,摸索经验,切实加强对退耕还林工作的检查和监督。人大常委会会议还专门审议了政府关于退耕还林工作的报告。各市县通过多种方式,推进了退耕还林工作的健康稳步发展。
二、存在问题
(一)一部分退耕还林造林质量和结构不理想。从检查情况看,各市县在不同程度上存在造林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整地质量不高。有的地方平地造林没有进行全垦,坡度较大的退耕地没有搞环山平台。但有的陡坡地却以机耕方式进行全垦整地,如沙化严重的儋州市蚂蝗岭在整地时进行机耕深翻,破坏治理后生长的植被,造成新的水土流失。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个别地方农民还是传统落后的植树方法,挖一锄头种一株苗,没有认真执行造林的技术操作规程。二是有的地方造林成活率低。部分还林由于落实林地拖延了时间,种植时间较晚,尤其是 10月后种植的林木,成活率不高。三是后期管护环节比较薄弱。一些造林者和退耕农户还存在重种轻管的思想,管护措施不到位,人畜破坏和病虫害严重,有些杂草丛生,苗木难以生长。部分金光浆纸林也管护较差。四是部分市县林种比例欠协调。全省2002年退耕地造林中,生态林比例占74.5%,没有达到国家要求。个别市县退耕地种植经济林的比例达100%。在种类的配置上,从检查的八个市县情况看,纯林多、混交林少,单层林多、覆层林少,使退耕还林后林分的生态效能难以充分发挥。
(二)部分退耕地承包手续不完善。一是土地承包手续不完善。有的市县大部分坡耕地没有承包到户,土地权属不清,违反了国家法律有关集体土地(含水田、园地、坡地) 95%以上要承包到农户的规定。有的地方村委会、经济社干部与农民承包土地的面积相差很大,有的基层干部承包一百多亩,而农民只承包几亩、十几亩。有的经济社在退耕还林中将集体土地承包给农户,承包年限仅12年、15年、18年,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我省已在今年全面推开税费改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税费改革后,农民不再缴纳乡统筹、村提留费用,但有的经济社在今年将土地承包给农民时,仍然向农民收取土地承包金,有的3元,有的10元,有的达24元,违反了规定。二是土地流转手续不完善。农户将承包地出租、转让给专业户种植、造林,有的合同在土地用途、权属变更等方面没有约定,条款不完善。有的合同流转方和受让方的签名为同一笔迹。有的地方造林专业户向农民承包土地造林,没有与退耕农户签订承包造林或委托造林合同和分成协议;有的则与村委会签订承包造林合同,把村委会作为承包造林合同的主体。有的合同内容与实际兑现情况不一致。此外,各市县在土地承包、流转和转包造林中,还存在合同格式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
(三)退耕还林钱粮补助兑现工作滞后。在 2002年退耕还林钱粮补助的兑现工作中,截止今年11月30日,由于造林跟不上、检查验收不合格、工作协调不够等方面原因,全省还有三亚、琼海、万宁、澄迈、临高、陵水、保亭、白沙等八个市县共计625.38万斤粮食补助没有兑现,澄迈、白沙、临高、万宁等四个市县共计23.9万元生活补助费没有兑现。在2003年钱粮补助兑现工作中,由于大部分的造林验收工作尚未完成,以及粮食结算价确定较慢等原因,除少数市县垫付资金预支部分补助外,多数市县的钱粮补助兑现还没有开始,工作进展滞后。
在钱粮补助兑现工作中,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在承包造林和委托造林中,钱粮补助没有直接兑现到退耕农户。全省多数市县在兑现方式上,都是由造林专业户领取补助后,再按分成协议分给退耕农户。而造林专业户分给农户这个环节,缺少检查、监督。二是有的地方存在经济社干部擅自截留退耕农户补助粮的情况。有的经济社干部代领农户的钱粮补助后,将其中一部分截留作为集体提留。三是有的地方没有认真执行公示制度,群众对退耕面积、补助数额等情况不了解。四是个别地方存在村干部克扣退耕农户钱粮补助的问题。
(四)部分地方在承包造林或委托造林中,保护农民利益不够。在退耕还林中,多数市县注意鼓励专业户承包造林和委托造林,但在钱粮补助方面,有的市县对保护农民利益注意不够,表现在造林专业户所得过多,农民所得过少。比如有个市县的一名种植专业户以每亩 15元的租金从24个农民手里租地,又以每亩30元的租金将土地转包给金华公司造林。在退耕还林钱粮补助(每亩补助300斤粮食、20元生活费、50元种苗费)中,退耕农户只得到每亩100斤的粮食,其他的钱粮补助和林木砍伐后的利润分成都归造林专业户所有。
(五)浆纸林造林任务没完成,退塘还林工作进展缓慢。 2003年全省浆纸林计划任务60万亩,截止11月24日,实际完成浆纸林造林面积24.15万亩,仅占计划的41.2%,缺口较大。
退塘还林工作进展缓慢。截止今年 11月22日,全省共完成退塘还林面积5325.4亩,占应填塘面积的31.3%,还有11670亩尚未治理。文昌、琼海、三亚、乐东等市县未治理的特殊海防林带挖塘面积都在1000亩以上,有的达3500多亩。
(六)基础工作仍不够扎实。
第一,退耕还林工程档案还不够完善。一是材料不齐全。根据《海南省退耕还林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退耕还林档案的基本内容包括“两合同一图一表一单一册一证”,有的市县存在土地承包合同、退耕还林合同不健全,缺少委托协议书、验收单等现象。二是内容不完整或有错误。有的档案申请人与退耕还林合同书的人名不一致,有的退耕还林合同签订时间早于土地转包合同签订时间。有的退耕还林合同没有填写亩数或是内容有涂改而没有加盖确认印章。三是管理不规范。有的市县没有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和档案室,难以适应退耕还林工程钱粮补助兑现 5年至8年的要求。
第二,确权发证工作进展不平衡。据省林业局的统计,截止 12月5日,我省还有海口、定安、琼海、万宁、澄迈、琼中、五指山等七个市县没有开展林权证发放工作。2002年退耕还林地已发放林权证的面积仅占造林总面积33.5%。2003年发放林权证的面积仅占造林总面积的0.35%。
第三,政策宣传不到位。有些市县在退耕还林政策的宣传广度和深度上都还做得不够,没有完全将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让每个农户都了解国家政策。有的没有将国家的政策全部向群众交底,对群众还有所保留,群众对退耕还林政策,特别是钱粮补助数额、补助年限以及补助条件等还不很清楚。
第四,工作经费严重缺乏。退耕还林涉及千家万户,规划设计、检查验收、档案建设等工作量很大。根据工作需要,还要对退耕地的生态效益适时进行监测。但各市县对退耕还林前期工作费、工程管理费、检查工作费的投入严重不足,林业、粮食部门自行解决工作经费,不堪重负。
三、几点建议
在生态脆弱地区,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退耕还林,保护和恢复植被,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实施退耕还林不仅可以加快我省生态环境建设,而且直接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退耕还林工程是我省近年来最大的一项生态建设工程,被誉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各级政府一定要从战略全局的高度认识搞好退耕还林的重大意义,把做好退耕还林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切实加强领导,由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组成强有力的班子,以对党、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抢抓机遇,统筹兼顾,将我省退耕还林工作扎扎实实地向前推进。
(一)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做到退耕还林与优化农村产业结构、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要使退耕还林真正做到“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不反弹”,关键是要认真考虑农民的利益,积极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努力培植后续产业,解决好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
第一,分类指导,合理规划,做到地尽其用。要从各地实际出发,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搞好规划。针对我省各市县不同的地理情况、生态条件,把退耕还林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业、林业的协调发展等结合起来,有效利用我省土地资源,做到宜林则林、宜粮则粮、宜果则果,地尽其用。要注意避免将生产条件较好、粮食产量较高,种植果树和热带经济作物效益好的耕地,用于种植用材林,而将土壤贫瘠、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严重的土地种植热带水果等经济林木。
第二,合理规划林种树种。要在退耕还林的“林”字上做文章,按照国家规定的生态林、经济林的比例,遵循适地适树的原则,鼓励发展特优林业,特别是要大力发展那些既有较好生态效益、又有较高经济价值的兼用林。橡胶、槟榔等热带作物,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群众接受程度好,种植管理技术成熟,应当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大面积种植。要通过选择适宜的林种、树种和配置模式,在我省各地形成持续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同时有利于培植多种资源,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壮大我省热带林业经济。
第三,退耕还林任务要优先安排给我省生态脆弱地区和贫困地区。我省中部水源林区、沿海风沙地带、大江大河两岸以及坡度 25度以上的坡耕地等,是生态环境最脆弱的区域。近年来,我省沿海一些市县的海防林遭受破坏,出现了缺口、断带,补植任务十分繁重。退耕还林任务的安排,要突出重点,避免全面开花,平均分配任务。要把退耕还林与扶贫攻坚结合起来,鼓励、扶持贫困地区农户利用小块土地退耕,发展经济效益好的林种,加大对生态脆弱区域的治理力度,促进我省贫困地区经济的发展。
(二)加强植后管理,严格检查验收,确保退耕还林质量。要坚持以质量为核心,把提高质量放在退耕还林工作的首位。提高造林质量,要切实把好设计关、种苗关、质量关和检查验收关。当前,要突出抓好植后管护和检查验收两个环节的工作。一是要加强苗木的抚育管理,特别是抓好头三年的苗木管护。鉴于当前各地不同程度上存在重种轻管的问题,建议各市县组织对造林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全面检查,责成退耕农户和造林户及时松土、除草、施肥,对苗木进行抚育。对退耕还林中,种苗成活率、保存率达不到要求,管护抚育不到位的,要认真执行《条例》规定,不能兑现钱粮补助。二是要认真做好检查验收工作。我省今年退耕还林的检查验收工作,任务还十分繁重。做好这项工作,第一,时间要抓紧。检查验收是兑现钱粮补助的重要依据,验收工作没完成,今年的钱粮补助就无法按时兑现给造林者和退耕农户。第二,工作要扎实。时间服从质量,避免走过场,要确保检查验收结果的真实准确,以维护国家和退耕农户的利益。第三,验收队伍要健全。有的市县组织监察部门和林业部门的同志一起参加检查验收,一起在验收单上签名,是个好做法,值得推广。
(三)抓紧落实退耕还林政策,及时、足额兑现钱粮补助。退耕还林的各项政策都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该补助给农民的钱粮必须及时、足额发到农民手中。一是要尽快完成 2002年退耕农户的钱粮补助兑现工作。全省没有全部兑现粮食补助的8个市县和没有全部兑现生活补助费的4个市县,要查找原因,采取有力措施,改进工作,尽快完成兑现工作。二是要抓紧兑现今年的退耕还林钱粮补助。要在严格检查验收的基础上,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及时向造林者和退耕户兑现钱粮补助,以取信于民。三是规范兑现程序,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在兑现钱粮补助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保护退耕农户的合法权益。钱粮补助的发放要直接面对退耕农户。对于农户委托造林或转包造林的,应通知造林者与退耕农户同时到场,按照双方分成协议,将钱粮补助直接兑现到农户,使退耕农户直接享受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惠,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并避免由村委会、经济社或是造林专业户集中领取,再把补助分给退耕农户,从中可能出现的时间拖延、不能足额兑现等问题。要禁止村委会或经济社截留退耕农户的钱粮补助。认真执行公示制度,验收兑现结果要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就要从严查处,决不姑息。
(四)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的土地承包合同。一是要完善农村第二轮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根据《条例》规定,退耕还林土地只有承包到户,才能享受钱粮补助政策。针对我省有些地方农村第二轮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存在的问题,建议明年省政府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该完善的完善,该规范的规范。要按照国家政策,将集体土地 95%以上承包到农户。对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要切实予以纠正。二是要依法完善退耕还林的土地流转手续。对于造林专业户承包造林和农户委托造林的,要积极引导造林专业户和退耕农户,通过双方协商,及时签订承包或委托造林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的行为。要充分保护退耕农户的利益,完善分成协议,切实保障退耕农户能够最大限度地享受国家退耕还林的政策补助。
(五)切实解决好浆纸林营造中存在的问题。今年以来,各市县在浆纸林造林中投入了很大力量,但造林任务仍没有完成。从这次检查了解的情况看,除了金华公司内部管理还须改进外,更主要的是造林方法问题。我省多数群众对金华公司现行“三七”分成的合作造林模式有疑虑,对其承包土地时间过长,思想有抵触。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改进造林的方法,采取多种形式造林。经省林业局协调和屯昌县政府的努力,金华公司今年对屯昌县的浆纸林营造松了个口,即:采取公司+农户的模式造林,按 1:0.7的比例分配退耕还林和浆纸林任务,由农户与金华公司签订合同。同时约定,对50亩以下的地块,由农户自种自管,苗木由金华公司无偿提供,农民承诺在林木砍伐时,按市场价将林木销售给金华公司。符合退耕还林条件的,钱粮补助归退耕农户所有。农民对此普遍接受。屯昌县在今年9月已经全面完成26000亩的浆纸林造林任务,是我省唯一完成浆纸林任务的市县。东方市采取公司+造林大户+农民的模式造林,造林大户、农民与省林业总公司合作,农民出土地,造林大户负责种管,公司提供种苗和每亩350元管护费,退耕还林的钱粮补助全归农户。林木砍伐后,每亩上交给公司2.8立方木材,其余的造林大户与农民三七分成。这一模式极大的调动了农民退耕还林的积极性,纷纷要求增加退耕还林任务。建议省政府与金光集团协商,推广屯昌县、东方市的做法,从根本上解决好浆纸林营造中存在的问题,维护和保障投资者和广大农民的共同利益。
(六)抓好退塘还林工作。海防林是我省生态林的核心之一,保护好国家特殊海防林带,对于维护我省良好生态具有重要意义。在特殊林带挖塘养虾,造成沿海基干林的断带,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这种现象必须坚决纠正,要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责任,强化全社会的生态环境意识和法制意识,把退塘还林工作落到实处。要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规定,对在最高潮位线 200米以内的虾塘,限期完成退塘还林任务。退塘还林的工作标准要从实际出发,考虑到我省退塘还林任务繁重,各市县财力有限,这项工作可以要求先退塘造林,填塘押后,这样可以大大节省工作成本。
(七)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基础工作。一是要继续深入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和《退耕还林条例》,加深群众对有关政策的理解,使退耕农户在土地承包、转包和协议分成时能够自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真正调动农户参与退耕还林的积极性,切实造好林、管好林。二是要建立和完善退耕还林档案工作。退耕还林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补助期长,没有科学规范的档案,退耕还林工作就难以有序地开展下去。各市县都要高度重视建档工作,投入一定的资金、人力,建立健全退耕还林档案。要总结和推广文昌市建档工作经验,完善档案材料,配备专人管理。三是要认真做好确权发证工作。我省林权登记发放工作还比较滞后,任务十分繁重。要认真研究林权证发放中的政策性问题,并按照国家林业局“还林一块、验收一块、登记一块、发证一块”的要求,在严格检查验收的基础上,按时按户发放林权证。四是要安排和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退耕还林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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